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喜欢那可爱的毛绒玩具,有人喜欢那炫酷的山地跑车,有人喜欢那憨厚的小狗,但我喜欢的却是一支朴素,又有几分褪色的钢笔。
它穿着褪色的外衣,已没有了那昔日的光辉,它的粗细和小拇指差不多。
这支钢笔已经跟着我三年了,我记得它是二年级期末考试后爸爸送给我的。当它跟着我第二年时,我们之间发生了一点儿小矛盾。
那天早上天气阴沉,当我发现这支钢笔有点褪色时,我的第一念头是想再买一支新的钢笔,当时爸爸看到这支笔时,也同意了我的想法,于是,我们就来到文具店,买了一支同样型号的钢笔。可是新买的钢笔虽然和这支老钢笔型号一样,但是我用的时候无论从什么方面讲,感觉都不如这支旧笔,最后,我还是拿起了这支旧笔,这下才感到这笔杆是“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那笔墨是素之一忽则嫌白,黛之一忽则嫌黑”。自从这次教训后,我特别珍惜这支钢笔,再也没有换过。
还有一次我写作业时,发现它不见了,我想它一定是在书包里,可当我把所有书本全胡乱地堆在书桌上时,也没有发现它任何踪迹,这时,我着急了,在家里翻箱倒柜,床下、本子里、沙发下,什么地方都找过了,也没有找到它。第二天到学校,发现它正安心地躺在桌肚里睡觉呢!当时,我心里充满了“失而复得”的快乐。
我喜欢这支朴素的钢笔,它是我学习中的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