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书,可能是有关历史的书,可能是有关未解之谜的书,还可能是有关侦探的书,总之每个人的喜好不尽相同,而我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他利用行医的空余时间,发表了处女作《血字的研究》,从此“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出现在世界文坛的舞台上,成为了世界三大经典形象之一。阿瑟·柯南·道尔被誉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侦探小说之父”。作者笔下的福尔摩斯,既幽默,又认真。在与华生无聊时会做化学实验或拉一拉小提琴,还喜欢穿着拖鞋练剑术。在破案时,用自己那出神入化的化妆术,有时连华生也分辨不出。华生是福尔摩斯的最佳拍档,是一名勇敢的军医,他待人热忱,聪明机智,是个老好人,是福尔摩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这本书吸引我的不光是故事里的人物,还有那些生动有趣,扑朔迷离的案件,这都深深的吸引着我。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四签名》。是这个故事让我迷上了福尔摩斯,幻想自己也成为一名破案高手。
这个故事发生在1887年,讲述了一个极为复杂的案件。故事以福尔摩斯的亲密伙伴--华生的未来妻子梅丽·摩斯坦收到一封奇怪的邀请函为开头的,邀请函中请她邀请两位好友共同赴约,为她解开父亲失踪后,每年都会收到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的谜团。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认真推理下,谜团一一解开,让我一直沉浸在书中,跟着福尔摩斯一起破案。
《福尔摩斯探案集》有许多让我着迷的案件故事,令我受益匪浅,故事生动有趣,是我最喜欢看的一个系列的图书。我把它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也喜欢。
(赵艺程)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老舍想必大家一定知道吧!我们学习过他的《草原》、《济南的冬天》、《猫》。也读过他的《济南的秋天》、《四世同堂》、《骆驼祥子》。但是《二马》这部书谁听过?
《二马》同样写自于老舍之手,老舍大家非常的熟悉,《二马》这部书你熟悉吗?难道是讲述两匹马儿的事情吗?那你可大错特错了!《二马》讲的是一对姓马的父子。故事发生在伦敦。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1856-1860年中英第二次鸦片战争,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这些战争中有一个共同的国家——中国和英国。英国是当时的强国,而中国却是落后的国家,这两个国家在一起展现了中英两个国家的国民性不同。这个可以说是对比,老舍先生批判了自己民族的懒惰,不思进取!当时的中国人!你们该睁开眼看一看了,到了该睁眼的时候了!你们该挺挺腰板了,到了挺腰板的时候了!——除非你们愿意永远当狗!
这本书写于20世纪20年代,中国的革命有所好转,但是大大不如英国这些国家。《二马》就是发生在英国的事情。这《二马》是一部爱情的故事,姓马的父子喜欢上了温都母女,这中国和英国人的密切接触,这更加形成对比。当时是以作者在异邦感受为基础写成的,中国英国眼里当时是弱国。在书中也有一个明白的中国人,但是他并不积极地去奋斗和改变,这个人是李子荣。一个明白的人居然不去奋斗,这是不行的!
老舍原先在英国待过一阵子,这《二马》也是老舍先生唯一一部以英国为背景的书籍。老舍先生的思想是进步的。这也是一部有讽刺意义的书籍。
我喜欢《二马》这部书。
(石雨凡)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王义通)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一个年近50岁的人,突发奇想在中世纪末当上了一名骑士带着一个想当海岛总督的侍从,踏上了一条注定要被人讥笑的不归路。
在寒假期间,一场天灾突然降临在人世间,而人们为了躲避这次灾难,都纷纷躲在自己的家里,惶恐度日。而我作为一名学生,当然不能闲着,毕竟这是一个读书的黄金时期,所以我就买来了许多书籍,而这一本黄色封面的《堂吉诃德》就让我一见钟情,第一个选来读,在读完后,我也是赞叹道不愧是西班牙史上最负盛名的一部书籍,也不愧是我最喜欢的书。
本书讲述了一个年近五十岁的绅士在被许多了骑士小说蛊惑后改名为堂吉诃德并在中世纪末,当上了一名所谓的游侠骑士,并同时认识了一位痴心妄想想当海岛总督的侍从,这两位一路上“惩恶扬善”却又能巧成拙的故事。就比如说在被人捉弄时,坚信是魔法师所干;在路过一个风车时认为是巨人,并拿起长枪就去刺;把水牛和羊群认为是千军万马,并直冲向他们。而以上事情的结果呢,我也就不明说了,想必大家都知道。而他们两人呢就这样磕磕绊绊,在这期间有好几次被邻居巧妙地赶了回去,但又总是偷偷的溜出去,就这样三进三出。最终年迈的堂吉诃德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临终嘱咐后人再也别干这样的傻事。
但是最让我感叹的是作者的文笔之高超,能在一些搞笑之余婉转地把作者想表达的意义表达出来。告诉了我们当时在西班牙社会上流行的骑士小说是有多么的害人,同时也揭示出了教会的专横,社会的黑暗和人民的痛苦。
