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伯伯家养了一只贵宾犬,名叫“葫芦仔”,它很可爱却非常调皮,但我还是非常喜欢它。
“葫芦仔”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皮毛是棕黄色,当它趴在地上时远看像一个可爱的葫芦公仔。“葫芦仔”全身瘦骨嶙峋,四条细细的小腿好像轻轻一碰就会断了似的,全身卷卷的毛发非常蓬松,这样看起来就不显得那么瘦小,它的头部毛茸茸的,嵌着一双乌黑亮丽、圆溜溜的、让人联想到黑珍珠似的小眼睛和一个黑黑的圆鼻头,非常可爱。
“葫芦仔“虽然可爱,却很调皮。
最调皮的贵宾犬应该非“葫芦仔“莫属。一天傍晚,我一如既往的来到伯伯家看“葫芦仔”,我把它爱玩的塑料玩具往它身后一扔,”葫芦仔“立刻扑向玩具,兴致勃勃地咬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它被一个装满水的水桶吸引了,开始趴在桶边用前脚搅水。突然,我听见了“扑通”一声,原来是葫芦仔掉进水里,我赶紧把它抱起来,它那两只水汪汪的小眼睛望着我,好像很委屈的样子。我正想着要给它找毛巾擦身体,突然它在我手里使劲的抖动身子,弄得我全身都是水,我一松手它就跳到一边,抖动着身子又去玩塑料玩具了。唉!这调皮的“葫芦仔”!
还有一次,我和伯伯带“葫芦仔”去广场玩。在家还是一付无精打采的样子,可一到广场就像打了鸡血似的,拉着我在广场上追窜,一会儿跑向台阶,一会儿奔向花圃,结果一不留神把一个正在练习骑自行车的小男孩连人带车给碰倒了。幸亏小男孩没伤着,我赶忙给小男孩和他妈妈道歉。事后,伯伯严厉地批评它,起初它还耷拉着脑袋像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但一会儿就不以为然地转过身去,国王般骄傲地抬起头,又作百米冲刺状准备奔跑,我赶忙拉住它。
“葫芦仔”,你真是太调皮了,调皮得有点过火,但我非常喜欢你。你们喜欢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