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最喜欢作文500字九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作文500字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1
“人自识字聪明始”,我真喜欢那些方方正正的汉字。我认识的汉字已有两三千个,在这么多的汉字中,我对“跑”字情有独钟。
今天有一节体育课,我和同学们一起比赛跑二百米。同学们个个摩拳擦掌,做着准备。我们的欢呼喝彩声一浪高过一浪,好像有一股力量,推着同学们跑向终点,一个比一个跑得快。
轮到我跑了,我做好了准备。哨声响起,我们冲出了起点。我一点一点地加快速度,超过了前面的一个同学。不料,她又追上我。我再发力,速度更快,奋起直追……喝彩声让我热血沸腾,我加快速度,想追上第一个选手,但是她已经冲过了终点,我只好屈居第二了。
跑得飞快,用我最大的力气,我喜欢这跑的感觉,我也是这样跑着度过我的`每一天的。
我和妈妈去书店,我会跑着冲进大厅,跑着踏上电梯,为了早一刻读到我心爱的书;回家了,我和妈妈跑上几步,就追上了公交车,不用站在风里等待;早晨出门,电梯我只乘到二楼,还有一层我跑下去,一定要比妈妈快一点到达;傍晚放学,外婆牵着我的手,我一路小跑,快快回家看我的小兔、小龟、小鱼……
人生就像跑步,一生不停地在跑。现在我跑得并不快,但我知道只要奋勇直前,就可能成功。只要我努力了,就是好样的!
朋友们,和我一起喜欢这个“跑”字吧,加油!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2
我最喜欢多管闲事,不论什么事,我总爱管一管,也许是班干部这个职位影响了我,下面就让我向你们介绍一下我爱管闲事的经历吧!
上四年级时,同桌同学学习成绩不太好,老师让我多帮助他,我很爽快地答应了。上课时,他不认真听课,我提醒他;他作业写不好,我耐心地辅导他。很快,他的学习成绩提高了,上课时,他不再开小差,作业也能按时完成,老师也经常表扬他。不久,老师又调来了另一个调皮蛋来当我的同桌,这个调皮蛋可不像别人,他早已对学习没了兴趣,这让我很费心,连我自己上课时的注意力也不集中了。但我每次都用故事来教育他,慢慢地开导他,渐渐地他也能认真地学习,成绩也慢慢地提高了,期末他还考了及格分。
我不仅在学习上爱管闲事,在生活上也一样。我家是开米厂的,购买大米的人进进出出,我见搬运工人如此忙碌,我也当起了小搬运工。有时搬不动,我就用小车拉。我拉起米来,大家都说:“别看这小丫头挺瘦的,到蛮有劲的.嘛!”听了这句话,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多管闲事有时也会帮倒忙。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帮她拖地,那时,我是第一次拖地,当然拖得不好,不仅把地面没拖干净,而且连墙壁也弄脏了。不过,妈妈没有骂我,还对我说:“不要紧,只要勤快就好。”这句话一直刻在我心里,直到永远。
多管闲事,在别人看来也许不好,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爱管闲事需要能力;爱管闲事,是一种善良,一种责任,一种品质。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3
“嗨,没事儿,我早忘了!”每当耳畔响起这句话时,我总觉得“忘了”这个词,是宽容,是谦让,是真情……
“这个月又没钱了……”看着自己空空的钱包,我泛起愁来。说好这周要还同学钱的,如果食言,她一定会生气吧?
怀着忐忑的心情,我向她开口:“那个……上次借你的钱……可能暂时还不了了……”话说到一半,我只觉得耳朵火辣辣的。
“没事儿,我早忘了。走,请你去吃零食!”她爽朗地大笑。一句“忘了”,让我忘了尴尬,却记住了友谊。
盯着空白的答题板,我心里一阵发慌。再看看对手,脸上依旧是自信的微笑。她一定答出来了,我要输了。
“公布答案!”主持人打开我们的答题板,我惊讶地发现,她的也是一片空白。“平局!”主持人说。“你怎么……”我指指答题板,问她。
“忘了。”她耸耸肩,眼里闪过一丝狡黠。我们拥抱彼此。怎么会忘呢?一句“忘了”,是对结局的淡然,更是对对手的宽容。
“姐姐!你为什么不买冰淇淋给我!”小表妹气鼓鼓的.。
“你吃太多会肚子疼啊!”
“哼,我不要理你了!”表妹一把抓过我的笔,狠狠摔在地上。笔断成两截。表妹见情况不对,一溜烟跑了。
我把残缺的笔扔掉,转身看见表妹又跑回来。“姐姐,对不起……”她的脸上挂着两串泪珠,嘴紧抿着。
“没事,姐姐都忘了。我们一起去放风筝好不好?”我擦掉她的眼泪,表妹笑了,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一句“忘了”,能带来阳光。忘掉别人的过失,得到的是快乐。
“忘了”是宽容,“忘了”是谦让,“忘了”是真情。忘记的是遗憾,铭记的是温暖。“忘了”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它道出了人们需要的体谅。
一句“忘了”,云淡风轻。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4
如果有人问你,你最喜欢吃的东西是什么?我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粉条!并且我相信回答这样问题的人并不止我一个,还有老姐!
