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我,是有足够理由的。
我的数学在班上名列前茅,老师器重我,不论什么数学比赛都首先想到我。比如,学校组织奥数兴趣班,老师急急跑来问我:“管航,这个班你参加吗?”我乐呵呵地答应了,老师摸摸我的头,满意地笑了。
但我有时也十分糊涂,让老师失望。一次,老师约我周六下午去参加奥数模考,我却和同学在公园里疯玩了一天,忘记了。气得老师狠狠批评了我一顿,说我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我撅起嘴巴不服气,暗暗地加油,在几次数学大小测验中连连夺魁。我要强,总是鼓励自己充满信心向前,遇到挫折也不背包袱。我告诉自己:在青春中要潇洒走一回!
我喜欢自己,不仅因为我自信洒脱,而且同学也喜欢我。“佩服”我的人可多着了!我的字,龙飞凤舞,有时字迹难辨,被同学戏称为“官体”。我的话,傻傻的,口吃,大家叫“官腔”。我的文章,老师经常在作文课上朗读,同学们佩服的眼光像潮水一样,大家都说我“浑身都是宝”。嘿,我成“穿山甲”了!捂着羞红的脸,我悄悄地抿着嘴笑。
“天生我材必有用”,人,都应该喜欢自己。我从不自卑,尽管我有时很糊涂,还有口吃。我想只有爱自己的人,才会以百倍的努力,对得起别人的爱。是不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