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是一个高个女生。因为视力不好,所以老师安排她坐在了前排。
她的身世很是可怜。在4岁的时候父母离婚。她被判给了父亲。她和爷爷,奶奶,爸爸生活在一起。有一天,放学以后我们顺路走。慢慢的走到了她家门口。她小心的对我说:“你能到我家和我玩会,晚点回家吗?我在家真的很没意思”。听了她的话,我就跟着进了她家。
一个2室一厅的房子,黑黑的屋子,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光线。屋子里的物品摆放的杂乱。床上的被子和床单也很是脏脏的。一进屋里,一股怪味扑鼻而来。我皱皱眉。勉强在那呆了一会,就以回家晚了,妈妈会着急,飞跑回家。
回家以后,我气愤的对妈妈说:“她家简直就是个猪窝。妈妈脏”。妈妈听了我的述说以后,温和的对我说:“对有困难的同学我们要学着帮助她,老师不是也这样教你们:赠人玫瑰手有余吗?”我点点头,我得想办法来帮助她。妈妈给她买了一件新衣服。还把我的衣服,家里干净的一些衣物,送给了她和她的奶奶。
因为觉得她可怜,我经常给她带吃的,学习生活中的日用品。可有一天,我发现了她的可恨之处。
她差不多天天上学迟到。开始的时候大家觉得可能是奶奶起来做饭晚了。无意中一个同学发现她早上到校后不进教室。在学校门口的小商店里挨家挨户的逛,用手里仅有的一元钱,买着和学习无关的小东西。更可气的是她竟然不领老师的好意。偷偷的偷家里的零花钱和老师的放在班级中的盒子里的零用钱。尽管这件事老师并没有声张。是在老师给她奶奶打电话的时候我听到的。我立刻觉得这样的人不配做我的同桌。
尽管有这样的想法,但是老师和妈妈都没有同意给我换同桌。我只能接受。
唉!又可怜又可恨的同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