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江南,对辛弃疾的《清平乐·村居》印象很是深刻的。在他受到投降派的排挤之后,他失望透顶,来到了江西东部一带,闲居了整整二十多年。有一天,他走在大路上,想散散心,却意外来到了一座小茅屋旁,小茅屋的屋檐又矮又小。就在茅屋的边上,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如同一条透明的蓝色绸带,飘落在大地上。在小溪的两岸,还长满了嫩绿色的小草,一切是那么让人心旷神怡……
因为这一带是吴国的土地,所以村民们大多都说吴音。吴音十分好听,老公公和老婆婆在用吴音相互说笑,辛弃疾听到了吴音,就深深地陶醉了。这位老婆婆明显年事已高,白色已经无声无息地染上了她的头发。
他们的大儿子在那小溪的东边,那里种下了许多的大豆,他在那儿用锄头锄草,汗滴滚滚,大口喘着粗气,可他依旧没停下来。二儿子则坐在树荫之下,认认真真地编织着鸡笼子。
辛弃疾最喜欢的还是小儿子,小儿子又淘气又顽皮,颇有童趣。你瞧,他正侧躺在草地上剥莲蓬呢。看他那干劲,莲蓬应该就是他的最爱吧,他也许还是费了好大的劲才忍住不吃的吧!
看到此情此景,辛弃疾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这首词,流传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