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旅游。上一次去上海,我看见一只漂亮的钢笔,爱慕之心油然而起,回到旅馆便求妈妈买下它,妈妈立刻答应我,不过要有一个条件:做一天的家务活来换。我很乐意的答应了。
看着这支来之不易的钢笔,我心里总是乐滋滋的。他非常精致漂亮:身着一套金色的衣服,黑黑的笔盖,如同他的脑袋,立于笔身之上;笔身的外观更加精致,上面绘有蓝天,白云,花草树木,还有一条小溪慢慢的流淌,一只美丽的梅花鹿饮着清水。看到此画面,我好像身临其境,想与那梅花鹿嬉戏一番……那尖尖铮亮的笔头是它最关键的地方,我用它来记下一事、一物。他全身都用铁制成,虽然沉重,但对于我却有绝大的好处,那是因为我写字不工整,我用他就得一笔一划来写,果然字写得工整多啦!
这么珍贵的钢笔,怎么能让他受到轻视呢?要知道,他享受的是我的顶尖待遇:每天用完之后,我都要细心地用清水给他沐浴,夜晚躺在舒适的笔盒里陪伴我左右。
钢笔,我的学习益友,我形影不离的伙伴,我不可多得的朋友,每天我紧握着他,他就尽心帮助我,用他的一切辅助我学习。我用它获得了进步,他为我展现了辉煌,我爱这支钢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