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作文不少于1000字
摘要:等待了许久,才等到这样令人舒适的宁静。我像一只蝉,蛰伏了十年,等待一场盛大的洗礼。窗外一连下了几天的...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记得转发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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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十年(初三/1000字)
等待了许久,才等到这样令人舒适的宁静。我像一只蝉,蛰伏了十年,等待一场盛大的洗礼。窗外一连下了几天的大雾,没有见到阳光,心情都变得阴郁起来。窝在屋子里,除了耳机里面的音乐声其他的什么也听不到,这难得的,安静的,令我感到无比轻快的时刻。
十年可以酿出一坛香味四溢的美酒,我想所有的人都是那坛酒,时间越久,香味便愈加浓厚。
我摊开日记本,用手不停的转动着笔,却不知该写些什么。04—14年,很多事情都在不停地发生着改变,这个车水马龙的世界也在不停的刷新着我的想象,一个满地乱跑,只知撒娇的女孩已经成长为今日多愁善感的少女。一路陪我看风景的人,始终在不停地变化。或许,等到最后,那些想看的风景怕是只有我一个人去看了。很多本日记摞在一起,我一本一本的翻阅,原来难看得令我难堪的字迹早已不见,逐渐变成了秀气好看的字体。日记的内容从刚开始的流水账一点一点的改变,变成现在会对人生的思考,对梦想的追逐。
我恍然意识到,我在失去些什么,也在得到些什么。
我的过去我无法改变,但我有勇气与能力去面对我的现在与未来。我无法站在一个高度上去议论别人,但我可以站在现在的角度去评判我的过去。不是以一个极高的姿态,也不是去仰视,而是与它对视。我的十年,那些值得珍藏却又充满不舍与遗憾的十年。回忆像一种瘾,让我沉溺,却又不得不放下。曾经深深依赖的爷爷奶奶早已不在,我还要在这个世界上好好活下去。带着所有的希冀,好好地面对和过好每一天。
所有我深深爱着的人,无论你们有没有陪伴着我走过过去的十年时光,我都不在乎,因为我知道,无论是过去的十年,还是未来的十年,能坚定不移的走到最后的人必定是我自己。十三岁那年写了一封给十年后的自己的信,前一阵子在博客里翻阅出来,觉得那时的自己真是幼稚的可笑,或许可以这样说,等到二十七岁的我看到现在我所写下的十年也一定会有相同的感觉。物是人非,但我还得走下去,无论未来的路是否艰辛,无论我选择的路是否人迹罕至,我都必须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如同我以前做过的每一个错误的决定,我无法更改,只能牢牢的把握住我的现在和未来。
六年前的我,为了写文章,硬是生搬硬套了许多古诗词,为赋新词强说愁,这句不知被用了多少遍,想来也是可笑,文章中没体现出的意境,但若是将我那些篇文章汇总起来,便真正的能将这句词的意境解读出来。十年中零零总总细碎的小事在我脑海中不停的闪现,或许我是真的老了,才会这样怀旧。
“你要怎样评论你过去的十年呢?”心里的声音不停地在问自己。
“呐,有好多的小欢喜,有好多的小伤心,有好多的人曾经在我难过的时候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但那都过去了,我不怪他们,我要自己,坚定不移的走下去,我的梦想尽管渺茫,但我不去努力,又怎么知道实现不了呢?”我坦然自若,毫无半点心虚。
