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欢作文500字合集十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喜欢作文500字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喜欢作文500字 篇1
毫不夸张的说,我妈是最厉害的厨师,她能为了我专门去买高压锅、铸铁锅,买各种各样的锅,只因我喜欢那色香味俱全的糖醋排骨。
糖醋排骨是我的最爱,自打我妈数年前为我端上第一盘糖醋排骨后,我便深深地爱上了它,它成了我家饭桌上的常客,妈妈总让我吃饭菜“雨露均沾”,可是我听不进去,我的`饭碗旁总是一大堆骨头,一盘排骨也随着我的成长变成了一盆排骨,只是因为我喜欢妈妈做的那独特的糖醋排骨。
进入育才以后要在学校吃饭,这让我更是对糖醋排骨刻骨铭心,以至于我都忘记了奶奶家的白菜馅饺子和蒸豆腐。在我心中,唯有糖醋排骨的地位不可撼动。每周四我都会给妈妈打电话报菜单,糖醋排骨是必点菜。有时候妈妈会说“你就不怕吃腻了?这周先吃点别的——”我立刻沮丧至极,后面的话我就不知道妈妈在说什么了!
每逢周末,我家总会飘出糖醋排骨的独特香味,邻居就问我:“你家为什么经常做糖醋排骨啊?”我特骄傲的说:“因为,我喜欢!我妈就会给我做,嘿嘿!”想想那新鲜的排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腌制,高压锅半个小时的蒸煮,十几分钟的翻炒,20多分钟的红焖,盛进盆里,浇上糖醋汁儿,撒上白芝麻,浓香钻鼻,怎能不钩魂摄魄啊!
只因我喜欢糖醋排骨,妈妈就会不厌其烦的为我做,从小到大,从小学到初中,一盆糖醋排骨系着妈妈对我的爱,成为我和妈妈爱的桥梁,让我温暖,令我感动。
喜欢作文500字 篇2
从小到大自己好像都没有戴手表的习惯,因为自己这种迷糊的性格,好像确实不适合戴手表,有的时候是洗脸的时候,摘下来也就忘了,等第二次想起的时候,就不知道上哪儿去了,有的时候确实因为忘记了摘下来,然后进了水!
所以后来自己就好像不给自己买手表戴了,总觉得别人爱怎么样怎么样吧?自己还是坚持什么都不戴的比较好!
可是时间久了,自己心中也会想着,如果自己要是有上一块手表,戴着也应该是挺不错的'!毕竟好像现在戴手表已经不是为了看时间,而是成了一种装饰!
当上一次在拼多多新人首单一元购上面看到手表的时候,自己就特别的喜欢,可是最终还是给孩子选了一个小吉他,心想着给孩子买一个实惠一点的玩具,应该要比自己买一块不戴的手表比较好。
尽管如此,自己心里还是惦记着!
上一次回到村里,无意间发现老爷子的手机上竟然也有拼多多,竟然也有新人一元购,然后自己就毫不犹豫的买了自己喜欢的一块手表,虽然一元购的东西没想着质量能够怎么好?但是心想着能有个装饰也不错!因为本来现在大部分人看时间都在手机上,没必要拿一块手表来专门看时间!
经过漫长的等待以后,手表也回来了,虽然是一元购的,但是样式也特别好看,但是毕竟一分钱一分货,带上去之后好像,手腕有点不舒服,应该是做工粗糙的缘故!但是自己还是特别欣喜的,带了一下午!
晚上回来洗脸的时候,把它摘下来,放在自己的化妆台上,从此以后好像再没有戴过!今天早晨在化妆台上看到的时候,它还静静地躺在那里,然后自己忍不住感叹,原来自己对手表的喜欢,也仅仅是喜欢而已!
其实好像对一些东西,我们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时候,感觉特别的喜欢,可是真正拥有了,又觉得也只是喜欢而已!
