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阳光的人喜欢这个世界,而一个阴暗的人会失去了喜欢的感觉。很简单,当我遇到了我不喜欢的事情时,我会觉得活着就会不停被这些事折磨,想起很多悲伤的事情。相反,当我肆意做着我喜欢做的事情时,我会开心地笑着,会不知疲惫地去追求完美,会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会觉得明天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去做,会对未来充满希望。
这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感觉,是陪伴我长大的情感之一。
小时候,妈妈总会教我说:“我喜欢妈妈!”那时候,我知道喜欢是件美好的事情,知道每个人都渴望被喜欢。我会把这两个字挂在嘴边,表达我最直接的情感。长大一点,我渐渐开始喜欢上娃娃和玩具。走在商场,看到娃娃,我会想得到它。看到我喜欢的东西,打心底儿的开心。我便明白了喜欢最单纯的感觉。
后来,上了小学,不再敢于表达自己的“喜欢谁”了。仔细想想,其实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在老师和家长的教导之下,“喜欢”渐渐地变了味道,它是一种浅浅的爱情。比如当你对其他人再说“我喜欢你”的时候,或许他们会以为你早恋了,也会造成对方的误会。喜欢也成了情侣的专利,不再允许我们常常用这两个字表达情感。
不过,我还是更加倾向于单纯的喜欢。那种感觉是快乐的,是释放的,是令人向往的。有的时候对世事不满,多想想喜欢的事物,哪怕只是想想喜欢两个字也会开心很多。当对世界放弃了时,想到还有人喜欢自己,便又有了活下来的意义。
喜欢,对一些事物感兴趣而产生的好感。在我看来,它不是爱。它不会有那么深刻的占有欲和情感,也不会带来太多怨气。
美好且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