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蟋蟀的作文600字四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蟋蟀的作文600字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蟋蟀的作文600字 篇1
前几个月,我托哥哥从田野里捉两只蟋蟀。哥哥问我:“要蟋蟀干什么?”“秘密。”哥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给我捉来了两只蟋蟀。
我把这两只蟋蟀放在花盆中,食物只是莴苣叶,还要经常换新鲜的。花盆上盖上一块玻璃,以防它们跳出来跑掉。
可是有一天,举动特别怪,我以为蟋蟀快死了,于是,便一屁股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这是,爸爸走了过来,问我:“你怎么了?”“爸爸,蟋…蟋蟀它死了……”我哭哭啼啼地回答道。爸爸一看,笑呵呵地说:“蟋蟀没死,它是要产卵了……”“产卵?”“对呀!就是要生小宝宝了。”听爸爸这么一说,我马上“雨过天晴”了。
这天下午,母蟋蟀一动不动,久久地待在同一个点上。最后,它漫不经心地把那个小洞的痕迹给抹掉,歇息片刻,溜达了一会儿,随即便在花盆里继续产卵。大约一天后,产卵似乎结束了。为了保险起见,我又继续观察。
于是,我小心地翻动花盆的土。卵呈淡黄色,两端圆圆的,长约三毫米。卵一个个地直排列于土里,每次产卵数目不同,有多有少,相互依靠在一起。我在整个花盆的两厘米深的土都发现了卵,我估计每只母蟋蟀一次产卵有五六百个。
卵产下大约半个,前端出现两个又大又圆的黑黄点。在这两个圆点稍高出,出现了一条细小的环状肉,卵壳将从这儿裂开。很快,便能看见婴儿那样的小样儿。这时候就要倍加小心,多观察。
幸运垂青耐心人,我的孜孜不倦终于有了报偿。稍稍隆起的肉在不停变化着,出现了一拱就破的一条细线,顺着那条细线,像香水瓶似的'微微启开,分落两边。蟋蟀便像小魔鬼似的从这个魔盒中钻出来了。
小魔鬼出来后,壳儿还在胀着,光滑而完整。蟋蟀的卵则是一个高级机械,犹如一只象牙盒子似的自动开启。
我真喜欢这只小蟋蟀。
蟋蟀的作文600字 篇2
夜晚。
草丛里。
一只小蟋蟀开始练琴,“哧啦啦”——声音刺耳。
一只小蜻蜓飞过,说:“你好吵,去去去!”小蟋蟀听了很难过。
一只小甲虫爬过,说:“小蟋蟀,不要拉了,你这样子很吵啊!”小蟋蟀听了,眼角迸出泪水,哭了起来。
这片森林里的所有动物都很讨厌他的琴声,他耳边听到的全是责备的声音。
又一个夜晚,静悄悄的,几只萤火虫提着小灯笼,在空中飞来飞去。
小蟋蟀又拿着琴躲在更远的草丛里偷偷地练起来,他的琴声打破了这夜晚的宁静,“哧啦啦,哧啦啦!”萤火虫急忙飞到远处去了。
他的琴声惊醒了一只小瓢虫,他揉揉惺忪睡眼,飞到小蟋蟀边上,说:“这么晚了,你快去睡吧!”小蟋蟀摆摆手说:“不,我不困,我要练琴,长大当音乐家。”瓢虫摇摇头无奈地飞走了。
月亮是那么圆,星星是那么亮。微风吹着湖面,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波纹。小蟋蟀打起了哈欠,他躺在草地上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了自己站在华丽的.舞台上,拉起了琴,那旋律传遍了整个森林。
小蟋蟀练了一天又一天的琴……
一个星期过去了……
一个月过去了……
就这样日复一日,小蟋蟀每天都在练,他自己也没察觉,他的琴声已经让小鸟驻足,让小鱼跳舞,让小铃花们为他伴奏。
又一届虫虫音乐会如期举行了,小蟋蟀自告奋勇去参加了独奏。他站在耀眼的舞台上,灯光照在他瘦小的身体上,他举起琴,奏出来了第一音符,全场观众都屏住呼吸,静静聆听。
“叮铃铃,叮铃铃……”