堂吉诃德这个人物形象也警示了我永远不要跟这个世界脱轨,要不断的吸取着来自不同方面的新知识,不然就会像堂吉诃德一样走火入魔成为被所有人所讥笑的对象,而他也有很多我们所要学习的品质,一、他虽然被骑士小说所麻痹,但是这要一说到其他方面的事,他立刻就会展现出她那博学的一面,跟我们讲述了学习的重要性;二、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非常痛恨残暴,但有同情弱者,在有人被欺负时他总是冲向前去;三、他是一个永不妥协的斗士,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往直前。而以上这些,正是我们所缺少的。
这本书告诉了我,我们不能太过于狂妄自大,必须要怀着一颗敬畏的心,因为就算是一个疯子都保留了人性的光辉!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胡皓嘉)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出生于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是一名中学生,他不喜欢读书,游手好闲,学校里的老师和他自己的父母让他好好读书,以后出人头地,可他就是不愿意听,经常吸烟、喝酒、开口闭口都是脏话,与同学打架。他4次被学校开除,第4次被开除是在快学期结束的时候,这件事情没有被父母发现,他也不敢回家,就回到了纽约闯荡。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是有颗善良的心的孩子。从他的美好的幻想中可以看出他是希望所有的孩子都是快乐的。可是因为当时的社会风气,他讨厌所有的一切,以至于处于青春期的他用叛逆来反抗这一切。
而他的反抗是徒劳无用的,他知道自己为何而厌倦,却不知道目标在何处。“烧掉一间摇摇欲坠的破屋子轻而易举,然而重建却是无比艰难。”即使他打碎了他所厌倦的生活,但他连自己在期待什么都一无所知,只意识到厌倦。霍尔顿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挣扎是毫无意义,所以在书的结尾,他拒绝了妹妹同行的要求,也放弃了自我。可他原本单纯的内心又根本无法使他支配这些行为,于是他想到了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他说过:“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呢,就站在悬崖边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跑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整天就干这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的人生是悲剧的,他的所有理想都被“假模假式”社会一一击破。作者把本书的重点放在霍尔顿的心理描写上,十分有代入感。
这么现实、有深度的书,你确定不来看看吗?
(杜文迪)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最美的地方其实就是自己的世界,在自己的世界中,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己希望并且有时甚至是渴望的样子。而这种感觉,我只有在读书时才有。我最喜欢的书是郭敬明的《悲伤逆流成河》。
这部小说刚开始出了一部同名的电影,那里面讲的是一个正在上高中的女孩子易遥因为家里穷,爸爸妈妈离婚,跟着妈妈生活,妈妈有没有正式工作,就只能靠妈妈给别人按摩赚钱。明明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多组校园欺凌事件,打破了5位主角本应该美好的青春校园生活。齐铭清俊帅气,是人人称颂的优等生,而易遥却是大家口中的“赔钱货”。两人一同长大,感情很好。而这一切,在转学生唐小米出现之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流言成了毁人利器,处处对易瑶进行刁难,易遥的生活开始陷入黑暗,遭受各类残酷欺凌。顾森西教会易瑶对校园暴力进行反击,他的出现给了易遥一丝曙光。可阴差阳错,顾森湘的意外却将她再度推入黑暗。
后来我买了这一本书,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我不禁对易遥露出了可怜的眼神。就是因为这本书,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校园霸凌的可怕,更知道了谣言的威力一点也不输欺凌。
或许欺凌就发生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而谣言在任何人看来只不过是一句话,可如果成千上万个人都去攻击一个人,那就如同好多人欺负一个弱弱的女生。当受害者变成施暴者,当看客变成助推,在这一场名为“玩笑”的闹剧中,没有旁观者,只有施暴者。在这场我“玩笑”中所有的人都是施暴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悲伤逆流成河》。
(岳姝仪)
【篇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有人可能喜欢充满童趣的《格林童话》,有人可能喜欢惊险刺激的探险故事,有人可能喜欢变幻莫测的科幻小说,但我却喜欢陶冶人的性情、给予人启迪的《心灵鸡汤》。
俗话说得好:一本好书,相伴一生。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编者精挑细选出来的,故事虽小,却个个启人深思。故事后面的“心灵小语”,更是画龙点睛。掩卷沉思,句句都蕴含人生哲理。阅读这本书,将会为你献上一道道“心灵鸡汤”,将会使你活得激情满怀,爱得博大精深,会使你更加自信地放飞梦想。当你感到痛苦和失落时,它如同一片创口贴抚慰你受伤的心灵;当你迷茫在人生道路上时,他会用智慧指引你慢慢向前,照亮你前行的道路……毫无疑问,它会成为你的终身益友!
