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作文500字8篇(实用)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作文500字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1
哈哈哈!是谁在如此安静的教室里开怀大笑?是谁讲的笑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是我们是作文老师的笑话,让我们的笑声一浪高过一浪。我最喜欢的一门课就是作文课。
我妈妈是很厉害的英语老师,不管怎么说,在妈妈的熏陶下,按理说我应该喜欢上英语的,可我不太喜欢英语,相反我喜欢作文。我是一个不太喜欢用嘴巴说出自己想法的孩子,相比用口把自己想法说出来,我倒是喜欢用笔在纸上写出自己的感受,让读者读出我自己的心声。妈妈也不强求,她陪伴并帮助我打开知识的大门,走进文学的`世界。
三年级时,妈妈给我报了个作文班,让我正式进入作文世界,作文老师姓杨,她并不严厉,很和蔼。后来,作文老师常常给我们推荐了好书,像《一片叶子落下来》、《童年河》这些书都是我的宝贝,我爱不释手。
我喜欢作文有很多理由。第一,作文老师用美妙的文字和有趣的游戏让我认识了许多名人。杨老师的文字,让我懂得了高尔基儿时读书过程的艰辛;让我知道了周恩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故事,让我第二个理由就是老师会教我们做许多做人的道理。揠苗助长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人不能违背自然生长的规律,否则会遭到惩罚;《黄河是怎样形成的》让我明白了我们不能破坏环境,要做一个环保小卫士
还有很多理由,阅读、古诗、小说这些我都爱,因时间关系我就不多说了。作文,开阔了我的视野,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我爱作文课。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2
从小到大,我始终相信洪湖不能一鸣惊人,雄鹰不能一飞冲天。他们的成功都来源于长久地坚持和付出。
久而久之,坚持,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小的时候,看着别的小朋友穿着漂亮的溜冰鞋在广昌中间驰骋飞扬的时候,我就想着我也要向他们一样。就到家,我就拉着妈妈的手,百般撒娇的求妈妈给我买了以上漂亮的鞋。当我穿上这双我向往已久的溜冰鞋是。我发现他像和我作对似的。我往左,他往右。我往东,他往西。在一次又一次的摔倒之后。我的耐心终于到了尽头。生气的`把鞋摔到一旁。无助的啜泣起来。这是,与我一起练习的大哥哥坐过来问我发生了什么。他听我断断续续的讲完,沉默了一会,站起身来。然后把裤腿卷起来指着大腿内侧一个淡粉的伤疤对我说:“这个吧,是我和你那么大的时候训练时不小心摔伤留下来的。可是我后来还是站起来了,虽然付出了很多汗水,但是很值得。”说着挽了个漂亮的冰花。然后对我伸出了手说道:“来,坚持住,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是吗。你一定可以的!”他替我把鞋穿上,对着我眨了眨眼睛做了个加油的手势,像燕子一样的溜走了。我站在原地,低头看着我脚上的那双淡粉色的鞋,像哥哥的伤疤一样,我想到。不知怎的,我的眼睛中多出了一种奇异的火焰,现在我明白了。那叫坚持。就这样在一次次的坚持中,我终于获得了成功。我依旧忘不了那个潇洒的身影和那个错在于我眼睛中的信念,坚持。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3
我最喜欢的一个字是“善”。
看见“善”字,你一定会联想到一些关于“善”字的词语:善良、友善、上善若水……这些词语都是美好的。但我喜欢的并不是它的'含义,而是另有原因。
三年级刚学这个字时,我记的很不清楚,写的时候,要不然少写一横成了“”,要不然少写两点成了“”。总之,写的时候,总是错的。
回到家我让妈妈看作业的时候,噢,妈妈发怒了:“李溪溪!你看看你这个‘善’字,写了十遍,没有一遍是对的!你你你…你给我再写三十遍!只要有一个错的,你再给我写上一百遍!听清楚了没?”我低着头,吓得像只小绵羊,轻声说了声:“听清楚了。以后不会再错了。”
这三十遍我可是用心一笔一划地写在纸上,同时也刻在了我心里。写完后,拿给妈妈看,但妈妈还是板着脸:“下次考试的时候在写错了,你就写一百遍!”我想:这母老虎发威,可真是太厉害了,真吓人!就凭这一百遍,我也不敢再错了!
