【精华】我的五年级作文四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五年级作文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的五年级作文 篇1
我是个心狠手辣的人,但我也是一个喜欢动物的人。
其实我也不懂我自己。不懂我自己为什么要在放学回家的花花草草里捕抓些小虫回家,不懂自己为什么要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去折磨它们,玩弄它们。
曾经,对于我来说,那些小虫子的生命根本不值得一提,在我眼中,它们甚至都算不上是一个生命。
因为从不会为任何一个小虫子生命的终止而感到心痛或是愧疚,只会像作息时玩似的在地上挖一些坟地,把它们埋进去,算是为它们找到了一个安身之所。
直到那一天,一只唯一与我朝夕相处了一年多的小乌龟失踪了,那时候我心急如焚,一种十分陌生的感觉指示我去寻找它。
我不顾一切地满世界跑,只为寻找到一点点它曾经存留过的足迹,以为某处被打乱的草地便是她走过留下的痕迹。
气喘吁吁地停留在某个转角的路口,眼中不争气得泪珠夺眶而出,不明液体在脸颊流淌,是泪还是汗?我都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是一种揪心的痛,痛彻心扉!
我的五年级作文 篇2
在祖国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曾经涌现出了两位伟大的词人:纳兰性德与李煜。他们都有着一手绝妙好词,但是他们的风格却截然不同,有着天壤之别。
纳兰性德是,能文能武,是清朝宰相明珠的公子,更是清朝史上一位赫赫有名的文人。他的诗词有着一番独特的腔调,那就是哀感顽艳、情真意切、感人肺腑,令人不忍流泪。因为他的恋人未得,爱妻去世使他受到了重创,造就了他的词充满了哀叹伤悲。他用自己的文字向大家述说着内心的惆怅,他的字里行间透露着热爱祖国的浓浓心意。纳兰性德的词风凄切婉约,因此被称为“千古伤心”词人。
李煜是一位在中国词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名人,他对琴、棋、书、画一丝不苟,样样精通;唯独对治理国家一窍不通,所以他被人们称为“亡国之君”。他的词也别有风味,李煜的词抒情,就是善于从生活实感出发,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他的词很深奥,你随意的看,根本看不懂他在诉说着什么;只有细细地品味,才能明白词的真正内涵。因此,李煜被后人称为“千古词帝”。
在中国的文学史上,纳兰性德与李煜都占有崇高的.地位。所以,后人对他们的评价都非常地高。
我的五年级作文 篇3
恐怕我这一生最骄傲的时候就是5岁时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想想,“卢可”两个字合起来不过10划啊,当时还暗自窃喜了好久。后来外婆叫我写妈妈的名字“乃俭”,我趴在桌上哇哇乱叫,谁发明的那么难写的字啊?!快到6岁的时候,我到表妹的幼儿园混了一天。有个面无表情的年轻老师教我们写“鸭”字,害得我在2、3岁的弟弟妹妹们面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我才刚刚会写“卢可”两个字,就让我写这种“天字”,老师你有没有人性啊?
老师无语。
慢慢大了一点,记得学前班我的写字作业从没上过90分,最高的一次也就是89分,高兴得我差点把本子毁容了。上了小学后,也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字也写得不错了,分数也可以了,老师表扬得也多了,老妈打得也少了(大概这就是原因吧)。
我很懒,但奇迹的是我喜欢写作。这是一项艰苦的工作,除非老师的话如一把尖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不得不写的时候,我才会拿起笔杆子乖乖地写上几页应付应付老师。通常我更喜欢用电脑输入,但我总觉得开电脑太麻烦了,当然,打字更麻烦。我的脑中总是突然闪现很多灵感,但要知道,钢笔上墨水多麻烦,找纸张多麻烦,打开电脑多麻烦,打字多麻烦!
看到数学题我就会打呵欠,这是众多学生共同的生理反应。通常一道应用题超过5行,我就可以直接入睡了。但奇迹总是发生在我身上,比如说参加数学竞赛入围拿奖之类的;偶尔看到数学题也会兴奋,这是在看了N道5行以上罗嗦至及毫无深度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却要写很多字的应用题后突然看到一个判断题的反应。
刚学葫芦丝时,整天千篇一律地吹那几首简单曲子,想学《月光下的凤尾竹》却死都学不会打音。某天,我的某根神经突然开窍,居然无意中吹出了打音,那个高兴劲啊!一回到家我就一直吹,一直吹,不厌其烦地吹了一遍又一遍,吹得天昏地暗,天旋地转,风起云涌,日月无光……正吹在兴头上,老妈终于受不了了。“拜托你别吹了行吗?!”
