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五年级书的作文集合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五年级书的作文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五年级书的作文 篇1
有意义的书才是真正的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乘船时遇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他就靠着岛上的资源、大船上仅剩的物资生存了28年!
其中,他还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有一天,他住的洞穴发生了地震;还有一天,他看见了许多野人在岛上开“人肉宴”……但他毫不惧怕这些困难,永远充满希望地努力地活着。后来,他拥有了第一位“仆人”星期五。正是因为星期五,最后他才成功从岛上脱险。
其实这本书出自一个真实事件:一位苏格兰水手在海上叛变,被抛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独自生活了5年,最后获救。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有生存能力这么高的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也正是我喜欢鲁滨逊最重要的理由。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保持微笑,这种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像书的主人公鲁滨孙一样拥有微笑着面对困难的勇气。这就是我从这本好书中领悟到的意义。
五年级书的作文 篇2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这句话非常妙。书是我们的老师,让我们吸取前人的知识,从而有更加奇妙的创新。
书一直伴随着我。在我不识字的时候,妈妈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讲一个个新奇有趣的故事,让我在不知不觉之中热爱上了书。
上一年级的时候,我的启蒙老师教了我拼音,于是我便会看注音版的书了,那一个个新奇的故事不断的吸引着我我,是我就像一个深陷泥潭的旅游者,不能自拔,其实也不想自拔;却又像一只初生的小马,被那一望无垠,风光秀丽的辽阔草原吸引,忍不住跃跃欲试,在草原上飞奔;而更多的是像一个遇见未知地图的探险家,无限的兴趣油然而生,忍不住去探险。
随着慢慢长大,我的阅读范围也不仅仅局限于故事书了,古诗与散文反而更使我着迷,它们好笑甘醇的美酒,带着悠远的,古老的气息,反复回味不觉让人痴迷于其中。
再长大点已是临近小学毕业,课外书看的时间不多了,但是一本本课内书仔仔细细地去看,还是有几分韵味的。语文书中的一篇篇美文让我沉醉;数学书中的一个个数字符号让我精明;科学书中的一条条奥秘让我疑惑;英语书中的一个个字母让我兴奋。
记得有段时间,我太痴迷于小说世界里了,还是玄幻小说,按老爸老妈说的,这些都是拿出来骗骗小孩的,说我看书是好事,但是看书要精挑细选,不可以看这些没营养的的书。这让我明白:书的世界浩如烟海,鱼龙混杂,但是我们要在这些书中判断出哪些是“龙”,那些是“虫”,又有哪些是鱼目混珠的,从而找出正确的书,找一个正确的老师,也找一个正确的自己做一个正确的人。
当然,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书多的,先不说我家,光在我那间20平方米的小房间里就有上百本好书,沈石溪的,郑渊洁的,E.B.怀特的都有。其中有好几本我都捐给了我小学的班级。在书中我也懂得了很多:《雪豹悲歌》教我不要想不劳而获;《双面猎犬》,《混血豺王》告诉我人要学会知恩图报……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就是读书的好处,当然,想“下笔如有神”,那么还得用一定的方法。我读书喜欢用跳读法,就是前面看一点后面看一点,通过文章内容的转变来猜测中间发生了什么,这大大锻炼了我的思维能力。
其实读书就是九个字: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五年级书的作文 篇3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短篇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里面描写的故事很温馨。
老天会爱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黄金鑫就是个笨小孩。来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刚转学过来的笨小孩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他行动缓慢,反应也有些迟钝。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华汪德和自己的爸爸,都说他是一个“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胡老师却鼓励他,默默为这个“笨小孩”加油,并告诉他“世上根本没有天才,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我刚读完这本书,就想起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字体写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脏乎乎的,因此,我受过老师的不少批评。爸爸知道后,不仅没有批评我,后来还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的一句说:“宝剑锋从磨砺鋓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爸爸对我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即使你是一个笨小孩,也许你会比起别人慢半拍,但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爸爸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在阅读课外书时都处处留心积累名词名句,使我贫瘠的大脑日益丰富多彩起来,作文也有圈套的提高!
