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非常不爱看书的女孩,从三年级的时候就是这样的。那时候只要有人和我谈起要多看书时,我就会觉得那个人可真烦,因为我觉得书实在是太无聊了。
直到上个学期的一天,我正在写作业时,同学说要借我一本书读。那时,我还有很多作业没写,就随口答应了。等到我整理书包时,忽然看见了《野犬女皇》这本书。我觉得应该把书还给他了,反正我也不怎么喜欢看没拼音的书,可他那时早就走了,我只好把书带回家里。
写完作业后,我本想去看电视的,可无奈的是妈妈把电源给关了,与其让我去看作文书,我还不如看同学借我的那本书呢!
于是,我就开始看起来了。没想到的是我居然越看越入神,不知不觉就看了半本,就连妈妈叫我去睡觉,我都还舍不得把书放下。当我在学校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本书时,同学说要把书拿回去给别人看,我只好依依不舍地给他了。那时,我真恨不得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看书上了。
从那之后,我就经常看书,也喜欢上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