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事的五年级作文600字
导读:作文简介,如果你问我最令我难忘的事是什么?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那就是我第一次掰玉米。秋天到了,天空湛蓝深...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记得转发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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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成长的故事
如果你问我最令我难忘的事是什么?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那就是我第一次掰玉米。
秋天到了,天空湛蓝深远,白云在天上慢慢滑过。我和爷爷奶奶来到了一望无际的玉米田,一个个高大挺拔的玉米好像军人似的笔直地站着。一个个又粗又大的玉米好像咧着嘴正对你笑呢!我闻到微风中的淡淡清香,听见了鸟儿们在欢快地唱歌,心情格外愉悦。
我看得正入迷,发现爷爷奶奶早已经开始忙碌起来。我也兴致勃勃地冲进玉米田掰玉米了。我先找了找,找到了一个最大的玉米,我一手握着玉米杆,一手拿着玉米用力地的掰,“咔嚓“一声,玉米从秆上掉了下来。手中的玉米沉甸甸的,玉米的头上有黄色的须子好像玉米黄色的小辫子一样。我把玉米身上那一层层翠绿的衣服剥下来,只见一颗颗金黄的玉米粒,好像一颗颗宝石在闪闪发着明亮的光。我拿起我刚掰的大玉米给奶奶看,奶奶笑着说:“孙女,你真棒!掰了那么大的玉米。”于是,我美滋滋地又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了。过了一会儿,我的手又痛又痒,我心想,平时奶奶爷爷他们应该很辛苦,我轻伤不下火线,于是我咬牙坚持掰着。
渐渐地,天色暗了下来。奶奶喊我回家了。我们走在回家的小路上,提着好多玉米满载而归。我在院子里摆放着都快堆成山的玉米,心里想这么多的玉米要吃到什么时候去呀!这时,奶奶捧着刚出锅的热气腾腾的玉米对我说:“孙女吃玉米了。”我闻到了丝丝香气直往鼻孔钻,我连忙拿起一个玉米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我觉得这个玉米比我以前吃过的任何玉米好吃多了。因为这个玉米有我辛勤劳动的汗水,让我十分自豪。
这件事像一顶明亮的星星,每想起这件事,我就会感到十分快乐,也让我懂得了粒粒皆辛苦。
篇二:我与营养餐的故事
胖女的悲哀
小时候我一直是奶奶带,奶奶非常疼我,对我百依百顺,特别是在“吃”上,要什么给什么。我喜欢吃零食,奶奶上街给我买,我喜欢喝饮料,奶奶上街给我买。长期以来,我养成了爱吃零食不爱吃饭的坏习惯,那些脂肪也悄悄爬进我的身体,我越来越胖,村里人都叫我“胖女”,每当听到他们这么叫,我就特别难受。也想变瘦一点。
机遇
几年前,妈妈工作调动。我也随妈妈进合阳三小上学,由于工作紧张,妈妈没时间做饭。正好学校有餐厅,学生可以享受营养餐,妈妈决定让我上餐厅吃饭,一开始我不乐意。本来我吃饭就挑,在餐厅吃饭还有那么多规矩,我可受不了。可是没办法,因为妈妈自己也要在学校餐厅吃饭。只好试试看了。
第一次看到餐桌上的饭菜,有鸡块,水果,时令蔬菜,花卷。我觉得很新鲜,觉得在餐厅吃饭还不错。可是时间长了,就觉得没那么好了。有时候做的菜我不爱吃,老师和席长硬“逼”着我吃。有好几次我都告诉妈妈不想在餐厅吃饭,妈妈告诉我:只要你坚持这一学期,你一定会感谢“营养餐”的。
蜕变
在妈妈的“软磨硬逼”下,不知不觉,我居然坚持了一个学期。奇怪的是,一个学期我没有在校外买过一次零食,当然,妈妈偶尔会在超市给我买一点稍微健康一点的零食。更奇怪的是以前觉得很难吃的青菜、西红柿、白萝卜等蔬菜,现在也觉得挺好吃的。还有更高兴的事呢,暑假回老家,村里人都说我长高了,变苗条了。听他们这么说,我似乎一下子有了自信。
“营养餐”改变了我。也改变了我的许多同学,感谢“营养餐”!感谢国家的好政策!