记得在我们小的时候,每年过年的时候,老妈总会在正月初一的早晨,做上一盘猪肉,豆芽炖粉条,虽然只是简单的一个菜,但是却是我和老姐的最爱。
我们最爱的并不是,猪肉和豆芽,却是里面的粉条!
这么多年来,好像真的是百吃不厌,怎么吃都吃不腻的那种?!
小的时候就是每当我们过生日的时候,或者过一些节日的时候,老妈总会给我们煮粉条,煮好之后,我们也就简单的放一些醋,或者放一些西红柿,对于其他人来说,这样的粉条恐怕真的是难以下咽,但是对于我和老姐来说,真的是吃得津津有味!
重要的`爱好一直延续到我们结婚以后,好在就是自己和老姐嫁的这边的人也都特别理解我们的这种爱好,然后就是买单饭,里面有粉条的时候,老姐的婆婆,还有某人,总会把他们碗里的粉条给我们放到我们的碗里!
现在就是自己每当回到家的时候,老姐就会自己煮一些粉条,然后放一些芝麻酱,也只是简单的放一些调味,但是我们依旧感觉是人间美味!
后来自己也有问过老姐说,有没有想过这么多年来?我们就是对粉条的爱好,从来没有变过,老姐说也可能是小时候的那种味道,一直没有变吧!
打小就觉得粉条是特别美味的人间美食,所以这么多年来真的是百吃不腻!最近一段时间就是某人有熬羊汤,自己在羊汤中也吃了太多太多的粉条!
但是还是感觉粉条是自己最喜欢吃的!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5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有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浅紫色的眼镜,樱桃般的小嘴儿,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令人喜欢又羡慕,但更令我喜欢的'是她那种独特的女汉子气,她就是我的同学姜嘉怡。
她可是我们班的女汉子,同学们谁要是有拧不开的瓶盖或是什么体力活,只要找她准能帮忙完成,所有的问题到她那里就像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班里很多女同学都像小公主,柔弱无力不说,动不动还爱哭鼻子,只有她,活像个男孩子,遇事沉着冷静,从没有哭过。
她虽说像个女汉子,可在日常生活中特别爱干净,好多同学的桌兜里都是乱七八糟的,位置上到处是纸屑,而她坐的桌兜里,书和作业摆放得井井有条,位置周围从来没有垃圾。有一次她值日,我在教室外面一边看书一边等她,十分钟过去了,别的值日生都走了,只有她一个人还在教室里打扫卫生,我不耐烦地问她:“他们都走了,你怎么还在拖地?”她抬头看了我一眼说:“地板太脏了,他们没拖干净,我再拖一遍,要不你先走吧!”我听了她的话连忙答道:“没关系的,要不我帮你吧!”“不用了,你越帮越忙,还是在外面等我吧。”说完她又埋头拖地了。我又看了一会儿书,当我再次走进教室,我的眼前一亮:教室的黑板像刚上过了漆,乌黑发亮;地砖拖得格外白,都能照出人影来;桌凳也变新了,整个教室都变得明亮了许多!我心里不禁暗暗想:我们班正是有了像她这样讲卫生又负责任的同学才变得越来越好!如果学校里要评选最讲卫生的同学,那一定是非她莫属!
这就是我喜欢的人,一个爱干净的小女汉子,一个值得我学习的人!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6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不同的味道,有芳香四溢的美食的味道,有充满爱的妈妈的味道,还有清新自然的味道……其中,我最喜欢,也是我最为之动容的便是充满爱和关心的妈妈的味道。
妈妈的味道包涵了母亲对我们的关心与爱护,字字温暖如阳光,句句真情如春风吹拂着你,试问?这样令人感动而又美妙的味道,谁不喜欢呢?
晨光之中,母亲温柔地把我从睡梦中唤醒,为我准备好早餐。这,是妈妈的味道,是我喜欢的味道。
母亲外出工作,却在繁忙之中抽出身来,精心地为我准备并打点好这几天的饭菜,衣服,每天在饭点准时的提醒我按时吃饭,并保质保量的完成当天作业。这,是妈妈的味道,是我最喜欢的味道。
当我的成绩下滑时,母亲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找我分析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是妈妈的味道,是我最喜欢的味道。
……
可以说,妈妈的味道无处不在。大到我们的人身安全,小到你的饮食习惯,它都紧紧地围绕在你的身边,时时刻刻包裹着你,但,这并不会使你增添负担,相反,你却常常沐浴在妈妈的味道中不可自拔。试想,你经常,不,是每天,你的`每一天,都在拥有着妈妈的味道,充满着母爱的世界里度过,那岂不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幸运的人吗?