笨小孩只要努力,也会成为天才!而秘密就在书里!
五年级书的作文 篇4
我读过很多书。比如《三国演义》,《柳林风声》,《海底两万里》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企鹅旅行记》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作家塞尔玛芙写的,讲的是一个淘气,顽皮的小男孩尼尔斯被魔法师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然后意外的遇到了一群南飞的大雁,他骑着鹅跟随着这群大雁游历了许多名山大川,饱览了各地的旖旎风光,经历了各种奇遇和历险。认识到了人类的伟大,生活的美好,知识的荣耀,亲情的温暖,友谊的可贵。经过这次旅行,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他凭着自己的勇敢和善良冲破了魔法的蛊惑,重新变回了人,和父母团聚在一起。
我喜欢这里的主人公尼尔斯,因为他在跟随大雁飞行的过程中,凭着他的智慧,机智和勇敢,帮助了很多动物,有一次,一只绿头鸭雅洛被猎人活捉了,猎人把他当诱饵栓在船上,来引诱其他的鸟儿,还让他的猎狗看守着。尼尔斯不怕,他坐在一只鸟巢里,悄悄划到了船边,趁猎狗不注意,把拴住雅洛的绳子解开,猎狗还没回过神来,雅洛拍动翅膀飞上了蓝天,尼尔斯帮助他获得了自由。后来他还帮助牧鹅姑娘奥萨找到了她的父亲,让他们父女得以团圆。
我还喜欢这群大雁的领头雁阿卡队长,她是一只来自雪山的大雁,她领着她的雁群和雄鹅闯过了重重难关,她有着坚强的意志和丰富的经验,在旅行过程中,她教会了雄鹅和尼尔斯野外生存的经验,还让尼尔斯懂得了只有互相帮助,互相信任,遇到困难要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的道理。在旅行中尼尔斯也改掉了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了一个好少年。
这本书里还描绘了瑞典的美丽风光,斯卡湖,斯康耐山庄,维姆布湖,拉普兰大峡谷。这些美景的描写,使我在读书的同时,也随着尼尔斯他们周游了一次瑞典,让我就像身临其境一样。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有时间也读一读,非常好看。
五年级书的作文 篇5
书就像一颗夜明珠,在黑暗中发光,为我点亮那一个个富有知识的文字。要说起我和书的那些事,一写可就是一篇“长篇大论”。下面我就来说说我与书的事吧。
说到书,首先想起的就是书店。每当我的脚跨进店门,那就是“壮士一去不复返”呀。说什么我也不愿意回去,最少我也要呆一两个小时。在书店里我不得安宁,简直就想把整个书店都买回家去。爸爸说:“挑几本你想买的书吧。”可每当我挑完时。那可不是几本。,是“几十”本。有时我挑了好几本书。可爸爸只给我买几本,我是没那么容易罢休的。我就背着他,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书。爸爸发现后拍拍我的脑袋,微笑着说:“你可真是个小书虫!呵呵。”尤袤曾经说过:“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友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也。”这句话到现在我始终记得。妈妈对我说:“读书就是读知识,读书就是读营养,读书就是读智慧,多读多看僦是吸取精华。”是啊,我建议大家多渎书。就像我,只要一有了书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有一次中午,我闻到了香喷喷的炒菜味。可我却一点也没味口。因为我正在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妈妈过来了,“我叫了你那么多遍,你都没听到吗?快吃饭,别看了!”妈妈生气地说。我慢慢吞吞地回答:“我正在吃呀。”“书能当饱吗?”妈妈说道。我回答:“对我来说书就是饭,书就是我生活中的必需品!书和米饭比起来毫不逊色!”妈妈见我无济于事,就爱理不理地走了。我若无其事,管她呢,接着看。
我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在书的百花园里尽情,快乐地采花粉。书与我的那些事真是说个三天三夜都说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