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里,我印象最深的是《导盲犬迪克》。
其实认真点说,这本书可以算是偏离了动物,更倾向于诉说人类社会。所以从动物小说的角度来出发,算不上是佳作。沈老师一般是由动物来诉说人的黑暗面,或者是温情,写动物超过人的情感。
这本书更多的是直接描绘出了一个山里娃的悲惨生活,应该说,那个旧时代,那个可怜的少年。主人公阿炯,本是一个眼睛极好的农村孩子。当时还是文化改革,她的妈妈是个知青。但是有一天,她突然离开了。阿炯每天哭,他的爸爸,也是把家里那点积蓄全花去喝酒。有一天,阿炯的眼睛突然就瞎了。医生说要去大城市开刀,但是他们家已经没钱了,也就算了。
在另一个山旮旯里,一窝小狗也出生了。除了一只,其他的都是健壮可爱。这一只就是迪克,它长相丑陋,像一只野狐狸,就连喝奶水的时候,母狗都会刻意的去回避它。好像它就是个瘟神。过了几天,这窝狗的主人来了。阿瓦隆老爹,他看着这些小狗,心里是很高兴。迪克可能也知道自己丑陋,往窝的深处钻了钻,可这怎么可能好过阿瓦隆(名字不记得了,仅供参考。)老爹的眼,一把把它抓了出来,还笑着说,这狗崽子真调皮。但是当他,他看到它的长相之后,一把把它丢了下去。骂了一句狗瘟。周围的人也被吸引过来,一个老者说这是灾星,不能杀,必须把它丢了。听到这话,老爹也是踏着几里的山路把它丢在了一个冷清极了的地方。这里即便是柴狼也难以生存,就把它丢在这自生自灭。迪克以顽强的生命力,活了下来。
我是非常可怜他俩的遭遇。相同的地方,同样悲惨的遭遇。我感觉他俩就是命中注定的。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那还得数老瞎子。他是阿炯的师傅,拉二胡的。带着阿炯在一家茶馆里拉二胡,那张板凳已经成了他们的专属座椅。茶馆的老板也很希望他们来,这样客人也来得更多。但老瞎子的身体却不是很好,得了一场大病。有天晚上,他对阿炯说,你往东头走300步,再向西走400,有一棵大杨树,你把下面的东西挖出来,记着要带上二胡去。这是阿炯第一次拿到师傅的二胡,比他那劣质二胡要精细的多。在临走之前,师傅还让阿炯点了盏灯。这就想到一个歇后语了,瞎子点灯,白费功夫。阿炯也不知道为什么师傅要点灯,反正拿起二胡就按照师傅说的走了。但当他走到那个位置时,发现根本就没有说。他不清楚,到底怎么了。但他突然听说,有一户人家着火了。阿炯立马就担心起了师傅,以最快的速度往那跑,一路上磕磕绊绊,他又不在意,他现在最在意的就是想快点回到师傅身边。他哭着到了师傅的屋前,周围已经围了很多人,他要冲进去,却被两边的人拦下来。老瞎子已经被烧成灰了,你别进去了。阿炯就这样继承了老瞎子的衣钵。其实在之前有稍微透露一点老瞎子的身世,他是文化改革年代来到这个小镇。当时很落魄,还是东家凑根房梁西家凑口锅。才搭起了这栋房。但他的身世一直没人知道,连名字都是一直叫老瞎子。但是也稍微透露出了一点。他本来是一所学院中的音乐高材生,被一名著名音乐家给带回去。但到了文化改革年间,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师傅会丢下高楼,贝多芬的石像被砸碎,他不忍看,抓起一把石灰,撒到眼睛上。然后他就瞎了。他被关到了一个牛棚里,最后在一个木桶的帮助下,他才来到了这座深山中的小镇。
这本书的最后,让人感受到无限的悲凉。当时我读到最后文章,都哭了。我为这本书深深的震撼,只是一本书却让人,回味万千。里边的感情色彩,让人琢磨不透。
这绝对是一部旷世巨作,很值得大家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