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精选3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精选3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儿童文学作家冰心曾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书籍是我们最重要的精神食粮,也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我喜欢的书——《木头娃娃的旅行》,它的作者是美国的雷切尔。菲尔德,他在短暂的一生中,几乎把美国所有分量的文学儿童奖都收入囊中,还获得全球最有权威的儿童文学奖:纽伯瑞奖。
这本书的主人公很特殊,她是一个木头娃娃,却被作者赋予了生命,她就是希蒂。她诞生在美国一位船长家,却注定与冒险,漂流,传奇等字眼联系在一起。她在100年间经历了许多神奇的人与事,这些都能写成一本好书。
这本书不但情节精彩,而且语言生动,如“带波纹的丝衣,配上打了褶子的裙子,上面缀满了蝴蝶结……”十分具体地写出了服饰的精美。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着勇敢、善良的品质。她用了一百年,最后才回到自己的家乡。宽容的希蒂没有因为哪个主人没有好好对待她而嫌弃他,她总是用慈爱的眼光看待他人。
你们想看这本书吗?书里希蒂遇到了什么人,又有哪些有趣的事?大家在书中寻找答案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我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书,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窗边的小豆豆》了。因为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十分有趣。
这本书讲了小豆豆多次在学校被开除,接着交到了要好的朋友“山本泰明”,和自己学校分享了妈妈做“海的味道”,山的味道,学会了怎么支帐篷,和朋友们一起散步,一起度过暑假,一起玩“游戏。
还认识一个名叫“旱田”的老师,和“旱田老师分享自己以前在其它学校的经历,和校长也谈过许多话,常常还被校长表扬。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小豆豆在巴学园朋友不多,但在大人引导下,终于顺利和别人结为了朋友,而且又能主动与校长老师分享以前的经历,我觉得小豆豆是一个女汉子。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子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
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小豆豆,如果你喜欢上了她也请你读一读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我喜欢读书,尤其最爱读《唐诗三百首》,细细品读时,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我十分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他的诗中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诗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每次朗读他的诗句,都能从能从他的文字中,体会当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他的这首《过故人庄》用省净的语言,平平地叙述,几乎没有一个夸张的句子,没有一个使人兴奋的词语,但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窥探是什么这么吸引诗人爱上这质朴的农家田园生活。是农庄的环境和气氛,故人相待的热情,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让诗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却了,就连隐居中孤独抑郁的情绪也丢开了,什么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间的敞开心扉交流。
一个普通的农庄,一回鸡黍饭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诗句中表现得这样富有诗意。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我们耳边。多么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呀!
在纷繁的今日,就要多读《唐诗三百首》来领略其中的美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窗口,带我们领略外面的世界。《西游记》也为我打开了一个窗口,让我看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路上的艰辛,让我知道了坚持就 ……此处隐藏13260个字……作人员的心血。每一个人物、场景,都被刻画得活灵活现;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是经过字斟句酌写出来的。它虽然像游戏攻略,但是,却有一番独特的风味——
公元前六百二十九年,令狐国。
