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书的作文600字【热】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喜欢书的作文600字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1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2
阅读过的所有书目中,我最喜欢《城南旧事》。这本书分《城南旧事》和《北平故思》两部分,主要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旧北京城城南的童年往事。
这本书是母亲应老师要求购买的,但买回之后,我就随手把它塞进了书柜,直到遇见现在的张老师。
从上个学期开始,张老师布置了读书任务,每天要求我们阅读打卡,并写出从中的收获及感受。
在张老师的“逼迫”式阅读下,我开始翻起了《城南旧事》。没想到,没看几页就被吸引住了。我觉得林海音的文笔就像是一支魔杖,把我带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世界。故事讲得那么贴近实际,没有一丝刻意捏造的痕迹。阅读时,我会随时准备一个小本子,摘录着书中精彩的部分。
有一次,张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关于童年的作文。我思来想去,决定把幼年时期表哥带我去“偷”红薯的经历写下来。可当我拿出作文本准备写时,我愣住了。由于时间长河的冲刷,我对于这件事情的记忆已不清晰,无从下笔。
不知不觉,我的思绪飘远了,没办法集中精力想“偷”红薯的.经历。直到我偶然把头一转,看到了被弟弟玩弄着的阅读记录本。“啊哈!有主意啦!”我得意地喊起来,然后像饿狼扑食一般,把阅读记录本从弟弟手中抢过,翻到记录着有关《城南旧事》的内容,决定运用《城南旧事》的写作方法来写我的回忆。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绞尽脑汁的回忆和《城南旧事》中的好词好句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篇生动具体的好作文。张老师不仅对这篇作文进行了全班点评与鼓励,还给了我一个大大的“优”。
从此以后,我经常和《城南旧事》“泡”在一起。《城南旧事》逐渐走进了我的内心,陪我度过了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3
在我生日的那天,妈妈送给了我一本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如茗一杯名茶,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约翰克利斯朵夫》全书燃烧着贝多芬的火苗,它叙说了一个真诚的音乐家是如何反抗虚伪轻浮的社会,从而在与社会反动势力的斗争中升华自己、完善自己。它描述了一颗坚强刚毅的心是如何战胜自己心灵深处的怯懦,从而由幼稚走向成熟。主人公约翰克利斯朵夫,他从莱茵河大步地走过来,又在法兰西继续着他的音乐梦想。无论任何险恶和遭遇都不能阻止他心中不泯的理想。这本书不仅仅是写克利斯朵朵夫一个人的故事,它也是千千万万人的心灵历程的写照,是直正的英雄的描述。它赞扬着这样一种精神:光明最终将战胜黑暗,尽管其间要经过众多曲折,但光明必将胜利。
我爱克利斯朵夫,因为作者把他塑造得那么真实:少年时的善良单纯,青年时为了真理而不懈奋斗,老年时成熟清醒地认识这个世界。他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我被他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所感动。他在弥留之际,最后的那声满怀期望的呐喊:“有一天,为了新的斗争,我还会再生。”如果你热爱音乐,你一定会陶醉在其中;如果你热爱生命,你一定会在约翰的身上找到共鸣,并且得到更多的力量;如果你心灰意冷,看看约翰受的苦吧,自己的那些挫折,又算得了什么!
克利斯朵夫的`一生是成功、伟大的,他是我学习的楷模,当我偷懒时,想到他为了学好音乐,不懈地努力,使我收起了自己的放纵;当我懦弱、不自信时,又会想到他,身处逆境,不服输,不怕失败的精神,又使我为之一振,他将在我心中永存。
真的很感谢妈妈,是她送给了我这么一本好书。它让我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奋斗的目标,不屈的意志——是一个人通往成功不可缺少的因素。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德国漫画家卜劳恩画的漫画集《父与子》。捧着这本幽默而富有深意的漫画书,我时常忍俊不禁,笑出声来。一幅幅生动的画面组成了一个个小故事,虽然没有语言文字,但每一个画面都很可笑,可笑的故事背后,都蕴含着一个小道理。
这本书描画了一个留着大胡子的`胖胖的光头父亲和一个瘦瘦小小的长着一头乱发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生活中的趣事。爸爸憨态可掬、童心未泯,时常有点儿“二”的行为弄得儿子很无奈!儿子活泼可爱,时常闯点儿小祸,和爸爸玩得很开心!
其中,《引人入胜的书》描写了: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饭桌前,可儿子上哪儿去了?于是,母亲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来到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一本书。“还不快去吃饭!”一会儿,妈妈和儿子在饭桌上大眼瞪小眼,爸爸呢?她们来到儿子房间,爸爸正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书呢!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都是“书虫”呀!
《四张儿童票》说的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爸爸带着儿子乘火车去郊外旅游,父子俩玩的开心极了。中午,爸爸买了三瓶果子酒,悠闲地坐在树下品酒,儿子则坐在树枝上跟爸爸聊天。傍晚,走路有点摇晃的爸爸牵着儿子乐呵呵地去车站买票回家。爸爸努力的看着儿子并用手指点数着。不一会儿,回头对售票员说:“我要买一张成人票和四张儿童票!”很可爱的爸爸!不是吗?无私的为铁路部门做贡献,多伟大!哈哈!