妈妈的味道,像冬日里温暖的阳光,照耀着你,为你带来温暖,驱走严寒,妈妈的味道,像春天里轻柔的春风,温暖地爱抚着你,妈妈的味道,像阳春三月绵绵的春雨,给你的生命带来活跃,给你的情感带来滋润,给你的思想带来流动……
啊!母亲,您的味道——即妈妈的味道,是这世纪上最纯洁,最净美,最芳甜的味道。我最喜爱的妈妈的味道啊!在您温暖的怀里,我由衷地觉得——我,就是上帝的宠儿。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7
刚上学那年,我跟李老师学习了莫扎特的钢琴名曲《F大调奏鸣曲》。当听老师第一次弹奏这首曲子时,那优美的旋律就一下子吸引了我,让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
每当我弹奏这首曲子的时候,那欢快、跳跃的美妙旋律,就让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春意盎然的画面:春天来了,河里的冰融化了,河边的垂柳长出了新叶,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摆;树下的草地又绿了,嫩嫩的青草顶着亮闪闪的水珠;鸭妈妈带着一群小鸭子摇摇摆摆地走过来,小鸭子围着妈妈“嘎嘎嘎”的叫着、跳着,鸭妈妈看着身边的小鸭子,眼里充满了温馨的母爱,带着它们“扑通扑通”跳下小河学游泳……这又让我想起了这些年一直陪伴我学琴的妈妈。记得有一次,妈妈下班路上突然下起了雨,她全身都淋湿了。为了不耽误我上课,妈妈只是简单地换了一下衣服,擦擦脸上的雨水,就匆匆忙忙带我出门去学琴了。路上,我看着妈妈湿湿的头发,心里非常感动。
我现在每天都会抽时间来练习莫扎特的'这首曲子,准备迎接八月份的九级考试。
莫扎特是我非常崇拜的音乐家,他能写出这么好的曲子,除了他的音乐天赋,更离不开他的勤奋。我要向他学习,好好练琴,成为一个成功的钢琴家,到那时我会请老师、同学和家人一起参加我的专场音乐会。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8
我喜欢的是黄鹂鸟。它从头到脚一身黄,从远处看特显眼!一双小眼睛炯炯有神的东望西望,好像在说:我还要熟悉熟悉环境呢!毛绒绒的羽毛下面,缩着两个小红爪子。它呀,连睡觉都跟别的鸟两样儿。嘿!真可爱!
黄色的羽毛最令人惊奇。一般的鸟羽毛的颜色都是咖啡色的,显的很普通。可黄鹂的羽毛的颜色却是金黄色的,真奇怪!我想,它可能是去染过毛赶流行吧!
一双黑色的小眼睛嵌在那小小的头里,一眨一眨的。好像在说:“你们不要再伤害鸟类了!”说的那么凄惨与肯定!
小红爪子从那黄色的羽毛里伸了出来,一伸一曲,好像在领着大家做体操呢!“来,一二三四,二二三四……”红色的爪子在黄色羽毛的衬托下更加突出了黄鹂的美丽。怪不得说“红配黄,亮堂堂”呢!啊,太可爱了!
黄鹂鸟儿连睡觉都不跟别的鸟儿一样。每当夜幕到来时,黄鹂就飞到杆子上,把它那金黄色的毛绒绒的身子卷成一个大圆球。这个时候,你就会看到一个“小毛球”立在杆子上,我不说,你还真不知道那是小鸟黄鹂在睡觉呢!啊,贼可爱了!
黄鹂鸟的歌声也是远近驰名的.。每天早晨,人家从不睡懒觉,早早的起床,还“叽叽喳喳”的把我也叫了起来。“叽叽喳喳”好像是在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际在于晨”呢!每当我放广播的时候,小鸟也争着说、唱,把整个家都搞得鸡飞狗跳的。
我喜欢的小动物—黄鹂鸟儿很惹人爱吧!其实只要你细心观察,就会发现每一个动物都有它的特点和可爱之处。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9
在这美丽而又富饶的世界,有着无数种的乐器。不管是西洋乐器,还是我国的乐器,都能奏出世间最美的音乐。
而在这茫茫的乐器中,我最喜欢的乐器是:长笛。它是一种西洋乐器的木管乐器,它也是管乐团中必不可少的。
你们如果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它的话,那是因为它所奏出的音乐旋律是那样的美妙。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开始学习了长笛。
刚开始,我是那样的喜欢长笛,因为我被它那悠扬的笛声所迷住了。而现在我学习长笛已经有两年了,学习过程中,我也曾遇到了许多坎坷和磨难。在我学习长笛一年多时,因要迎接毕业考,所以,那几次上课时,老师所要求练的曲子,我却一点儿也没吹,被老师教训了几顿。当时,我想,算了不学了,反正也没什么。这样也能减轻一下自己的负担。这真是一举两得呀!但当我和爸爸谈论这件事时,爸爸却说:“你怎么能半途而废呢?你应该振作起来。而你说没时间练习,还是你自己不愿挤时间。”人们常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会有的。后来,我就继续学了下去。果然我的`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在音乐会上,我又一次的感受到了长笛的魅力所在。通过这一次的经历,我对长笛的喜爱有加深了一层,我感到世间最美的音乐就是长笛所奏出的悠扬旋律。
因为这悠扬的笛声,我开始学习了长笛,我开始热爱长笛,我开始喜爱音乐。长笛是我最喜爱的乐器,愿它能伴我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