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作文400字
内容简介:爱情很神秘,至今蒙着伊丽莎白时期的面纱。男女之间的事,或许是不需要理由的。牛郎和织女,梁山伯与祝英台... 如果觉得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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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爱情很神秘
爱情很神秘,至今蒙着伊丽莎白时期的面纱。
男女之间的事,或许是不需要理由的。牛郎和织女,梁山伯与祝英台,聂小倩与宁采臣……他们之间互生情愫,从相遇、相知到相守这条充裕着幸福与憧憬的爱河中atwill徜徉。
之前的那种你情我愿,两厢情愿,相知相爱等摆脱了人妖仙不能相恋的枷锁。无不阐释者“爱情”的歇斯底里。
科学家已经发现,在人的大脑中有一处叫丘脑的地方,那里便控制着一个人情爱的中枢所在。所谓两情相悦,不过是一场风花雪月的化学反应——在外界环境的刺激下,丘脑源源不断的分泌出多巴胺与肾上腺素。至于在怎样的情景下,遇上哪种人,丘脑中的多巴胺会喷涌而出,科学也给不出答案。科学家只是告诉你,当多巴胺出现,恋爱就要开始了!
爱情的不成熟阶段便是早恋,早恋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爱情是在时间的挪移与你浓我蜜的交织中便酝酿而生。
说稀奇,道稀奇。桃花谢了有在开的时候,随着对男女情爱的观察起码对它的特点有依有据。
(1)逾越年龄的鸿沟;
(2)超出国籍(远嫁他国);
(3)帅与不帅非迥异,门当户对有皲裂;
(4)超出性别(同性恋);
……
孔夫子所言,为七情六欲束者乃为庸人。我想,在这种神秘的爱情面前无人愿做君子吧!
第二篇:爱情的本质
最好听的情话:喜欢你。像春风拂过你心中的柔软。
爷爷奶奶那一辈还没有手机,于是他们喜欢一个人会用书信的方式去表达,含蓄却饱含心意。爷爷告诉我他们那个时候牵了手就会在一起。就像遇到一样很喜欢的东西,坏掉了他们会想方设法的去修回来,你们年轻人啊,遇到很喜欢的东西坏掉了,想到的却是是再换新的东西。
之前在网上听到有人说:女孩子就是这样,谁对她好她就跟谁走了。
我觉得这并无道理,尚且不管这话是褒义还是贬义,但是同样作为女孩子的我有话说,如果你不能满足她的物质欲望还不愿意花心思去对讨她欢心,她凭什么对你从一而终。
看了一篇文章内容我大致的讲一下:有个成功男士带着孩子出门游玩,孩子说是要母亲的陪同才肯出去,拗不过孩子,母亲就跟着去了。坐公交的时候留意到有个座位,才五岁大的儿子让妈妈坐下来。下车的时候爸爸告诉儿子:这是我的媳妇,请你照顾好她,不要忍她生气,孩子郑重的点点头,引得车内忍哄堂大笑。
可见,在他们家该富养的是女人,而不是儿子,而最受益的是这个男人。他不仅拥有一个孝顺的好儿子,还有一个漂亮的老婆。
我想这就是女孩子最向往的爱情,不会因为婚姻的束缚而改变爱情的本质。
第三篇:我的爱情论
爱情?奇妙的东西,至亚当、夏娃的故事,我还是弄不懂“什么是爱情”?人的一生难道没有爱情就活不了吗?多多的疑问,无法解答。
大人们都说,不可以早恋,但又有谁会去听了呢?在初一的政治课本上,我找到了答案:这是青春期的正常现象,相处久了,会产生一种爱慕,但那并不是“爱情”,只是超过“友情”的情感,就在那时,我终于懂了爱情是什么!爱情是超越友情的那份感情。
曾经的曾经,那惨淡的一幕在我眼前浮现,在我以前的那个学校,我们班的一个女同学失恋跳楼自杀,那一瞬间,我整个心在跳动,就在那时,我收到了惊吓,因此转了学。也因此,一直把这一幕锁在我的笨脑袋的记忆宝箱力。甚至永远不会忘,毕竟那次我真的是很害怕,其实那个女的就是我的同桌,这件事让我受到了刺激,逃避了好几年还是逃避不了。于是我对爱情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爱情是一种致命的毒药。
爱情是什么?其实我还不是很全面的认识它,但你们会继续替我挖掘它的真实身份的吧。
初一:黄心意
第四篇:十七岁的爱情
爱情似一味中药,往往相恋的人终究还是尝到最后的苦痛。即使当初那一点浅微不长的甜蜜,也只会挥发到空气中,又液化成晶莹澄透的泪滴,罗仔刚刚分手后的'伤痕处,折射着浸人难以倾吐的凄伤。
道不尽的思念萦绕眼帘,残酷的记忆让难过接踵而来。然而,爱情的药苦,远不止这些。痴迷地坠入自己幻想编织的梦宫里,哪怕明知是虚幻无数构成的结界,也不忍亲手打破一丝间隙。永远不会。
离别不算病,沉沦其中才苦痛万分。多少相思滑过了丝线,多少沉默隐没了话语。无论何时,心中总有一份执着,一丝祈望,一念幻想。正凭着这股勇气,或许才不会舍得遗忘那些记忆的流光。可越是不舍,先前的伤痛越会时不时地显现。
爱情就是这样,朦朦胧胧,似懂非懂。看着街上来往的青年情侣,手挽着手,时不时还打起了诮。心里不免想着,自己是否也可以像他们一样,和喜欢的人同守一份祝福。可是,梦终究是梦,永远也替代不了现实。曾经那些迷茫的幻想,只因我们还太年轻。一味的追求模仿,却对爱情的真谛一概不知。
不懂去爱,却装作爱。十七岁的际遇,为爱情伤透了不知几回。
第五篇:爱情像一杯酒
爱情就像一杯酒,因为有缘才相聚。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该有多好呀,可是这并不可能成真,那么就让爱烟消云散吧!
我的爱情是什么?我所爱又是什么?我做的事情又是为了什么?一切的一切,我并不知晓,也不想知道,既然如此,那就让爱烟消云散吧!
在我小小的童年里,我爱上了一个不应该爱的。这是为什么呢?我为什么会爱上一个没有任何记忆的呢?一见钟情,这是不可发生的,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在我小学四年级起,郭妮这个名字便死死烙印在我的心中,长达五年的岁月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是谁?终于,我步入了初中,见到了我以前的同学,我与他们聊着这个名字,了解到她是我的同学,但是我仍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喜欢上她。我不相信苍天,不信鬼神,只信自己,那倒是什么原因呢?
初一已经过去了半个学期,我和一个女孩找上了,可是我并不喜欢她,只是有些好感而已。我并不了解爱情,也不想了解,但我提出的分手却是深深的刺痛了她的心,这时我才了解到爱情的恐怖,也对爱情产生了莫名的畏惧。
如今初二了,我已不是那个对爱情不知深浅的少年了,我明白该放手的时候就应放手。与其天天痛苦,不如让爱情烟消云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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