喜欢作文500字 篇3
正值夏天的中午,艳阳高照,天气异常的炎热。可就在转瞬间,乌云夺走了太阳的地盘,准备对大地施以狂风骤雨。
我站在窗前,嘴角微微上扬,心想:这就是我最需要的,因为狂风骤雨是我的饿最爱,它可以洗去我内心的复杂与无奈。然而,我想这次它可能洗不去我内心的复杂与无奈了。这毕竟是我已经累积了一个月的成果。内心交织着复杂与无奈,渴望与胆怯的情感,久久不能平静。
在电闪雷鸣之际,耳边还回响着雷声的轰鸣,眼前还浮现着闪电的耀眼。没有了昔日那快乐的笑容,更多的是忧愁的皱纹在额头紧锁。顷刻间,豆大的雨点密密麻麻地散落一地。它们有的打散在窗台上,顽皮地溅在我的脸上,一丝的'凉意沁入心脾,但是在我狂热的心灵下,丝丝凉意已经烟消云散,不复存在了。在理智与矛盾的挣扎中,我很累,我想哭,但我的泪水却如那沙漠天空之上的水滴一样吝啬,或许是难为情吧!但此时我仿佛听见雨说:“孩子,你尽情地流泪吧!在雨里,泪水,雨水交织在一起,没有人会知道的。”我想这就像人们常说的一句话:“鱼说:我没有泪水,因为我的泪水已经溶在了水里。”这也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这样或许可以让自己内心的复杂与无奈更淡些,更浅些。没有了往日的惆怅与失落,让泪水在心中流淌,流在心里,用它来湿润我这颗枯燥的心。
夏天,雨是我的最爱。在沙沙地雨声中,我洗尽了不尽的烦恼,也洗尽了城市的喧嚣,人世的冷落。你,是我人生旅程中的一次邂逅,是你让我在迷茫的花季找到了自我。所以我要大声地说;“雨——我永远喜欢你!”
喜欢作文500字 篇4
我喜欢自己是一个聪明的人。人既是动物,但也不太是。人有精神,有思想和有文化。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我喜欢山。它就像我无比慈爱又严厉的爸爸,给你一种深深的安慰。我也喜欢山洞,里面会不时冒出精灵般的蝙蝠。在山洞里面胡思乱想,以为里面会缓缓地走出一个鼻孔里冒着粗气,手持巨锤的大妖怪或者是一个脸色苍白、牙齿尖利的吸血伯爵,唔……好可怕呀!
我也喜欢晨雾。城市里的晨雾虽然显得灰蒙蒙的,有些单调。不过,它却是一个大都市一天正谱起始符呀!一盏盏雾灯颜色昏黄,像一双双巨大但又迷茫的眼睛。山间的晨雾往往会有一些小小的`婉转的伴奏曲:蝉在树上惬意地“知了,知了”叫着;黄莺在山林里飞来飞去,嘴里发出悦耳又清脆的歌曲,像在开一场森林交响曲。由于农村的人们都比较早起,于是,晨雾刚从山坳里悄悄地跑出来,就有人在陪伴它了。
我又喜欢狗,狗是一种富有灵性的生物,它只听命于它的主人,性情极为忠烈,特别是西藏的家魂藏獒,更是最好最好的保镖和看家狗。狗会跟你嬉戏,会追着自己的尾巴,会做出一些可怜巴巴的求食动作,让你哭笑不得,只好给它吃。当你出去遛狗时,它的动作就更搞笑了:它一会儿窜到东,一会儿跑到西;这里撒泡尿,那儿闻闻味。当你叫它回来时,它会装着没有听见似的继续狂奔,直到你用绳子将它牢牢套住,它才会极不情愿地跟你回家。
啊!这个可爱的世界,让人喜欢的东西太多了!因此,我喜欢活着,活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
喜欢作文500字 篇5
很喜欢一个人,站在天台上,看下面行人匆匆,车水马龙,期望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会有一个人抬起头来,发现楼上的我,相视一笑,然后走开。