讲了这么多,都忘了介绍这本书的内容了,它一共分为九辑。让我略挑一二来跟你讲讲吧!第一辑是讲好好活着就划得来。因为我们拥有生命,生命是一个伟大的奇迹,无论经历了多少悲哀、挫折,只要一心向前,一切都会变得坦然,我们也依然拥有尊严。第二辑,也是最有意义的一辑——幸福是一种感觉。在生命中有太多的幸福,只要认真把握,就一定能找到你的专属幸福。
最后,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辑——“放弃也是一种美丽”,我认为:完整,不一定就美;残缺,也不会代表不美。人生会拥有的美很多很多,有时,放弃却也是一种美丽。就如书里的一句话:“是啊,拥有一种实实在在的美,放弃又何尝不是呢?”
因为这句话告诉我,其实,放弃不一定就是坏的,夜晚的残月,往往最能令人陶醉;残缺而坚强的人生,往往最能体现人生的美;只有学会放弃,我们才能创造出更多更美好的事物。书中介绍了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告诉我这个道理,让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而有时,拥有也不一定是最好的,因为它会让你的变得骄傲。
《心灵鸡汤》,你是一个魔术师,能变幻出最美丽的心灵;你是一位慈母,总能抚慰那颗颗受伤的心灵;你更是一盏明灯,照亮人们前行的道路!你让一个个不懂道理、不知顽皮的孩子变得聪明伶俐、懂得感恩。我就像一只蜜蜂一样不断地从你那里采摘着丰富的“花粉”,酿造着人生最甘甜的“蜂蜜”。
《心灵鸡汤》,你永远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小伙伴们也来与我一起品尝这道“心灵鸡汤”吧。
(公卫凯)
【篇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李梦涵)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我们都熟知的一句名言,无论在何时,书籍都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东西。书,滋养我们的灵魂,带给我们无限的人生启迪;书,开阔我们的视野,教给我们无数的重要知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青铜葵花》。青铜葵花,以这本书中两位主人公名字所命名的一本书。这篇小说主要讲述的就是葵花的命运,先是与父亲在干校生活,但父亲不幸遇难,葵花被青铜一家人收养,和青铜一起长大,但在葵花十二岁的时候,她又被召唤回城市。从此,青铜便常常在与葵花一起玩耍的芦苇荡,遥望着葵花所在的城市的方向。葵花与青铜这两个孩子,都是幸福但是又并不幸运的。他们虽然并不幸运,但是他们的善良与纯真,感动着无数人,也教给我们要乐观活泼,坚强勇敢。
在这本书中,心地善良的小哑巴青铜和城市女孩葵花都带给我很深刻的印象。青铜的家里很贫困,一家人靠着卖芦花鞋维持生活。青铜也是因为生病无钱医治,变成了一个哑巴。当他知道葵花也成为他们家的一员时,主动放弃上学,给了葵花上学的机会;灾年没有吃的,他想尽办法给葵花找吃的,挖芦根,抓野鸭,给葵花解馋;为了让葵花在舞台表演节目,有一个漂亮的项链,他给葵花做了一个华贵光亮的冰项链……葵花虽然遭遇了不幸,但她遇到了一个待她如亲生女儿的家庭。葵花也是一个善良淳朴的女孩。她来到青铜的家里,知道哥哥让给了自己上学的机会,努力攒钱买纸笔教哥哥认字;知道奶奶生病,去摘银杏叶挣钱给奶奶治病……作为城市里的孩子,她努力适应着农村的一切,学着干各种农活。他们遭遇了贫穷、水灾和蝗灾,成长中的他们虽然并不幸运,但同时大麦地的一切也给予了他们快乐与爱。
在《青铜葵花》这本书里,我们看到了大麦地的人们遭遇了种种灾难,或许使他们贫穷饥饿,或许使他们失去亲人,又或许使他们一无所有,但是他们在经历苦难中,依然坚强乐观的生存。同样也在教给我们,无论面对什么样的苦难,都要坚强勇敢。这,就是我最喜爱这一本书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