少女车芸正在研究木甲之术。但是晋国已经将令狐国的国都团团包围。车芸使用自己的木甲兽带着令狐国君从秘道冲出重围,但是没有能够成功。在狱中,车芸结识了慕容诗与桓远之。之后,他们三个人的得知了一个消息,如果得到了三件上古神器,就可以用昊天轮扭转时间,实现心中的愿望。
与此同时,“云界七使”为了完成一件任务,也开始收集上古神器。这两个团体,每一个都获得了上古神器的其中三样。他们,在昊天宫内进行了最后的决战。
到了这时,车芸才知道,原来慕容诗与桓远之都是千年之后的人。大决战之后,云界七使消失了,昊天宫也被关闭了。车芸因为与桓远之的战斗受了重伤,死在了昊天宫里。
千年之后,昊天宫的大门重新打开。桓远之,在慕容诗面前怆然一跪。
故事到此就戛然而止了,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没有任何一篇武侠小说或任何一篇攻略能像《苍之涛》这么有风味。
慕容诗与桓远之,在国家与友谊之间作出了选择。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2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3今天中午,我找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故事中讲了一只狼从小被欺负。
故事中主要人物有,双毛,紫岚,紫凤,还有狼王巨猛,《狼王梦》是主要讲了狼族之间的故事。
双毛和紫凤是紫岚的孩子,双毛从小就被欺负,连紫岚和紫凤都欺负他。
一次,双毛它们去捕猎,双毛找到一只鹿并把它咬死在地,双毛把它拖到紫岚和紫凤身边,让它们先吃,它们毫不客气的吃完之后只留鹿的骨头给双毛吃,双毛每天都吃不饱。
一天双毛没捕到猎,伤心的回到狼巢,回来后紫岚听到双毛没有捕到猎,便和紫凤扑去狂咬双毛,双毛到处都是咬痕,除了头部没事。
双毛在紫岚的养育下,逐渐成了一只真正的大狼。双毛捕猎时遇到了阿力,阿力是头棕色的狼,体型比双毛大而且还带来了狼群,双毛这次又被欺负,紫岚看到了跑到双毛面前并赶走了狼群,回到狼巢紫岚又咬了双毛,双毛又受伤了。
一次双毛大胆的要挑战狼王巨猛,并想得到狼王的称号,结果双毛被巨猛打的到处都是伤痕,落荒而逃,双毛走过的地方都是血。
回来紫岚把双毛打到石头上,并狂咬双毛的尾巴,双毛眼泪直流,之后双毛爆发出了自己的潜能,并把紫岚咬伤,原来紫岚在几年起就得知双毛有很大的潜能。
双毛到了阿力的地盘,阿力带着狼群向双毛冲去,狼群和阿力身上受重伤,双毛向狼王挑战并打败了狼王,成为了新一届狼王。
这本书既让人感到悲伤,又让人感到敬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4这个假期,我认识了一个人,他勇敢、正义、坚强;他有着黑头发,戴宽边眼镜,骑飞天扫帚他就是哈利·波特。
寒假前,我在童学馆馆长的书架上发现了一套《哈利·波特》,止不住好奇心借回了家。不看不知道,一看再也停不下来。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主要讲的是:哈利1岁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11岁时知道了自己是巫师,在海格的帮助下找到了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坐上了开往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火车,并在魔法学院和两个好朋友一起成功打败伏地魔的故事。
这套书一共8本,每本都很厚。故事魔幻神奇,让人身临其境,有时候心潮澎湃,有时候还屏住了呼吸!
读完这套书,我总觉得自己和原来不太一样了。我在想,要是换了我,我会不会像哈利一样在该战斗的时候勇敢无惧?在别人嘲笑时内心平静?在朋友被叫作泥巴种"时动手打那人?在别人说我妈妈是怪物时勇敢反击这套书让我懂得了要珍惜幸福生活;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不能放弃;要学会去爱别人;真挚的友谊是最宝贵的财富
我很喜欢这套书!看完书我又看了和书对应的八部电影,觉得还不过瘾,又把这个作者的《神奇动物在哪里》也一口气看完了,真是"爱屋及乌"呀!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一段不平凡的人生,我一定要找到属于我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我爱小昆虫,更爱我手中的这本《昆虫记》,因为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小生物,也见识了它们各式各样的、闻所未闻的本领。
比如萤火虫,它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它会发出很亮的光。可是,谁也想不到它的食物居然是蜗牛,是不是很新奇啊。更有趣的是,它们进食的方法很特别,先用上颚分泌毒液,把蜗牛弄成液体,浑似稀薄的肉粥,只要吃起来就方便多了。我们在夏天的夜里,偶尔会见到翩翩起舞的萤火虫,只知道它的点点星光点缀了漆黑的夜晚,特别美丽,真不知道这个小东西还有这么有趣的故事呢!
大家都见过蟋蟀吧,听到过它吱吱的叫声吧,可你肯定不知道,他可是大自然的建筑师兼歌唱家。造房子可是真的有一手呢。它们选择住宅很慎重,一定选择排水条件好,阳光充足的地方。它们的别墅可是别出心裁的,必须由自己挖掘,门口有一个有斜度的隧道,暴雨过后,很快会干。隧道的形状不同,或弯曲,或垂直,门口会用草半遮掩起来,出来觅食时,也不会把那些草吃掉。斜坡的门前,总是打扫得很干净,万籁俱寂的时候,蟋蟀们会在这里聚会,开始演奏美妙的音乐。歌唱家的名号也就随之而来了。我猜,它们肯定很爱自己的家,爱清新、自由的大自然吧,要不怎么会总是这么开心的吟唱呢!
小小的昆虫居然有着这么多的趣闻,大自然真是美丽又奇妙。虽然有些昆虫的技巧我们无法理解,但是我会在读书中开阔视野,积累见识,将来有机会,真的想去好好地研究它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