篇三:故事新编
在古代,魏晋南北朝时期,梁国有一个贵族姓杨。杨家有一个九岁的小儿子,可是别看他只有九岁,却机智过人,是远近闻名的才子呢!杨氏之子有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眼里透着智慧的光芒,还有着俊俏的五官,可谓才貌双全。他每天都穿着整整齐齐用丝绸做的衣服,让人一看就对他心生喜爱之情。
作为贵族,杨父也与孔子的第二十六代孙孔君平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们经常互相登门拜访对方来一起作乐。
这天,孔君平想起与杨父很久没见,变想去杨府拜访他。于是他穿好衣服,打扮整齐,便出门去杨府了。他穿过喧闹的大街,来到一家门前立着两头石狮子的门前,叩响了门,杨府的管家给孔君平开了门。“孔老爷,今日来拜访有什么事?”孔君平说:“我与杨父很久没见了,可否让我见见他?”管家说:“真是不巧,孔老爷有事出门了,如果您不着急,可以在府中等他。”孔君平本来想走,忽然想起杨家有个小儿子,名扬四海,便说:“能否请你家小少爷出来招待我?”管家应了声就去了。
孔君平进了屋,听见一阵脚步声,是杨氏子出来了,杨氏子说:“孔老爷请坐。”接着又安排下人给孔君平端水果。水果端来了,有梨、苹果、橙子和杨梅
杨君平一间见有杨梅,眼珠一转,想“我要逗逗他”。便指着杨梅对杨氏子说:“这是你家的水果?”杨氏子一听,心想“孔老爷可真有趣,我可是堂堂杨氏子,怎么能让他调戏了?”便脱口而出“我可没听说孔雀是你家的鸟啊?”孔君平一听,哈哈大笑,心想这小杨氏子果然名不虚传,我用杨梅的杨姓逗他,他又用孔雀的孔姓回我,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将来必成大器。吃完水果后又与他谈论学习方面的事,一直到杨父回家。
篇四:我与书的故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是韩愈眼中的书。而在我眼中,书就是一把钥匙,为我打开智慧的大门。
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一瓶酱油,说今晚要为我做个酱油鸡翅。买完酱油,在回家的路上,我遇到了我的好朋友刘泽豪,她正坐在商场旁边的石凳上看书。“呀!”我惊叫到,“这不就是那本我最喜欢的《鲁宾逊漂流记》吗?”于是,我便走到他跟前坐了下来,与他一起看起书来。十分钟、二十分钟、半个小时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知过了多久,我们把《鲁宾逊漂流记》看完了。我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便各自拿着自己的东西相互告别了。
吃晚饭了,我夹起一个妈妈做好的“酱油鸡翅”送到嘴里。轻咬一口,突然皱起了眉头,立刻把鸡翅吐到垃圾桶里,连忙喝了一口水,对妈妈说道:“妈妈,今天的鸡翅为什么这么酸呀?”“不可能,我做鸡翅没放什么呀?”妈妈说道。说着,她也夹起一个鸡翅放到嘴里品尝,只见她皱起眉头,把鸡翅吐到垃圾桶里,喝了一口水,说道:“哎,责骂呢会这样?”这时,电话铃突然响起,我接过电话,是刘泽豪打过来的,说我俩把酱油和醋拿反了。我早该想到的,只有醋才会让鸡翅变得这么酸。我放下电话,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竟哈哈大笑起来。
虽然因为看书使我错过了一顿美味的酱油鸡翅,但却通过看书使我懂得了很多知识。
我爱书,它给予我无穷的知识,赋予我强大的力量。今天,我在书中遨游,明天,我要用我的知识去铺一条星光大道。
篇五:我和书的故事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古往今来,关于读书的名言数不胜数,随便谁都能吟上几句。是啊,书,能够使我们增长知识,提升我们的气质,帮我们脱离无知和愚昧。
我自小喜爱看书。我还在妈妈肚子里时,妈妈就对我进行胎教,读书给我听。我一两岁时就开始接触那些启蒙读物了。起初,妈妈认为书皮硬,不易撕破,就放心的给我玩。可谁知,顽皮的我硬是把书撕成了碎片,撒得满地都是。虽然很无奈,但妈妈仍然每天坚持给我读书。久而久之,我对书这个“玩具”也爱不释手了,逐渐被书中精美的插图所吸引,甚至对还未接触的文字产生了兴趣。后来,听说我每天都缠着妈妈让她给我念书听。可以说,我和书的.缘分就是这样撕出来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也发生着变化:从小时候的启蒙书到注音版的故事书,再到后来的连环画,以及现在的历史书、中外名著、报纸、杂志等等,书这位好友一直陪伴我成长。虽然家中书很多,但我仍不满足,一有空就央求爸爸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一到书店,我便急切的却又漫无目的的寻找,那琳琅满目的书真让我眼花缭乱。一找到喜欢的书,我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贪婪的读着我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纯洁的童心,并且乐于助人;我讨厌《单行街》中那个思想保守、愚昧的妈妈,为她的孩子感到担忧读着读着,我渐渐入了迷,直到书店关门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而通常这时,等待的爸爸已经打了好几个盹!
书,能滋润人们的心灵,它为我们插上理想的翅膀,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仿佛能控制人们的心,从接触它的那一刻起,我就会跟着故事中的角色而喜、怒、哀、乐
我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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