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读到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时,我便会回忆起他。
他留着齐刘海,也就是当今最流行的锅盖头。他的眼睛没有一丝浑浊,光彩到亮眼。他皮肤白皙,只比我大两个月,却比我高了将近一寸。他总爱穿件夹克,显得十分果敢。
他英文名叫Andy,中文名和英文名相同,叫王谙荻。他的成绩拔尖,几乎每次都是满分。他每年都是三好学生,这不仅是因为他的成绩,更是因为他的性格。
他从来不生气,性格温和,也不会流泪。每次,无论你问多少问题,他总会一一回答,不嫌烦也不嫌累。无论你怎么打他,他都只是笑笑。但有时候他会叫出声来,那只是在实在承受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看!这么好的一个人,谁还会忍心去打他呢?
我和他认识快五年了。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我家小区里,后来又多次在学校旁见到他,我们就经常一起玩。以前,一到周末,我就去找他玩,他也每次都同意。我们一起在“秘密地点”中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但在两年前的某一天,我照常按时间来到了那个地方,可他却没有来。后来的很多个星期都是!他不见了!我哭了,心里空落落的。我多次跑向“秘密地点”,而他已不在。
我看着空荡荡的“秘密地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仰起头,对着天空大喊他的名字。这时,一个声音响起,“高喆。”我回过头,高兴坏了,是谙荻!我立刻向他跑去,他一蹬自行车,我追了过去。但突然,他消失了!我摇摇脑袋,是幻觉吗?不,那样真实。是梦吗?不,那样清楚。他就像当初那样,消失了。我万分悲痛与失落。
“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句诗说得一点也没错!可能是老天有意,我在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了隔壁小区的四楼上,闪过了那个我熟悉的身影。对,我不会看错!
好不容易挨到了周六,我一上完钢琴课就跑向那栋楼,叩开那扇门,一位阿姨出现在眼前。天啊!他妈妈我认识啊,这个阿姨我居然没见过!我正准备尴尬地悄悄溜走时,里面传来一个男声:“小姨,谁啊?”这个声音……好耳熟!我的头脑一下子全都空白了。“一个和你一般大的女生。”那个阿姨回答。那个男生跑出来,我呆住了,他也呆住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惊喜地说:“你怎么来了?”太好了!他没有消失!我立刻回答:“认路。”“我搬家了,很少回来,进来坐坐吧!”他招呼着。我立刻跑开了,“不行,我要回家了!”谙荻愣了好一会儿,才向楼下喊:“以后常来玩。再见!”我在心里默默地说着:再见!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现在,我出去玩的时间少了,见他的时间也少了。但我很满足,因为,他还在我的生活中,他还在我的记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