过去的十年很精彩也很痛心,我曾经撒娇,曾经被小肚鸡肠的班主任当着全班的面在心里扎入了一根刺,我曾经那么用心的喜欢了一个明星,尽管现在也相同,我曾经用我的努力将自己的文字变为铅字,学会了吹萨克斯和弹钢琴,我曾经偏执的珍惜心疼过我的老师,我曾经痛苦的看着爷爷奶奶远去。
凤凰浴火重生,但我想我更应该是一只蝴蝶,破茧成蝶,隐忍不发,只为了刹那的美丽。我想我一定要做些什么去面对我的未来,所以我在努力的要去考到我心仪的大学,我不会再把遗憾留给下一个十年。
往往长大是一瞬间的事,我用了十年才在这几天学会了长大。很多我珍重的人要好好的放在心里,我的梦想要好好的保管,只有我一个人能见到它,也只有我能去实现它,别人替我实现梦想那便不是我的梦想。若不想让它湮没在尘埃之中,便要好好去争取,我的梦想没有人有权利质疑,我能做的便是没有遗憾的好好去让自己的青春了无遗憾。
带着最初的欢欣与雀跃与最值得呵护的小心思走下去,跟过去道别,为将来铺路,继续好好走下去我的下一个十年。
我与我的梦想,执它之手,与它偕老。
篇二:十年(初三/1000字)
凤凰鸣矣,于彼高岗。
梧桐生矣,于彼朝阳。
--题记
七岁之前,我一直生活在一个梧桐树歌唱的世界。
大人们不会知道,他们眼中的树木是聋的,也是哑的。但是我却能听到梧桐树的歌声,我相信它们也一定听得懂我的语言。
真的,每年夏天,晴空万里,骄阳似火的午后,蝉声奏鸣的时刻,我都能听到家乡的梧桐树在唱歌,密密匝匝的硕大叶子一簇簇抱成一团,嘴唇一张一合,像远方的海浪撞击岩石。那好似数以亿计的浪花击打沙滩时低沉又澎湃的合声,坠入心间,一丝丝如冰块般清爽,充斥了整个夏天。
我的家乡是曾经的绿城——郑州。这里也曾是梧桐树的家。那时的郑州经过近百年漫长岁月的洗礼,衍生了一种树与一座城默而不宣的默契。
“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似乎所有与梧桐有关的诗词歌赋都与愁难舍难分,一副悄然独立黯然神伤的样子。可记忆中的梧桐,却总是傲然挺立在嘈杂又喧闹的街道上。粗壮的枝冠高大伟岸,俊秀挺拔。虬枝龙爪般的枝干直冲云霄。在清晨的鸟鸣中,在午后的艳阳下,在落日的余晖里,默默等待着风与其奏响城市的欢乐颂。它们在道路两边如训练有素的士兵,凝视着行人和车水马龙的街道。无论远观或走近,都有一种威严的气势。宽敞的马路在它们的荫庇下闪着斑驳的影子。那皮毛,那叶色,那叶下嫩嫩的小绒球,无不散发着淳朴的泥土气息。那是大自然的气息,它们同千千万万的生命一样同属大自然平凡一员。强劲的枝干仿佛从天而降伸向大街小巷,而城市正如双翼下的雏鸟,呆在柔臂下的襁褓中,静静地依偎在一抹抹潋滟温暖的绿色里。任庭前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梧桐只顾自吟自歌,给城市提供一片阴凉,守护着这座老城。市民也喜爱着,守护着,敬畏着这一片绿。
只是谁也想不到,七岁那年,拖运车载着南方的小树苗打破了城市的宁静。大街小巷慢慢变成了那绿茸茸小树苗的世界。也不知怎么,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听到梧桐树的歌声。
恍惚,已是十年。
我以惊人的速度成长,梧桐树以同样的速度消逝。如今的郑州也褪去了曾经青涩的脸,一步步向“大城市”迈进。新区兴起,CBD,国际会展中心,龙湖……一个个新字眼为城市打上了现代化的印记。十年一梦,时光不曾停步,也不会逆流。悄悄地,它偷走了城市在岁月中的从容;偷走了小桥流水,深宅大院;也偷走了无数个裹紧衣服前进中拥有天真眸子 ……此处隐藏1732个字……
也许明天,我还能看到你的惊鸿舞。
也许在那条路上,还能遇见,因为,走过十年,一路有你。