可乐的小故事连绵不断,让我爱不释手。我感觉这本书中的儿子和我有点像,脑袋里都有一些千奇百怪的想法 ,还经常闯个小祸。关键是我和他都有一个很爱我们的、童心未泯的、可以陪着我们疯玩的雷人老爸。他让我们每天都在快乐中渡过。
我喜欢这本书!我爱我的老爸!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5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徜徉在书海的世界里,让我的身心感到无比的舒适。所以我每个星期都会去图书馆翻阅书籍。其中,我最常去散文区阅读书籍,因为那里有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的书,就是木藤亚也所写的《一公升的眼泪》。
十五岁的亚也,正要展开人生中最灿烂的高中生涯,却因为突如其来的绝症--脊髓小脑萎缩症,改变她的一生,使她的生命在短短十年加速凋零。写字、跑步 等……这些平凡的动作,却变成她遥不可及的梦想,支持她生存的动力,就只有家人而已。但亚也把这十年对生命的坚持,全写在日记本里,直到她瘫痪在病床上, 慢慢的失去意识,最后死去。
这本书以一篇篇的日记呈现,虽然没有优美的词语,作者却传达给读者她内心强烈的渴望,那就是──我想活下去。生命是一篇小说,不在长而在好。虽然亚也 死了,但是这份对生命的'坚持精神,在她死后并没有跟着埋入土里,而是在人间慢慢的发酵。这种对生命的坚持,令人为之动容。的确,能活着就是一件最幸福、快 乐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虽然书中呈现的只是一篇篇日记,非常简短,但我却深刻感受到作者强烈诉说着我要活下去”。之前的我,只要遇到困难,总是一直逃 避,不管面对残酷的现实。但是,自从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才了解,遇到困难时,与其一直自怨自艾,倒不如乐观的面对,勇敢的克服才是。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假日,我依照惯例,去图书馆。从那高高的书架上,取下这本书,坐在柔软无比的椅子上,细细的看着。这里头有哭、有笑、还有家人们之间最美好的感情……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6
在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中华上下五千年》了。它以讲故事的方式把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一一道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在这本书里,我很喜欢三国时期的故事,尤其是火烧赤壁。据说,曹操自以为兵强马壮,在刘表死后率军南下,打算一举平定南方。曹操号称有八十万人,但人马疲惫、水土不服、不习水战。一到船上就呕吐不止。于是,有人向曹操提建议:把所有的船都用铁索连在一起。曹操欣然接受。在一个刮着东南风的日子,黄盖驾着几条装有蒿草的小船飞快地向江北驶去,曹军一看带有标记的小船,以为黄盖来投降,毫无防备。当小船离曹营还有二里的地方,黄盖一声令下,将小船点燃向曹营进发。曹军顿时大乱,可是曹军的船都用铁索相连,一条船着火,其他船也跑不了。曹军被烧死的人不计其数。就这样,赤壁之战最终以少胜多。孙刘联军获胜,曹军大败。古人的智慧真是超乎我的想象呀!
在科技方面,我印象深刻的是南北朝时期的祖冲之推算圆周率。早在魏晋的'时候,有一位叫刘徽的数学家用一种“割圆术”的方法计算过圆周率,可是祖冲之经过验证,发现刘徽的计算结果不够准确,所以他重新进行了计算,得出了更准确的数值,把圆周率推算到了小数点后七位。后来,人们为了纪念祖冲之,就把月球上的一座环形山以他的名字命名,“祖冲之环形山”。我觉得祖冲之在数学方面的贡献真是了不起。
在文化方面,我最喜欢的是唐代的颜真卿。他写过得碑体都很有名,有《勤礼碑》、《多宝塔碑》……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多宝塔碑》。而且,它还是我曾经学习过得碑体。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他不仅是个大书法家,还是一位大英雄。不由地,我对颜真卿肃然起敬。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曾经创造了灿烂无比的文化。这些古代文化使我们赞叹不已。其实我认为还有更多、更好的古代物品、遗迹等着我们去发现呢。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7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喜欢书的作文600字 篇8
我的课余生活有很多,比如:写博文、听音乐、帮妈妈做家务……,但我最喜欢在课余时间看书。
我借书的习惯是从一年级养起的:一年级时,我交了六元钱办了个借书卡。当时拿到借书卡,我想:“老师说过这个借书卡可以借两本书的,那我中午去借两本书吧!”到了中午,我拿着借书卡蹦蹦跳跳地往三楼借书室走去。到了借书室,我走进去一看,两三个人在排着队,于是我也去排队。一、二分钟过去了,到我进去借书了,我走进去,在书的摩天大厦里仔细地寻找着自己满意的书。大约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找着了一本书:《水浒传》,这时,在外面早就等不及的人喊道:“快点,快上课了。”我听了,信以为真,随手拿了旁边的的一本书,急急忙忙地走向登记借书的老师那儿,把书递给老师,老师却拿走了我的借书卡,用一个貌似扫把的东东“嘀”地一声扫了一下我的借书卡,接着再“嘀”了一下我的两本书:“可以走了!”老师一边收拾那些还回来的书,一边对我说。我知道可以走了后,抬起脚就往教室里跑。
一到星期五,我就拼命的`写作业,第二天写完老师布置的作文。抄完作文的正文就开始一直缠着妈妈带我去书城,如果妈妈不同意,我就一直缠着妈妈到她同意为止。现在长大了,不用妈妈带我去,我也可以自己去书城了。
因为我爱看书,同学们“赠”给我了一个非常“博士”的外号——“书呆子” 我每天早上来学校都很早,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我来的时候还很早,于是我就拿起没看完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同学来了都没看到。
四年以来,每天中午去借书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偶尔借书室里的电脑不行了,我就到处找人借书;借不着也没关系,我就回家写完作业,打开电脑搜索一些好看的故事。
每次人家问起我为什么那么爱看书,我就“一本正经”的说:“因为看书能带给我快乐,我觉得我看书时就好像我也到了书的情境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