然而,最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单元测试时,虽然再三思考了,但是我又把“善”字少写了一横。
回到家,我默不作声地写完了这一百遍。
这个事情已经过去好久了,我还是记忆犹新,因为“善”字给我最大的教训是——细心。从此以后,我再学习汉字时就很认真、细心。
我想起来有一句话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也要像这句话一样,想要做好一件事,必须先要做好准备。这样,把单个字词掌握好,才能写出好的文章。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4
世界上的花有很多,有傲霜枝的菊花,有荣华富贵的牡丹,有王者之香的兰花,有不畏艰险的牵牛花……但我最喜爱的,还是出泥而不染的荷花。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是杨万里先生对荷花的赞美。我对荷花的喜爱,也有一部分来自于它的灿烂美丽。荷花在还没开花的时候,根部深深地埋在土里,让人一看觉得平常,以为是一朵普通的花。但在它开放的那一天,所有人都被它现在的样子所刷新了认知——它的颜色有白有红,本体一点淤泥都没沾上,样子像一个大大张开的手掌,在炎炎夏日,它给看见它的人们带来了一种清凉之美,谁能想到,以前的埋在泥里的种子,竟成了眼前“亭亭玉立的少女”?
说到荷花的'作用,那可多了去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荷花开放后,会结出莲子,那莲子可是一个“宝贝”。莲子的作用很多,它既有药用价值,也可以拿来炖汤,莲子的味道十分好,它虽然有点苦,但这苦,乃是苦中带甜的苦,令人回味无穷。
荷花它拥有纯洁谦虚的品质,它在含苞待放时不显露,不夸耀,慢慢积攒着力量,在它开放的那一天,显露出来的姿态是那么的纯洁,那么的迷人!
荷花虽然没有牡丹高贵,没有玫瑰美丽,没有菊花长寿,但它纯洁的姿态,使人为之陶醉,那出污泥而不染的品质值得我去学习。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5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辈子、一句话、一杯酒,朋友一生一起走……“每当我听到这首歌,我都会想起我那陪伴我有三年的”好朋友“。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朋友,他叫李荣彬。我们每天用大量的时间来交流,从中我知道他很喜欢打篮球。慢慢地我们互相了解了,我觉得他长得很帅,脑子也很聪明,时间长了我们俩儿就做了”好朋友“。我们在一起写作业,一起打篮球,一起玩耍,我们都非常快乐。可是,这样的快乐到了三年级就没有了。
事情是这样的:三年级开学报到的时候,我怎么找也没有找到李荣彬,上课的'时候他也没有来,我非常地着急。放学以后,我去他奶奶家去找他,结果他奶奶告诉我说:”他转学了,去深圳上学了。“知道这个消息的那个晚上,我哭了一夜。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走?为什么……?难道他不喜欢我?还是不喜欢这个班级呢?
自从李荣彬走了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交过朋友,后来妈妈告诉我说:”朋友走了,你很难受,妈妈能理解你,可是你要记住,你们的友谊永远存在,不能让这种思念影响学习呀!“我明白了妈妈说的话,我又开始交朋友了。现在我已经上四年级了,虽然又交了很多新朋友,但是我从来也没有忘记我的那位好朋友——李荣彬。
每当我想起他时,就会唱这首歌曲。它让我的生活变的阳光,也让我交了许多好朋友,我喜欢这首歌。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6
我最喜欢的一个词是“记住”。它不仅是一个词,更是一种温暖。它使我得到了许多帮助,所以我喜欢这个词。
记得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妈妈每次送我去学校的时候,都要叮嘱一句:“要记住带好课本和文具!”一天,我太着急把课本落在了桌子上,当我想起妈妈那句话的时候,我连忙赶回去拿。直到现在,我从没有忘记带过一样东西。
我的老师郑老师是位很有耐心的.人。每次讲完课,她都要问我们记住了没有。一次,我有个不明白的地方,老师问我们记住了没有,同学们都回答记住了,老师看到我一脸困惑的表情,便独自问我。我连忙问了老师,老师又反复叮咛我要记住,多亏了“记住”这个词,不然考试时我就不会了。现在,郑老师老了,经常忘记许多事,不过仍然没有忘记问我们:“记住了吗?”
