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里,有许多的雨天。每一个雨天都有着不同的味道,但那个雨中的身影却让我怎么也忘不掉。
周日那天,我和同学去植物园写生。空中的薄雾夹着几丝花香,令人神清气爽。突然,天色暗了下来,伴着一阵阵清凉的微风,雨,悄然来了。
雨越下越大。我赶紧躲进一家店铺。向斜对面望去,一头金色的头发十分刺眼,我不禁打量起他来。他的衣服破烂不堪,头发乱蓬蓬的,身旁有一个垃圾车,起初我以为她只是个捡破烂的,便没去搭理他。可是他那车子里除了一些书和笔就没别的了。一个捡破烂的要书干嘛?这引发了我的好奇心。也许他是个酷爱读书的人,因为没钱买,所以只能收集?我见他坐那儿很久了,那书连碰也没有碰一下。我越想越觉得奇怪。
我还是战胜不了好奇心,于是找到了一个保安叔叔,便问道:“叔叔,那个捡破烂的大叔怎么只捡书啊?”“什么?你叫他捡破烂的!真没礼貌,他可是出了名的博士。他的儿女都出国留学了,寄了不少钱给他,但他全部捐给了慈善机构,自己一分都不要,还收集一些书籍捐给失学儿童。你竟然说他是个捡破烂的!”我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觉得心里像是有一把火在燃烧,很不是滋味。脸微微泛红,我原来误会他了。
我和同学走着走着,我的笔记本掉了出来。他发现了,立刻拾了起来,追上我,亲切地说道:“小朋友,你的本子掉了,可要放好点啊!”那慈祥的笑容让我想到了爸爸。我看见他那些书中有一些我喜欢的书,便问:“大叔,能借我看一看您的书吗?”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大叔便把他的披风给了我,我好像没那么冷了,可大叔明明很冷却把自己的披风给了我。我的心里暖暖的,可还是有些懊悔。
这位大叔真好!他后来还给我讲了他当博士的经历,还说他这么做只是为了能有更多的人像他那样为人民服务。
那个雨天,那金色的头发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