篇四:十年(高三/1000字)
十年,三千六百个日日夜夜。弹指一挥,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女孩已变成一个花季般的少女,一个有着绰绰风采的年轻女人已变成一个头发发白,面容苍老的中年人。期待已久的假期如约而至,让人兴奋不已。和故友约好还在那个老地方相见,再进行一次PK--乒乓球大战。相见以后,没有过多的言语便开始进行PK大战。久而未见,球技都有了提升,难决胜负。一不留神,球被打飞了,当我去捡球的时候,看到了一位年轻的妈妈在教一个个头矮矮的小姑娘打乒乓球,她们好像就是妈妈和我的影子。我想到了那年妈妈教我打球的场景,我站在那看的出了神,早已忘记捡球,在好友一声提醒下才回过神来。PK大战输赢已抛在了脑后,匆匆结束了这场比赛,我飞快地跑回家去,想要妈妈与我打球。
回家后,让妈妈放下手中的活陪我去打球,在我再三央求下终于同意了。妈妈看着那个久而未碰略沾灰尘的球拍,好像感觉很陌生,久久才拿起。片刻后我们便来到了广场上,我对妈妈说这次我一定要赢了你,妈妈则是微微一笑,说道“赢我还不容易。”儿时的我屡战屡输,我才不听她的话呢,我可要提高警惕。好久好久没有在和妈妈打球了,甚至久到已忘记上次和妈妈打球在何时何地了。
在正式比赛前,我们先进行试球,热热身,为比赛做好充足的准备。在试球的过程中,我发现妈妈连连失误,可又不像是故意的,球拍使用起来也不那么得心应手,好像她不是球拍的主人。我们开始了比赛,没过多久妈妈明显的体力不佳了,可我依旧精神充沛,体能只消耗了一点点,几轮过后,都是以妈妈为输告终。
妈妈累了,我和她坐下来歇息。我为她擦去脸颊上的汗水,在阳光的照耀下,头上的白丝闪闪发光,那张因岁月的消逝而日渐苍老的脸,早已失去了曾经的光鲜亮丽,有的只是那一道道深深浅浅的皱纹。我和妈妈静静的坐着,看着这个许久未来过的广场。时间如流水,悄然无声息。十年前,这个广场还很小,地面是粗糙的水泥地,乒乓球台也是简简单单。妈妈带我到这打乒乓球,不会拿拍子,不会发球,不会接球,不会……妈妈耐心的教着我,告诉我要领,我似懂非懂的听着。那时的'我,还穿着可爱的小裙子,扎着高高的马尾辫,妈妈则穿着紧身的运动衣,一副精神焕发的样子。而如今再次来到了这个广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面积不知又扩大了几倍,原来的粗糙水泥地也换成了光滑的大理石,简单的乒乓球台也变成了标准的台子,旁边也多了几盏照明灯……我也脱去了裙子换上运动衣,穿上了球鞋,剪成齐耳短发,而妈妈却由原来的紧身运动衣变成了宽松的衣服,脸上多了一丝憔悴。
累了,要回家休息了,妈妈走在前面,我在后面跟着。走在那条闭着眼也能回到家的路上,看着四周的景物,也早已失去原来的模样,唯独方向没有改变。原来的泥土小路变成了柏油马路,原来路旁的野草鲜花变成了整齐的绿化树,雨后再也不会有夹杂着泥土的花香扑鼻而来。看着妈妈身后的背影,不再像是以前那样高大,已有少许驼背,步子也由快变缓,有大变小,一股涩涩的感觉涌上心头,眼角微微有些湿润。
十年前妈妈教会了我打乒乓球,十年中有着乒乓球的陪伴,我的生活中也多了一个朋友,多了一份乐趣,不在那么孤独。十年中,我的球技进步了很多,小有些名气,同学们也向我投来羡慕的眼光,可是不知道了少了多少妈妈的陪伴。十年后,妈妈老了,曾经那么娴熟的动作已变得生疏,背驼了,腰弯了,显得格外憔悴无力。十年前,妈妈陪我打球,通过乒乓球赠与我乐趣,十年后,我陪妈妈打球,通过乒乓球给予妈妈健康。
蓦然回首,时光匆匆流逝。十年光阴在我身上留下了成熟的痕迹,而在妈妈身上留下了苍老的印迹。我,长大了;妈妈,却老了。
