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鞭炮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习俗,所以对于要不要禁放的争议历来都很激烈。支持放鞭炮的认为喜庆的日子放鞭炮可以增加节日的气氛,反对的人认为放不放鞭炮不影响节日的本来意义,却存在安全隐患。我也来说一说我的观点。
禁放鞭炮有禁放鞭炮的理由。
首选理由是:万一鞭炮不合格,就会炸伤我们。而且火药射到易燃品上,就会引发火灾。每年春节,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
但是不放鞭炮又好像没有年味,也没有喜庆气氛了。
我认为凡事一下子禁止的确存在难度,如果一定要放,就应该有一个限度。首先要有时间限制,比如只能从大年初一开始放到正月十六,之后就不能再放了。
同时加以数量限制,每人只能买一点点,不允许多买。
还有就是场地限制,不能在民宅、靠近树林的地方、闹市区等高危地带燃放,最好去海边燃放。
最后就是品种限制,政府要禁止制造商生产噪声太大的、火药太多的鞭炮。同时对消费者做好宣传工作,我相信,大部分消费者是不会购买容易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烟花爆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