很喜欢一个人,坐在窗前,呆望着远处的那一点灯光,想自己,想朋友很喜欢一个人,漫无目的的流浪,看来往的陌生人的陌生表情,猜测他们的心事,心中默念一个数,看看谁会是自己的有缘人,猜想着和他的相遇,笑着向前很喜欢一个人,抱着娃娃坐在树林中,银黑的天空下坐着一个孤寂的我。真诚的'许下自己的愿望,祈祷会有一颗躲起来的星星,听见我的愿望,带着他坠落很喜欢一个人,带着,周围的一切与自己无关,幻想着自己的未来,知道梦醒的那一刻,笑自己的幼稚很喜欢一个人,所在角落里,写无关痛痒的文字,无病呻吟,用他们来祭奠我逝去的年华,笑着对他们说再见很喜欢一个人,戴着耳机,将音乐调到最大声,周围的嘈杂与我无关,静静的听着耳机里传来的VAE纯粹的声音,笑着告诉自己要坚强的走下去很喜欢一个人,早在三叶草地旁边,偶尔的一瞥,奢望着会看到一株四叶,象征幸福的四叶很喜欢一个人,就这样走下去,从开始到结束,不理会别人莫名的眼光,用虚伪的笑来掩饰自己的悲伤,大声地说:我很幸福。然后低下头,看那些晶莹的珠子,一颗一颗落下很喜欢…。
就这样一个人…
喜欢作文500字 篇6
我喜欢睡觉,睡觉可以让我长高,也可以让我更有精神,让我朝会升旗的时候,不会打瞌睡,也让我消除疲劳。我喜欢睡觉的时候,全身放松的感觉。那时候,我就会在我的头底下,垫上软软的枕头,感受那温暖棉被的柔软,让我安心的睡一觉。
我喜欢演戏,如果月考考完了,老师就会举办让小朋友快乐的`同乐会,那时杨敏就会找我一起去演戏,每一节下课都会叫我一起去练习,我觉得演戏这条路虽然很艰难,不过到了演戏的时刻,就会比任何东西还要有趣。演戏时,我就会变成我的角色,演戏真是一个魔术师,可以把自己变成不同的角色。
我喜欢家,每当我上完培训班的时候,妈妈就会骑机车把我带回家,一看到家,我的心就会有说不出的欢喜,只要我一到家,一定会立刻下车跑去房间写功课,再到我家的顶楼跟爷爷打桌球。虽然家不是很大,但是它让我们可以不会流落在街头。
我喜欢有人陪伴,如果我有别人的陪伴,我进鬼屋才不会害怕;只要有别人的陪伴,我也可以玩恐怖的云霄飞车;有了别人的陪伴,只要不是坏事,我什么都敢做。每一个人只要有人陪伴,就可以克服所有的恐惧,我也喜欢陪伴别人,只要有人需要陪伴,我一定会过去陪他。
我喜欢生命,如果这个美丽的地球没有生命的话,这个地球就不是一个热闹的地球了。如果没有生命,我就不能在这里写作了,如果没有生命的话,就没有那么精彩的人类历史了。
喜欢作文500字 篇7
如果要我选出一天中最好的时辰,我一定会选择七八点左右的晚间时分。
在这个时候,我往往刚吃好饭,慵懒地在沙发上坐好,整个人都心满意足了。然而有一天,母亲却把我从沙发上拖起来,一边说着:“你出去散会步啊,别整天不动。”一边把我推出了家门。
我走下楼梯,对平白无故被赶出来一事感到有些懊恼,而当我吸入户外的第一口空气时,这种想法立刻烟消云散了。这空气带有一丝清凉,吸入肺中的那一刻让人神清气爽,仿佛才嚼过几片薄荷叶。我在门口驻足了几分钟,随即便踏入夜色中。
突然感觉,晚间时分小区才真正活了起来。家家户户都传来浓郁的.饭菜香,就连我这个刚吃过饭的人也想尝一尝,伴随着此香味的还有愉快的交谈声笑闹声,奇怪的是,很少有纷争声出现,大概晚间就是这么一个让所有人放松的时段。我继续前行,来到大片灌木前,那一声声猫鸣告诉我,晚间也是它们活跃的时间。早有好心人摆放了装有猫粮的锅碗瓢盆,四五个毛茸茸的脑袋凑在一起狼吞虎咽,我走进些他们也不跑,反倒亲昵地舔舔我的鞋。
再往前走就是小区的边缘了,在这里可以眺望卢浦大桥,上面车水马龙,红色的车灯,昏黄的路灯,连成了一条不曾终结的我。看着这一切,我心里忽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想要大喊一声:“生活真是美好啊!”
回到家里,母亲问我看到了什么。我把这些微不足道的琐碎事情一一叙述,感觉快乐像个气球一样充盈了心间。
喜欢晚间,是晚间时分人们的千姿百态让我明白了平凡生活中最普遍又最为伟大的美。
喜欢晚间,是因为晚间时分的空气,人们,猫咪,车流……都那么出彩地点缀了这个世界!
喜欢作文500字 篇8
从几年之前,我就写过不要再喜欢他的日记,一年又一年,对他的喜欢只是在慢慢的变淡,并没有完全消失。
当发生一切不好的事情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他,给他发信息,告诉他最新的消息,可回过来的却是只有几个冰冷的文字,他对你丝毫没有关心。早就该丢弃了吧!
