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土地作文500字四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土地作文500字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作文500字 篇1
"我的家乡贵阳在贵州省中部地区,是全国矿产资源最富有的地区之一,有丰富的铝、煤、铁、镁、硅、重晶石、大理石、白云石、石灰石、高岭土等50多种矿产资源。
贵阳又正好位于这个地区的中心,贵阳属带温润湿和型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平均气温在15度左右,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所以贵阳市人口近年来急剧增长,无形给贵阳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因为人多了子就要随之增加,要盖子就必然要占用土地,那么,“林城很快就会变成子城,一座座楼拨地而起,虽很雄伟、壮观,但是,你们听到没有,那些被厚厚水泥压在地底下“土地的哭声。当你走在水泥上,可能这里曾是一条清澈的小溪,仿佛它无声地人类占有了它生活的家园。
如果再大肆开恳、乱占土地,植物、动物就会离我们远去,没有了土地,庄稼就不能生长,可能30年后,天上会不断地飘荡着黄沙,天空像一口沉重的大沙锅,太阳没精打采地挂在天空,看起来是那样的疲倦,空气中一股股呛鼻的味道,让人无法受,到那时就来不及了,只能坐以待毙。
我常在电视里看到海洋占地球总的70%,陆地占地球的30%,可见土地对人类、动物、植物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朋友,你们可知道,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已超出其自身更新能力的20%,地球上生类已减少了35%,其中淡水生物就减少了54%,海洋生类减少了35%,森林减少了15%,而每天有数不清的施工队,在曾是稻田、菜地、鱼塘、小树林上拼命地盖子。一些有钱的叔叔、阿姨们,是越来越大一套子不行二套、三套,还要盖自已的停车场,这种侵占土地的现象,如果不严格现有的土地,人类只有搬家到另一个星球上去才行。"
土地作文500字 篇2
时值初夏,小麦正黄,细雨朦胧后万物欣欣向荣,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芳香。我望着这片广阔的麦田,心中升起几分喜悦。
远远望去,麦苗长得密集齐整,好像用裁刀削平的毛茸茸的黄地毯铺开来。浅棕色的田梗经纬交织。就好像黄毯中的彩纹,美观大方。微风吹拂,麦苗轻轻晃动,好像把自己的精神抖擞抖擞,准备使出全身勺气往上窜。
我的双腿不受控制,自顾自地向麦垄走去,远远地,小麦成熟的气息灌了我一鼻孔。
“近了,近了”气息愈加强烈,恍惚间已近在眼前了。我双手轻轻地推开挺立的小麦,缓缓走进麦田,湿软的泥土猛地凹陷下去,留下一个脚印。小麦释放着的热量,刺激着我裸露的皮肤。它们从我大腿旁溜过,继而在我身后会聚,恢复原来的模样,就像春风拂过树叶,不留痕迹。
过了一会儿,偌大的麦田已被我穿过,一棵巨大的梧桐矗立在不远处,芳草茵茵,我轻笑,大步地向那里奔去。风呼呼地从耳边吹过,伴随而来的是自然的清香。好一片土地!我不禁感慨。
阳光穿过梧桐叶,洒下一地光斑。我倚靠着树干,眯着眼睛望着金黄的麦田。白云流转,蝉鸣悠悠,我醉了。
又一阵微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满地的光斑竟晃动起来,移动到我的衣服上,又跑到我的眼睛旁。我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被它们打开,也开始呼吸着麦田的香气。
几只麻雀在树枝上叫着,闹着。它们黑黑的小眼珠盯着我,仿佛很好奇我是谁。它们时不时地抖抖羽毛,飞离树枝,但总在附近徘徊,不肯远去。
看着蓝蓝的'天空和金黄的麦田,我笑了。我感到庆幸,庆幸能有这么一块土地,仍旧保持着清新与自然;庆幸能有这么一块土地,不被人类的活动所干扰。
真想就这么看着,看着。
土地作文500字 篇3
我对土地最深的印象来自于小时候四五岁时。
那时候,常光着脚丫子,在泥地里摸爬滚打。泥巴在我手中翻转,想什么,做什么。做什么,便有什么。一会儿是长了四条腿,两支长长的胳膊的小狗;一会儿是头上长着犄角的小泥人;一会儿是只有两条腿,却多生了一只脑袋的小马,一会儿是没有尾巴也没有脑袋的大公鸡。一直到夕阳西坠,我才在大人的责骂声中一头扎进屋子,并准备迎接爸爸的一顿打。
当我不再玩泥巴的时候就已经背着书包上学去了,那个时候除了老师布置作文说要写泥土,否则我看也不会看一眼土地,不仅我不想看而且也看不到,因为我住的地方全是水泥地和混凝土建筑。那个时候我已经九岁了。
现在我14岁了,正坐在写字桌前写着一篇作文,以土地为话题。我想起了童年的玩泥巴。又想是不是应该和小学时一样把松滋描绘一番,结尾抒发感情:“啊我爱家乡我爱这土地。”这会让我想到文革时期红卫兵们在天安门前举着红宝书高喊“毛主席万岁”。
可惜我不是文革时的红卫兵。我无法让自己像喊“毛主席万岁”那样喊出“我爱这土地”。
我可以很欣赏艾青和刘湛秋的那两首诗――《我爱这土地》和《中国的土地》,却不会在心底里认同。
“可能是我们这一代缺少磨炼吧。”我这样写着,合上了周记本。
一粒土落在了我的身上。
我起身把它掸掉了。
土地作文500字 篇4
在很久很久以前,狗是人们养着来吃的一种动物。
有一个叫土地爷的神仙,他最喜欢的就是吃狗肉了。
一天,在一棵大树的树荫底下,树干上拴着一只可怜巴巴的大黄狗,绝望地看着面前的一口正在冒着热气的大黑锅,而旁边的躺椅上就是惬意的等待着水开的土地爷。
锅底下舞动着的火焰,加上木柴燃烧时发出的劈啪声,似乎在庆祝着死亡的临近,土地爷早已悄然入睡,大黄狗的眼中却充斥着死亡来临时的恐惧与无助。
土地爷的呼噜声盖过了水沸腾时的声音,孰不知危险的脚步离他越来越近。
一匹伸长了舌头的恶狼,正用凶神恶煞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酣睡中的土地爷,镰刀一般的狼牙一颗一颗裸露在外清晰可见,这匹恶狼丝毫未注意到卧在树下的大黄狗,可大黄狗却早已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恶狼的一举一动。
只见这匹恶狼缓缓地向躺椅上的土地爷身边移动,恨不得一下子扑上去狠狠地咬下一块肉来,正在这万分紧急的时候,大黄狗想用自己的叫声把大难临头的土地爷叫醒,可是绳子紧紧地勒的它半声也叫不出来,眼看恶狼就要扑向土地爷了,大黄狗这时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突然,大黄狗灵机一动,拼尽了全身的力气向前一挣,绳子断了,大黄狗直扑恶狼,与恶狼撕咬在一起,打斗声吵醒了土地爷,就在这时,那只凶恶的恶狼在勇敢的大黄狗面前显得不堪一击,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走了。
土地爷的脸早已被刚才所发生的一切吓得煞白,土地爷终于明白了,多亏了大黄狗,要不然自己这把老骨头就要葬身狼腹了。
土地爷为了报答大黄狗的救命之恩,决心从今以后再也不吃狗肉了,也不允许世人再把狗当做食物看待,而是要把狗像朋友一样对待。
就这样,大黄狗的勇敢和无私换来了人类与狗之间永远的朋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