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是看体型便知道我和她争斗的结局。而且她语文好,油嘴滑舌加上口若悬河,这便是我这个老实人所远远不能抵御的了。
她总是这样,将书本和杂物堆积在桌上,挤得她自己没位置了,便过来侵犯我的“领地”。
起初或者是练习册的一角先越了界,我却没有管制她,她便得寸进尺,最后我的大半个“领地”都被夺了去,我甚至没有地方写作。但我却是敢怒不敢言。好比民国时的中国一样,我瘦弱不堪,而她呢,皮糙肉厚,打人又痛,就像那时野心勃勃的日本,如此悬殊的实力差距之下,割领地,保平安,才是正解。可我实在写不了作业了,便将她的练习册推了一点—就惊扰这位“雄狮”,他将脸猛得一转过来,嘴嘟着,像是很生气,下巴微抬,显得她的脸更大,他平时眯眯眼,生气时不瞪大眼睛,反而眯得更紧,死死地盯着你—我最怕别人盯着我了,即使是一条狗盯着我,我也会虚上三分,何况这么大个人呢?
我看着她的眼睛,想退缩,却又不能,只能鼓起勇气和她以理相论。幸而她还没有蛮横到丧心病狂的地步,还是会讲理的。于是我们签了《1011》条约,谁也不能超过中间桌子的间隙。
我正喜之余,她却又超过了界限,无视了条约,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