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猜个谜语吧:“两只耳朵长又长,全身皮毛白又白。最爱吃的是萝卜,蹦蹦跳跳真可爱。”大家一定都猜到了吧?没错,就是兔子。
我最喜欢兔子了。你瞧它,多么可爱呀:那雪白的蓑毛,那两只长长的耳朵,那红红的小眼睛。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
但是,我虽然喜欢兔子,却不能买。因为妈妈说动物会把家里弄得乱糟糟的,而且没人养。我三番五次的向妈妈要,可最后都失败了。这也是我比较遗憾的一件事。
还好我的心愿终于实现了。在我9岁生日那天,妈妈就给我买了一个“小兔子”挂饰,我给它取名叫“可妮”。
可妮长着象牙色的皮肤,眼睛黑溜溜,就像是一颗嵌在脸上的黑宝石,它的鼻子是椭圆的,旁边还有两个腮红,它是微笑着的,所以看着它我就格外开心。
我也会把烦恼对它说。有一次,妹妹把茶叶弄撒了。妈妈气冲冲地对我说:“你怎么没看到呢,妹妹还小,不懂事,你就不能看紧她吗……”经过妈妈的一番“训斥”。我已经红着眼眶了,我委屈地跑到了房间里,拿着可妮,“明明是妹妹弄得……”它微笑着,好像在对我说“小主人,别哭了,你的妹妹不懂事。”听了这话,我的心情好多了。
记得有一回:“邻居家的小弟弟来我家玩,看到了可妮,随手一拿。我赶紧抢过来说:“哎呀,这个你可不能玩,”我拿起右边的小布偶,“要不你玩这个。”我刚说完,小弟弟就哇哇大哭起来,正在洗衣服的妈妈说:“给弟弟玩一下,他不会弄丢的。”我无可奈何,只好给他玩。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到了楼下,看着眼前的饭,却怎么也吃不下去,妈妈好像明白了我的心思,说道:“这个时候,小弟弟应该回家吃饭了,你就别担心了。”听完这话后,我的心情由阴转晴,舒心多了。可是,到了楼上,我发现可妮不见了,我到处寻找,这里翻翻,那里找找,都没找到。“到底在哪啊?”我的心情就像是满天的乌云一样。一下午都是沉沉的。到了晚上,阿姨把可妮送来,并说小弟弟非要拿回家的。从那以后,我把可妮放在一个盒子里保管好,不允许任何人动它,不开心的时候就和它谈谈心。
我的心爱之物是可妮,即使它平凡而普通,但我依然喜欢它,因为它早已经成为了我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