以前,我是个“大马哈”,借了书经常忘记还。于是,图书管理员就给我一张表,让我把借书和还书的日期记下来。往后每次借书,她还会对我说:“要记住还哟!”
还有一次,我是值日生。我正在扫地的时候,突然,我发现地上有一个水杯,于是我把水杯捡起来,放在书包里,打算带回家明天还给别人。
第二天,我把水杯还给她,并说:“谢谢你上次帮我还书,我在扫地时捡到你的水杯,你以后要记住带回家呀!她也对我报以微笑。
一声“记住”建立了一个友谊,一声“记住”得到了别人的帮助,一声“记住得到了你我的关怀!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7
对于一盆芦荟来说,什么是努力?对于一个人来说呢?一一题记
那盆芦荟在阳光下显的生机勃勃,一种不断向上的势头使它显出新鲜的绿意,不会有任何枯黄。可谁又能想到,多年前它为了生存付出的努力?
拿着70分的试卷回到家,心情低落至谷底。两个月了,考出来的都是这样的分数。看着那盆爸爸带回来的芦荟,叶子边缘发黄,前端都卷在了一起,触碰到了地面。它如同一只爬在花盆上的.八抓鱼,毫无生命力,太像我了。
我对着这位朋友沉思,是该改变了。
回到书房,打开习题册,埋头努力。晚上再看那盆芦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但从底部明亮的绿色,我也看出它在努力,它在努力穿破死亡的阴霾,我努力突破低成绩的低谷。
一页页的习题册,从整页写满到只寻找最难的题,谁知道中间的艰辛。还好,它陪着我。每天必做的事便是去看它,看它的努力多,还是我的努力多。
拼命学习,拼命生长,为了使成绩让自己满意,为了生存。
显然,它比我努力。它从死亡的边缘已变为绿意盎然,只有顶部还存有一丝枯黄。
终于,是时候了。
当我拿着接近满分的试卷去看它时,我发现它顶部的枯黄也消失了。还是比我快了一步,我笑了,水壶中的水伴随着喜悦的泪水一同落在干燥的泥土上,芦荟的每一片叶子仿佛更绿,更耀眼。
我最喜欢的词是努力。
我最喜欢作文500字 篇8
《格列佛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好奇心的书。在小人国里,主人公格列佛因为海船失事流落到了神奇的小岛:那里的人身材矮小只有拇指大小,格列佛躺在地上被称为巨人山,小人国的朋友必须借助梯子爬到格列佛耳朵边上才能说话;格列佛不小心打个喷嚏,小人国就要刮龙卷风了。他们的城市,像小朋友们过家家搭积木城堡一样袖珍;格里佛上一次厕所,小人国要出动好几辆卡车才能清理干净身体尺寸造成的巨大反差,让一切看起来都很新奇。
这也是一本启发我思考的书。小人国的世界只是尺寸小,那里发生的所有事情、事件背后遵循的'规则,和我们的世界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也有好奇心,排队参观巨人山;他们也有恐惧,最初的反应也曾是想杀掉巨人以保安全,但是考虑到巨人山的身体腐烂后会酿成瘟疫,所以理智地选择了和平共处;他们也有贪婪,国家利用民众的好奇心,对参观巨人山的活动收税赚钱;他们也有无谓的争执,为了吃鸡蛋应该先从大头或小头敲碎就分成了敌对党派他们和我们、小人和巨人,做事情竟然没有区别?
这还是一本促进我们反观自省的书。身材的区别、容貌的差异很容易被感受到,但不是最重要的;换位思考就能体会到,小人国的烦恼在我们现实的世界里一样都没有少。选择不杀巨人,才有机会接触新的知识和见识;把我们自己想像成外星人面前的小人,可以让我们懂得谦卑、反省,敬畏自然。
我最喜欢《格列佛游记》,一本由好奇心带领、陪伴我们走向明天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