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钢琴,也喜欢画画,但是最喜欢的还是读书。因为书可以让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丰富了我的生活,同时作文水平也得到了提升。老师要求我们每天看半小时的书,可我每天至少都会看一个小时。
记得有一个周末,我坐在书桌前看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看到了猎人在打巴克的主人桑顿时,我心咯噔的跳着;一瞬间,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接着紧握拳头,脑海里全是巴克保护主人,扑上去咬猎人的情景。可猎人还是开枪打死了桑顿。我生气的把脚跺了一下,拳头打在桌子上。这时才有重新回到现实生活中。再转过身时,发现爸爸妈妈在门口惊讶的看着我,连话都说不出口。当时,我一头雾水,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妈妈才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一天,我去找小伙伴玩,正巧看到他家里有一本《聊斋志异》,我曾在《上下五千年》中读到过这本书。于是我想一匹饿狼,贪婪的读了起来,当读到“画人皮”时,我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发起抖来,好像自己亲眼目睹似的。虽然我很害怕,但我依然目不转睛的读着。恰巧这时,朋友收拾好了,我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出去玩了。
在读书的时候,我为了找到让我满意的书,总会把书店挖个底朝天,而那时,我知道,我又要挨批评了。
书就是我的“好朋友”,因为每当在不开心的时候,我总会拿起一本书,来解我内心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