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的晚上,我拿出我那粉红色的日记本,正准备写日记时,忽然发现上面有两个油印,正好是两只手指的油印,肯定是有人偷看了我的日记本,于是,我的侦探日记便开启了。
嫌疑人:妈妈。
妈妈可喜欢偷看我的日记了,有一次甚至被我当场抓住,但是妈妈是个细心的人,每次看我的日记时,总是会把手洗的干干净净的,怎么可能会是她呢?于是我划掉了这名嫌疑人。
嫌疑人:爸爸。
爸爸也挺喜欢看我的日记的,但是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玩游戏,很少看我的日记,而且,只有经过我的同意,他才看的。所以凶手应该不是他。
嫌疑人:丁淑雯。
丁淑雯住在我们家楼上,她经常喜欢翻我东西,但是她非常的讨厌那些偷看别人日记的人,上次看到我的日记掉在地上,她不但没有看,还还给了我,像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偷看别人日记呢?所以应该不是她。
我苦思冥想,忽然想起上次写日记的时候,我刚吃完两个鸡爪,原来我才是真正的凶手!
有些人认为自己的东西丢了或是被弄脏了,是因为别人而弄的,到头来还是因为自己啊!我们不应该认为凶手是别人,应该先静下心来想想究竟是自己弄的,还是别人弄的,不要老是认为凶手是别人,因为自己可能也是那个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