我应该感谢这场喜欢的,要我懂得真正的付出是什么,即使最后我什么也没有。我应该感谢他的,在我的青春期当中留下来那么重要的位置,以至于我难以遗忘。也应该感谢他,要我知道喜欢一个人,默默的喜欢一个人十几年,也可以是没有结果的,你付出的真心是无法打动别人的。
你的甘之如饴会在别人眼里认为是累赘。都羡慕青梅竹马的友情,而我拥有的,却要我一直想丢弃却丢不掉,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内心跟我的情绪,一丝一毫都会为他牵动。
跟好友说过我如此喜欢一个人的经历,她理解我,但是她不懂我,因为她没有真正的喜欢过一个人,我写个关于他的很多文章,应该是自我感动了,就像夏洛特烦恼里面的那样,他最终还是被感动了跟她在一起了。我的结局却是看着他与别人手捧繁花,遗憾却无奈。
我记得在我还没有真正的表白之前,我们的关系是很好的,非常好的朋友,放假一回到家第一时间问的就是对方有没有回来,在楼下等着上学的日子是从此都不会再有了的。我失去的`是我的最珍贵的友情以及他对我的朋友的态度。
看他开开心心快快乐乐,自己一人在漆黑的夜晚孤独的想他确实是有些可笑了,有很多人都被感情羁绊着,他们逃脱不了,他们连失去都不知道怎么失去的,留下的全是回忆。
我希望真如书里说的那样——有情人终成眷属。
喜欢作文500字 篇9
当迷人的晚霞开始装点天空,夜幕降临,黑暗吞噬大地。喧Y的城市渐渐安静下来,一阵寒风卷起了路边的落叶,发出了“沙沙”的响声。这个时候,教堂里传来十二下清脆的钟声,已经是午夜了。我漫步在这冰凉的马路,耳机里播放着《夜的第七章》,忧伤的旋律在黑暗中蔓延。黑色的墨燃烧了香……
我喜欢夜,尤其是暴雨的夜,当灰色的雨幕笼罩大地,到地面都变成了银色的玻璃。夜的雨哗哗地下着,以雷暴为主打。闪电的火光照亮了每一幢大楼,每一个角落。此时此刻,夜的`黑暗完全淹没在这耀眼的弧光之中。然而,随着每一声霹雳,大地在震动,脚下的砂砾都在跳动。我就喜欢它那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
对于我来说,深沉的夜——我的偏爱。没有激情,只有沉默,只有忧伤,它有一种沉毅的性格。
月亮在屋顶上撒满了霜,萤火虫都不动地停聚在夜空,点亮了宇宙。清爽地微风从脸上扫过,扫过森林,扫过树梢,又是一阵风吹落叶的声响,赶走了沉默和忧伤。在这样的夜景之下是很适合灵感突发奋笔写作的。望着屋檐下一大片波浪起伏的野草,突然,黑夜长空中流星划过,一道灵感从天而降,仿佛得到上天的明示,下笔如神,那时是何等的高兴。
许多人都认为,夜代表着恐惧、黑暗和幽寒,所以他们都追求白天和光明。在漫长的进化史中,人类已经失去了对黑夜的毫无畏惧,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24小时光明的世界。相比起来,我更喜欢静穆而又草动的夜,因为只有在夜里才能令我思维清晰,灵感呈现,只要没有那灼热的阳光,令人目眩。
所以,我更喜欢夜,无论是春夏秋冬,直到破晓,直到一道霞光穿破云层散解黑暗,一声鸡鸣打破所有沉寂,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喜欢作文500字 篇10
我喜欢彩色,因为很漂亮,但我不喜欢鲜艳,因为很刺眼,于是我选择蜡笔。
没有人知道我心中藏有思念,因为我是欢乐的彩色;没有人看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学着蜡笔尘封了泪水的晶莹。
知道这是个花落的季节,但是不知道花儿是否已落下,因为我不敢看,也不忍看美好那样无声的飘落。褪去了生命的花朵是那样憔悴,尽管依然是彩色的,是我喜欢的不刺眼的彩色,爱怜却油然而生,因为它本应是鲜艳的。我不能因为喜欢蜡笔的彩色就想让所有的事物都失去鲜艳,因为有人是那样深爱着鲜艳,就像我的外婆。
外婆说:“你看这辣椒绿得多鲜艳啊,看着叫人欢喜。”
我很爱外婆,但我还是不喜欢鲜艳,尽管鲜艳总会让外婆微笑。
我用蜡笔画出外婆的脸,那干瘪的嘴,还有高高的鼻梁,可是我犹豫着,那耀眼的眼睛我该如何画啊!那永远闪烁着欢乐的眼睛,那永远流溢出光芒的眼睛,不是用蜡笔的色彩就可以描绘的。可是睡在黑暗的地底,看不到鲜艳,外婆的.眼睛还会是晶莹的吗?
不知是谁说,落花比开花更美。微风轻轻一吹,花儿就毫无预兆的落下,让人措手不及。不忍土壤埋没了芬芳,想伸手接住每一片花瓣,可他们从指间滑过,想挽留却偏偏不能。也许正是这种缤纷与失去,爱怜与不舍,才有了凄美的动人。就像蜡笔的色彩美丽却不招摇。
也许在生命之花盛开的那一刻,就注定会飘落,只是它曾留下的美好让人难以释怀。“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又或许它根本不会凋谢,因为它的美好仍留在世间,因为它用灵魂孕育着更美丽的花朵,它在另一个地方开得更美了。
其实不招摇的蜡笔的彩色更令人喜爱,其实落花比开花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