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孔雀生来就很漂亮:身披翠蓝色外衣;头戴高挺艳丽冠羽;尤其是它那又长又大的尾巴,金黄色与翠绿色交织,仿佛一幅精美绝伦的锦绣画卷。它的美丽,没有任何动物能与之比拟。
正是雄孔雀非常美丽,很多画家都想用手中的画笔描摹出它的风采,可是,即使是画技最高超的画师,也难以用彩笔将雄孔雀绚丽的尾巴描绘出来。
虽然雄孔雀很美,可是它天性善妒。上街时,只要看到身穿华丽衣服的小孩子,它就会冲上去琢咬,直到被咬得小孩子脱掉华服才会停止。
雄孔雀还十分珍视自己的尾巴。每当它去山林游玩累了,想要休息一下时,都会先选择一块最干净的地方来安置尾巴,看到尾巴上没有沾到半点尘灰才安心地放置身体。可是,让它意想不到的是,因为它对尾巴的喜爱,会令它失去自由。
那是一个下雨天,雄孔雀的尾巴被雨打湿了,就在它梳理尾巴上的羽毛时,捕鸟人带着工具向这边走过来。周围的动物,知道捕鸟人来了,纷纷找地方躲藏起来,只有雄孔雀还在梳理被打湿的尾巴,不肯挪动。有动物提醒它,让它赶快躲起来,千万别被捕鸟人抓走,雄孔雀却为难地说:“我的尾巴被打湿了,如果我这时候飞腾,我的尾巴就会受损严重,我不能这么做!”
刚说完,雄孔雀便被捕鸟人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