篇五:十年(高一/1000字)
我打着赤脚,从懵懂的童年走向青涩的少年。这十年里,每天都有变化,但有些东西,却从未改变。2015年春节
新加坡,sentosa,亚洲的最南端。
赤脚走在沙滩上,感受阳光,海水和咸咸的空气。我喜欢赤脚感受大地的心跳,感受土壤的呼吸,感受大海的脉搏。十年前的我,十年中的我,十年后的我,一如既往的喜欢打赤脚,爱用一双脚走遍山山水水。
2005年盛夏
武汉,长虹桥,不知名的旧式集体院子。
准备上小学的我,赤着脚,吃着冰棒,接受阳光的洗礼,接受热浪的来袭,接受梧桐树下的蝉鸣。令我欢喜的事有很多,每天一根冰糕的奖励,老旧楼里犄角旮旯处躲猫猫,一碗叫卖的香滑豆腐脑……却最爱在高温的正午,疯玩之后将双脚浸泡在冰冰凉的水池中,用脚撩起水花撒在小伙伴的脸上身上。然后,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仓惶逃窜,避免被群殴。当然了,临走之前不忘制造一个“大水花”,快速逃走。丢下了身后叫喊,丢下了耳畔的蝉鸣,丢下了那份闷热,用双脚踩在干燥的水泥地上,被星星点点的砂砾石头硌着,感受着那份真实和踏实。
2008年春分
厦门,金门海域,金门炮战交火处。
那时太小,不懂繁体的:“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是什么意思,更不懂为什么要浪费吃香香软软的椰子饼的时间坐上游船就为远远看看这几个字,那个有奇怪名字的“大胆岛”(大担岛)。断掉的人字拖,迫使我赤着脚踩在有点潮湿的甲板上,看着那个小岛,那些鲜红的大字,我有些奇怪的问是要上那个小岛玩吗?引起一片哄笑。一个大浪打来,我的脚不知滑到哪儿,被割了个口子,血立马流下来。好疼好疼,我抱着妈妈直哭,直到哭累了睡着了。因为印象深刻,后来写在作文里:“那‘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八个雄伟的大字,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遭到从老师到爸妈的大笑,姥姥则笑着说还好没生在文革时期啊。我踩过金门的水,冰凉却不刺骨,奇妙也疏离。
2012年清晨
九江,庐山,东南五老峰。
“庐山东南五老峰,青山削出金芙蓉。”五老峰,顾名思义,有五峰,因像五个老人并坐,称为五老峰。因天大雾,故三峰以上皆云雾缭绕,似仙台楼阁。平整的石板石阶,身边各种香花奇树,身形各异。耳畔传来不明的鸟叫声,抬头不远处的松树上的小猴子,冲着游人讨吃食。日头渐渐升起,最险的四峰,体力不支的我爬不上去,本想下山算了却舍不得。是舍不得那动人美景,还是舍不得走了半天的力气,已经记不清了,总之最后又学起了人类的老祖宗那套,打赤脚。别说,还是赤脚省力气,虽有小石头硌着脚,却轻快不少。双脚直接和大地接触,与千姿百态的岩石共舞,与各种花花草草亲吻,别样且畅快。
2015年春节
新加坡,sentosa,亚洲的最南端。
赤脚走在沙滩上,感受阳光,海水和咸咸的空气。我喜欢赤脚感受大地的心跳,感受土壤的呼吸,感受大海的脉搏。十年前的我,十年中的我,十年后的我,一如既往的喜欢打这赤脚,爱用这一双脚走向四方。
泰戈尔说过:“天空虽不曾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我想说:“时间虽不曾留下痕迹,但我已走过。”我的双脚已走过过去,正走在现在,将走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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