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身华丽的黑黄相间的毛发,四个锐利的爪子,一张血盆大口,头上的“王”字闪耀着“丛林之王”、“百兽之王”的美称。这就是我——一头老虎,生活在美丽的大森林里。
从我出生到现在,一直生活在这个森林里,这里有小溪供我饮用,有许多鲜美的食物可供我进食。每天我不是睡觉就是捕猎,十分闲适。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我掉进猎人的陷阱里,被猎人高价卖到了马戏团。哎!那段日子可真是苦啊!我不仅被拔掉了牙齿,还要强迫着去穿各种各样奇怪的的衣服,去做一些高难度的动作!哼!他们倒好,不仅坐在台前看我表演,还用鞭子抽我。哼!他们连翻跟头都不会,还要我们钻火圈,这是明显的欺负我。堂堂百兽之王怎么能受得了这种屈辱?可是在鞭子无情地抽打下,我还是投降了,举起了白旗,这时的我多么想回到故乡啊!
有一天,马戏团所有人都睡着了,我闲着无趣就用爪子挠挠这、抠抠那,一不小心把手指头塞进了锁眼里,只听“咔”的一声门开了!我大喜过望,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撒腿就跑。后面传来了叫喊声,我头也不回地只顾着往前跑,后面一大群举着火把的人在追,不时地叫喊着。跑了好久好久,叫喊声渐渐小了,我渐渐放慢脚步。这时我看到了前面一个牌子上写着两个字,因为在马戏团混了很长时间,所以我认识上面的字,这两个字让我热血沸腾——“森林”!
可是当我回到了离开多日的故乡时,我呆住了,那些高大的树木呢?那清涧的小溪呢?那些欢快的小动物呢?都哪去了?在我眼前的是光秃秃的树桩,黑漆漆的脏水和遍地小动物的尸体。顿时我眼前一黑,倒在了一棵树桩旁边。
人类啊!快停止吧!你们毁灭的不止是森林,还会毁灭你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