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记性不好男孩,简直就是属老鼠的——撂爪就忘。不过,有一件事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曾发过毒誓,要是忘记,我将永世不得超生。
那是一个让人伤心的中午。当时我和一个小伙伴玩弹球,不巧的是它跟淘气包似的飞进了一个大院子。我想到要去问那户人家要球,但是心中无限的惧怕以及十足的怕生还是让我打了“退堂鼓”。
一个昏暗而略带点坏的“灯”亮了,那是我的馊主意。我跟那个人说:“你翻墙到大院里,然后拿到球就走出大院。”
他也没说什么,默默地答应了我的请求。他爬墙观察情况,我在下面用尽全力顶住他。
他跳下来时,慌张地跑了回去。我满脑子疑惑,直到发现我脚上和地上有血。“难不成?”我跑了回去,眼前的一幕让我的眼睛瞪得比地球还大:他手上的肉少了一块。我俩声嘶力竭地喊:来人啊!救命啊……”终于,我们所称的“老叔子”来了。我眼睁睁地看着他被送往医院,心中充满无限悔意。
回到家后,我跪了下来,双眸不停地流出泪珠。
从此之后,这件事成了我的黑历史,我也一直告诫自己:“你不应该是个自大的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