那声音似高山,像大海,如白云,更胜春风……当他演奏完时,全场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小蟋蟀又流下了眼泪,不过,这次流下的不是伤心的眼泪,而是激动的泪水……
蟋蟀的作文600字 篇3
《时代广场的蟋蟀》——它被称为充满有爱与温情的经典之作。
这个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童话故事感动了全世界,受到各国读者的喜爱。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误跳进了野餐篮里,从没想过离开家的它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认识了老实忠诚的亨利猫和机灵也有一点狡猾的塔克老鼠,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他以他的音乐天赋得到了人们的肯定及敬佩,让玛利欧一家报纸大卖,成了整个纽约的大红人。但成名后的它想起了自己的家,思念起乡下平静的生活。塔克老鼠和亨利猫默默看着它回了家……蟋蟀,在我们看来只是一种会叫的,有趣的小虫子。
在书中乔治·塞尔登采用的大部分都是这只小蟋蟀的眼光,刚来时的对繁华楼塔惊讶,害怕与胆小;认识朋友时的'欣喜,兴奋……从书中能看出它是重情义的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在柴斯特无意吃下了一张2元的纸币塔克老鼠用了一生的积蓄帮他补了回来。
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读完这本书,我对主人公柴斯特印象最深。因为他凭着自己的才华,成了整个纽约的音乐演奏家,有名有利,衣食无忧,可就是会被关在笼子中,失去自由。如果放弃名利,追求自由,就得靠自己谋求生计,而且还会遇到许多危险。柴斯特最终还是决定放弃名利,回到自己温馨的家。如果让我们选择,谁会想离开“到哪都有粉丝崇拜”的世界里呢?好不容易有了名声,为何要离开?明星可不好当,有很多的压力,我们更应该做好真正的自己。
比起繁华都市,自己的家永远是最好的。
蟋蟀的作文600字 篇4
秋天,我买了十几只蟋蟀来玩,随着天气逐渐变冷,蟋蟀接二连三的死去了好多只,最后只剩下两只。
在以后的的日子里,我对两只蟋蟀百般呵护,天天喂它们吃新鲜的菜叶和水,希望它们能够和我一样安全过冬。一个星期五放学后,我便缠着爸爸带我到乡下姥姥家去玩两天,爸爸答应了。由于走时匆忙,再加上兴奋,竟然把蟋蟀疏忽了。
从姥姥家回来,我第一件事就是看望蟋蟀,我本以为蟋蟀必死无疑,毕竟它们不吃不喝两天了,可我走近瞧了一眼,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一只却安然无恙,可那只却死了,只剩下头壳,这是怎么回事?顿时产生疑问,是不是被这只吃掉,为什么啊?想带着问题去问爸爸,把事情弄个明白,可爸爸曾经说过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便带着问题去翻阅资料,资料上写着:蟋蟀是昆虫,也称促织,俗称蛐蛐。善跳跃,有的雄虫好斗,可磨檫翅膀发声。喜阴湿,以植物为食,一般吃庄稼的根部和茎部以及种子,是害虫。资料里明确写着以植物为食,不吃肉,我家的蟋蟀怎么吃了肉了呢?让我万分惊奇。我苦思冥想了几天,问老师和同学都找不到结果。没办法,为了揭开这个谜,我只好去电脑上碰碰运气,电脑资料上显示:蟋蟀之所以去吃肉类,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每种动物为了生存,都努力地使自己的生活习性适应于周围的.环境,哪怕吃掉自己的同伴,所以随着环境的改变,它们也会改变生活习性。看了电脑的资料我才恍然大悟。
我发现了蟋蟀吃肉类食物的秘密,我真为我发现了这个秘密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