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他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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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他(五年级/700字)
我在墙上看到了一幅画像,里面是一个5、6岁的小孩,定睛一看,他还挺可爱的,白白的皮肤,一双大眼睛,脸上充满了小孩的童真。我顿时对他产生了兴趣,便去问他的妈妈关于他的事。他妈妈一听我在问他,顿时眉开眼笑,告诉我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了,在班里成绩很不错,各科都有优秀的潜质,语文、数学、英语几乎不下95分。体育方面破过校运会记录,参加各种比赛也获得不少奖状,围棋考过了三段。从她的话中我明白了他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他妈妈为他感到骄傲!可是我感觉这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他,因为除了成绩,他一定还有别的闪光的地方,于是我又去了他的爸爸。他爸爸是一个严肃的人,他告诉我,他不光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还是一个聪明机智的人,虽然有一些胆小,但遇到危险却非常镇静。有一次,他坐公交车坐过了站,周围的环境他一点也不熟悉,而且身无分文,手机也弄丢了,还又累又渴。情急之下,他差点哭了出来,但他想起老师说过遇事要冷静便慢慢平静下来,在他的一番问路和打探下,终于平安回到了家并破涕为笑。原来他还是一个随机应变的人啊!可是以上问的都是他的亲人,我还想去问问同学们对他的看法。于是我又马不停蹄地去问他的同学。一说起他,他的同学就来劲了,一个他的好朋友告诉我他还挺幽默的呢!在平时的课余时间中,他老是能把一件事说得像一部喜剧电影一样让同伴们哈哈大笑。一些课很枯躁无味,而此时他恰好能时不时冒出几名笑话,把同学们逗得前仰后合,让一堂课变得生机勃勃,妙趣横生。在音乐课上,他是一个“歌唱家”,人人都想听他的“天籁之音”,因为他的声音能让人笑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他那个好朋友还告诉我,他叫周畅,如果不是习惯差点的话,早就成为一个闻名校园的优秀生了!我想我可以对他—周畅作一个评价了,他就是一个幽默、冷静、成绩优异的小学生,我要学习他的优点,摒弃他的缺点,我一定会超越他!
第二篇:他(初三/700字)
小的时候,我经常住在外祖父家。
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从不与人闲聊,只是一个劲儿的埋头苦干。早出晚归,大概是对他最好的描述了吧。他脸上有许多岁月的痕迹,深深的印在上面,就像被揉过的白纸,无法抚平,头发早已花白,稀稀疏疏,因为常年弯腰劳动,背早已弯了,他的手掌很厚,十分粗糙,也十分黝黑,身材并不是很高大,很瘦。
趁着中午午休的时间,我去给外祖父送饭。中午的太阳在天空的正上方,把阳光洒在每个角落,烘烤着大地,灼烧着大地。外祖父在田里挥舞着锄头,擦着汗水,我连续叫了好几声,才让他听见。我们坐在田埂上,看着旁边肆意生长的杂草,它们成群结队地从土里冒出,享受着阳光,呼吸着甜美的空气。
“我们为什么要将杂草锄去?”外祖父似乎在自言自语,又似乎在同我说话。
我有些不屑回答这简单的问题,不耐烦地将目光转移到远方。
外祖父好像知道我心中的想法,沙哑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就只是为了让庄稼长得更好吗?”
“那还能有什么?不就是这个吗。”
“那,锄草好比什么?”外祖父又问。
那时我还很小,觉得外祖父是个很无趣的人,我自然不想多待,找了个借口说太热,就跑了回去。
外祖父继续在田埂上坐着,点了支烟,抽了起来。
我和外祖父,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喜欢樱花。它的花期是那样的短,几乎是转瞬即逝,是留不住的美好,但是它会抓紧它的时间,在这些日子里大放光彩,美丽动人。用外祖父的话来说,就是樱花美到了他的心里。
隔年我再回去的时候,院子里多出了一棵樱花树,还不是很大,但是已经使我痴迷了。
“为什么要种?”“因为你喜欢。”
我望着樱花树,笑了。
那年,他走了,在樱花开放的日子里,安详地走了,还没有看上几眼自己亲手种的樱花。如果,那天他没走,属于我们的樱花是否会为他开得更绚烂?
