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反方一辩于蕊齐。
我方认为,小学生不应该见义勇为,但绝不是无所作为,所以我方观点是:小学生不应该见义勇为,但应该有所作为。下面,我将分两方面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方面:小学生不应该见义勇为。首先,小学生对社会的认识还不太全面,有些时候,我们对一些复杂的状况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我们鲁莽的采取行动,可能使事态向更坏的方向发展。其次,小学生的身体还相对弱小,不仅无法完成见义勇为,而且还会给自己带来伤害。这种行为其实就是“拿鸡蛋碰石头。”这也就是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手册中把“见义勇为”删掉的根本原因。
第二方面:我们应该有所作为。首先,我方认为,见义勇为的这种精神是值得提倡的。我们不能漠视危害公众的行为,而是应该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采取量力的行为。比如说,可以及时向老师报告,向大人寻求帮助,也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用智慧去处理好危急情况。其次,我们要牢记见义勇为的高尚和伟大,让它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等到我们有能力的时候,就应该挺身而出,制止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