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小动物,但妈妈一直不同意让我养。后来在我十一岁生日那天,爸爸送我了一只可爱的小狗,它立刻就成了我的心爱之物。
这只小狗全身都是黑色,我给它取名为“可乐”。
“可乐”它只有三个月大,虽然跑步时还会摔倒,但它已经学会了淘气。一会儿咬咬椅子,一会儿又爬上了我的滑板。
只要“可乐”在家,就不能把鞋放在地上,因为“可乐”太爱叼鞋了。
有一次,我半夜醒来上厕所,突然发现我的鞋子不见了,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向床底下一看,果然看到了“可乐”抱着我的鞋睡得正香呢!我想把鞋轻轻地抽出来,没想到“可乐”竟然醒了。它使劲地咬住鞋子,两只短短的小前爪还紧紧地抱着,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拿回我的鞋。
它虽然调皮,但很尽职。记得有一次,爸爸带着他的好朋友来我们家做客,“可乐”看到爸爸还高兴地吐着舌头,但一看见爸爸的朋友,马上冲着他汪汪直叫,并呲着它那尖锐的牙齿,好像要用凶猛的外表吓跑客人。爸爸笑着说:“可乐,过来!”只见“可乐”立马换了一种讨好的样子,一摇一摆地走到爸爸的脚边。
后来我花了整整3个星期给“可乐”做了一个漂亮又温暖的小屋,“可乐”高兴坏了,跳进了小屋又钻出来,开心地摇着尾巴吐着舌头,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我喜欢这个屋子。”
这是我的心爱之物,你们喜欢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