除了写作,我还特喜欢英语。想想,一个人叽里呱啦地讲一大堆别人听不懂的话,那感觉该多好啊。日记上再写一大堆别人看不懂的密密麻麻的小字符,那个得意哟。重要的是,要是跟外国人讲话,就能知道他有没有骂我了。况且,死党们都说我是典型的“崇洋”,要学不好英语,我还怎么“”啊?
另外,我在此郑重地宣布,我喜欢唱歌。从民歌到流行歌,从儿歌到扭秧歌,无所不唱。就是有点五音不全,六音不正,不过这没什么,阿雅不也是五音不全么?人家还出了一首风靡两岸众多小DD小MM的《锉冰进行曲》呢!
我喜欢往耳朵里塞两个小喇叭,不是为了赶什么流行,只是觉得冬天戴这玩意儿挺不错的,又能保暖,又能听歌。所以我还是要声明一下,我不时尚——在身上挂一大堆丁零当啷的小玩意儿能把我吵死;我不酷——夏天穿厚厚的袜子厚厚的球鞋能把我憋死;我很贪玩——在下雨天的时候总是用脚溅起一朵朵水花;我很无聊——看新闻联播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说了半天,也没谈到我的长相,不谈也罢,我本来就没什么特别的。从小就听大人说女大十八变,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来不是每个人都会越变越漂亮的。我有着运动型的黝黑皮肤,却戴着一副极不搭调的粉色眼镜——老妈喜欢粉色,另外,我还有一点点婴儿肥,不管怎么打扮,都是一个样。班上总是有打扮得清纯可爱俏丽无比的女生,有时我也穿上一些看起来比较“时尚”的衣服,通常能换来一句比较礼貌的“家庭主妇”,这我已经满足了,还好,没有叫我“欧巴桑”。
排除掉在家不做家务顶撞父母酷爱看电视并希望以后的职业就是看电视外,我基本上算是个乖宝宝的,至少是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不随地吐痰,不爬树不搞破坏,不惹是生非,每天的作业都认真完成,大多数做值日都不偷懒,考试的时候眼睛都不敢往旁边斜一下,哪怕看表都不敢。
……我是个没完没了的人,鉴于手指抽蓄过度,就最后说一句吧:看了这篇文章,如果你还不喜欢我,那我不得不告诉你,你真是太失败了~!!
我的五年级作文 篇4
一日下午,我整理书柜,无意之中发现了我的好朋友魏灿送给我的游戏机,看着游戏机,我进入了时光之门,时光精灵把我带到曾经和魏灿在一起的日子。
三年级时,我和魏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天除了上课时间,校园里处处可以看到我俩的身影。
一天上学时,我看到他给了秦渝奇一包糖,顿时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在心里油然而生,于是在一次课间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执时我脱口而出:“什么好朋友?有好吃的你一点不会想到我,以后不和你玩了。”说完,我还把他的钢笔摔在地上,用脚踩得粉碎。他也气得说再也不理我了。从此,我们的友谊彻底破裂了。
几个月后,四年级上学期拿成绩报告单那天,放学时下起了倾盆大雨,同学们都陆续放学回家了,只有我和几个同学留下来打扫卫生,魏灿快步向我起来,对我说:“高天昊,对不起,我不应该因为一点小事就不理你,这是一包糖和一个游戏机,送给你了,下个学期我就转学到盱眙了,我们以后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见面,这个游戏机送给你做个纪念吧,我们以后还做好朋友,好吗?”
我接过了礼物,感觉沉甸甸的,脸都红到了耳根,想到自己那么小心眼,因为一包糖就不理好朋友了,刚开始时是气愤,后来觉得自己不对又不好意思承认错误,所以一直……
看着魏灿渐渐离去的身影,我的眼睛情不自禁地湿润了。“魏灿,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文中没有说到你送他呀) 相信我们在不久的将来会重逢的,再见!”
现在看见这游戏机,我就像看到魏灿那熟悉的面孔,更怀念我们曾经在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
魏灿,你现在好吗?魏灿,我们是永远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