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里要举行《森林好声音》的歌唱比赛,第一名可获得一部智能手机和十万森林币,还有一张欧洲七日游的票。哇,这奖品实在是太诱人了,黄鹂、百灵鸟、夜莺……纷纷都报了名。
猫头鹰听说了这个消息差点吐血,心想:我勤勤恳恳、没日没夜地为大家捉老鼠,为什么捉老鼠比赛就没有这么丰厚的奖品呢?只有一个破手机,不到半年就用坏了!算了,抱怨也没用,我先买个高级麦克风助我一臂之力,万一能得第一呢?
于是,猫头鹰花了几千元森林币买了一个可变声的麦克风,它下定决心,每天早上六点起来去KTV练习唱歌,一直练到晚上十一点,早中晚就吃点小点心。通过变声麦克风传出来的声音还挺好听的,猫头鹰不禁有点沾沾自喜。
比赛时间越来越近,嗯,选哪首歌呢?就选洛天依等合唱的《神经病之歌》吧!于是,它把麦克风的声音调得跟录音里的一模一样,又跟着原唱一遍遍唱起来。没几天,就把歌词背得滚瓜烂熟……
终于,到了比赛的日子,猫头鹰用粉把自己的脸擦得白花花的,又用腮红涂了涂自己的脸蛋,穿上西装,打上领带……终于打扮完了,它握了握手中的麦克风,觉得冠军非他莫属。
猫头鹰前面的百灵拿着一个漂亮的麦克风闪亮登场,它唱了一句:“每天起床第一句……”“停停,请把话筒放下!”啊?要清唱呀!猫头鹰顿时傻了眼。
猫头鹰硬着头皮上台了,用它那沙哑的声音唱道:“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所有观众都忍不住把口里的爆米花喷出来了,“下台!下台!”它们大声抗议着。还有的抓着泥球往它身上丢,把它弄得灰头土脸的。猫头鹰大哭着下了台。
第二天,它就上了报纸的头条,标题是“猫头鹰唱歌——怪声怪调”。
后来,猫头鹰懂得了:纸是包不住火的,做人不要投机取巧,要靠自己真正的实力来征服大伙儿。从那以后,它再也不唱歌儿了,老老实实捉它的老鼠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