之后再看到樱花,就能想起他,他似乎就是樱花,樱花似乎就是他,陪在我的身边,无声的陪伴。
第三篇:他(高一/700字)
他是个怪人。
不像其他老人一样总爱遛遛弯,下下棋,或是侍弄些花草,日子过得轻松自在。他总是忙忙碌碌的,跑东跑西,跟居委会大妈似的揽下各种事。
谁家和谁家吵架了,他急急忙忙赶过去调解,一番话说得合情合理,让双方都不禁汗颜;新搬来的人家装修,他帮着搬东西,爬上爬下累得大汗淋漓却不提自己的辛苦;小区里的灯坏了,他自掏腰包买来灯泡装上去,搬梯子时风风火火的劲头一点不输年轻人他似乎永远也闲不住,总是有许多事去做。虽然,年事已高,但身子骨还算硬朗。有他在仿佛能解决一切麻烦。
然而,这都是一段时间以前的事了。
那个雨夜,邻居家的孩子走丢了。他得知后,匆匆披上外衣便出来找。雨下得很猛,砸在地上噼哩啪啦的响,风来势汹汹地刮起来,树叶互相推搡,哗哗作响,他叫着孩子的名字跑在最前头,不知在那具算不上强壮的躯体里,怎会蕴含着如此巨大的能量。他不知疲倦地奔跑,几乎找遍了整个小区。终于,在潮湿阴暗的地下停车场里,他找到了缩成一团的孩子。他笑了,如释重复,雨珠顺着他花白的头发流进眼里,他视野中的一切渐渐模糊,深深的无力感涌上来,他倒下了。
出院那天,医生告诫他要静养,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忙里忙外了,他点头答应着,内心却不以为然。他依旧热心肠,在别人争吵时急急忙忙赶去劝架,却被对方气极时的一掌推倒,踉跄跌坐在地上,关切声嗡嗡如群蜂。他避开众人眼神仓促逃走,像打了败仗的士兵,垂头丧气地回了家。
此后,便很少再见他“多管闲事”了,他开始坐在那棵苍老的梧桐树下抽烟,目光随着轻飘飘的烟雾望向远处的天空,收回视线时他常轻叹一声。有时他也会看看身旁这棵与他同病相怜的梧桐树,稀疏泛黄的的叶子在他眼底映出一种难以言说的哀伤。
听人说他后来渐渐养起了花鸟,也和些老伙计一起遛遛弯,日子渐渐轻松自在。
如今他该算是幸运罢,只有他自己知晓。
第四篇:他(初二/700字)
常常翻起过去的照片,那张我们刚入学并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的照片更是分外惹眼。然而那天,当我再一次拿起它时,我却注意到了他。
他瘦瘦的,好像一根豆芽菜。我时常想,还好兰州不刮大风,要不然,一阵风就能将他刮飞吧!
他的两个大板牙悄悄探出了头,傻傻的笑着——一个纯洁的、能容忍的心,嵌进了他弱不禁风的身体里。
他的说话声音很小,嗡嗡嗡的像蚊子叫。
别人的眼睛都像两个紫葡萄,又大又圆,好奇的滴溜溜地转着。唯有他,眼睛像个瓜子,要是再弓上腰,真有点“贼眉鼠眼”的味道了。
最引我注意的,是他那身校服。校服,在他身上穿的时间可够长了——他几乎天天穿校服。以至于,他的校服已经洗的发白了。最近,他才换上了一身新校服。他穿校服的时间怕是学校之最了吧!大家给他寄了个绰号——校服大哥。
他的身体,虽看似弱不禁风,但长年累月的校服生活,却给了他一个不错的身体——他似乎从未请过假。
在他似乎虚弱的身体下,藏着一颗坚强的'心。由于他的瘦小,班上不管男生女生都“喜爱”欺负他。低年级时,下了课,这个人踢他一脚,那个人掐他一下。
他从不还手,任我们一群男生女生随意打骂。只有真被逼急了,他才会吼一声。但这,似乎并没有用。
我想,他肯定从未告诉过老师、家长。他把一切都埋在心里,永远不让它爆发,永远不让它生根、发芽,最后长成一棵仇恨之树。
但他终于长大了。
他不再是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男生。当别欺负或是骂他是,他也学会了对骂与还手。
他不再是那个脸上白白净净的小男生,学习的负担,让他加上了一副黑红色的眼镜。
他不再是那个说话声音像蚊子叫的小男生。他的声音也一天天变大、变响。变粗了。
唯一没变的,是他那身校服——新换过的,和他那“校服大哥”的称号。
李博浩在同学们的“欺负”和校服的陪伴中,一天天成长起来了!
第五篇:他(初二/700字)
晚霞绯红,他在那晚霞的映衬下。他的侧脸是那样的棱角分明。那只属于男生的标志身高,虽然都比其他男生都高出一些。柳絮漫天飞舞,十分烂熳。以前的我,总是认为他心理“畸形”。因为从小到大,我们几乎都在一起上学。他又是那样的喜欢欺负我,总是拿我出气。虽然我知道,他对我很好。我一直对他深恶痛疾,所以理由都可以成为他欺负我的托辞。
那天,不知谁给了我一封匿名信。也许是发错了吧,我也没在意。把这封信放在了包里,放学他接我一起回家。因为父母的工作实在太忙,我大部分时间都在他家做作业吃饭。我先吃完饭,到他房间。我拿出我作业,那封信从书包里掉出来了。是谁给我的啊?我拆开来看,是给错了。是某个女生给她的表白信,他是很帅。因为这个我没少受罪,总被那些女生当做他的女友。经常被一群女生围在一角,进行所谓的交流。他每次都是把我从人群中抱入他的怀中,并问那些女生什么意思。我手上的信只看了一个开头,我开始抑扬顿挫的读了起来。我瞥见他进来了,就问他怎么回事。他一下子把信抢走了,我没说什么继续做作业。他诘责道:“谁让你看的?”我解释了半天才给他解释清楚。我刚入学半年,就收到了好多封“恐吓信”还有好多封代传的情书。我也是不惊奇了。
不久他便高考了,那时的我才高一。他的成绩中上等,从小我们上的学校都一样。所以他考上了那所学校,也不算是落第。他陪了我玩一个暑假,他就要去上大学了。平时也就没人会在陪我了,陪我犯傻。记得小时候我们是那么傻。一起挖芋梗,一起纠正鲁迅先生的“错别字”:油光可鉴。那时候的人们盘着发髻,这也是他给我讲的。几天后他便走了,我是那样的不舍。但他也有自己的人生,我也要努力继续“缠”着他啊。我会考上那所大学的,真的好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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