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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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也是课堂
曾几何时,我们蹒跚学步;曾几何时,我们鹦鹉学舌。我们生活中处处存在课堂,缺乏的只是领悟。
月色皎洁,夜呜呜黑,星光依旧,河中的月静静地躺在其中,要不是风吹乱了湖面,在湖中荡起涟漪,真是分辨不出。欣赏着这般景色竟深深陶醉,就像品着上好的佳酿,自己竟不胜酒力,婉转间便酣然入梦。
觉醒时已经午夜,月色较先前黯淡许多,夜寂静地存在,望远处,仿佛天地连在了一起,地上那点稀稀灯火怎能将他们分离?忽然从楼上传来弦乐之音,听着音色料想便是吉他,这种来自于指间的音符最能打动心弦,而独奏更显奏曲人的气质。琴声清脆又利落,如同富有经验的园丁修剪植被一般,既快又准,可见奏曲人的和弦功底不一般。我惊讶于身边竟有这能人,不曾料想到。曲子婉转、优美,拍子井然有序,仿佛将人带入梦境一般。我不仅陶醉于这夜晚湖光月色,更沉迷于楼上音乐。
伴随着曲子的渐渐收尾,赞叹之情犹然而生。然而曲子却戛然而止了,只差最后华丽地升华曲风,曲子就完美了。我不禁惋惜,就像拼图拼完了却少了重要的一块,让人好生别扭。我像是散了场却不愿离去的观众歇斯底里地期待下次演奏者完美的演奏;像是下了课却痴迷音乐不愿离去的学生。
只听到楼上又传来了声音,这次却不是曲子,却是一个个音符,按好和弦后一个个弹出的音符,没有上次的拿捏准确,弹奏连贯,还有斯斯手指碰弦的杂音,没有了先前的美感,这种枯燥的练习听者都些许烦躁,我些许有些怀疑是不是换了弹奏者,只越想越像,便肯定了。然而练习次数的增多,不断地碰弦,结尾逐渐连贯,碰弦次数减少,曲子渐渐明朗。细细听着便能跟前面连起来,又越发的像原来的弹奏者。再仔细想想,脉络便清楚起来,前曲的完美是基于坚持不懈地多次练习,勤奋努力,并不是浑然天成。这便想到自己,望着挂在墙上积着灰的吉他不经动容,想当初不顾家长反对凭着一时兴趣学起吉他,今日却成了家中摆设,不禁落有遗憾。若勤如此,我便不是听者而弹奏者了。
这也是课堂!那持之以恒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韩愈曾说过:“业精于勤,荒于嬉。”月因日日到来,光照大地,才有这等良辰夜景,植被因日日生长,天天如一,才有了美景的生机与活力。
【二】:课堂·杂谈
突然想起了那堂公开课。语文老师的选择出乎我们的意料,他选的是苏霍姆林斯基的《给女儿的一封信》。那是一代文豪写给女儿的关于爱情的童话。那一天大家尤为兴奋,似乎正准备迎接一朵沉睡了千年的雪莲。刚上课,老师问:“知道我们今天讲哪一课吗?”大家齐声喊:“知道!”“那这一课讲的是什么呢?”没有丝毫犹豫,“爱情”这两个字就从我们嘴里蹦了出来。老师笑道:“我没想到你们敢说出来。”是啊,怎么敢说出来的?老师讲述课文的'过程我已记不清楚,只是确定他讲得流畅而美丽,一如小溪蜿蜒至远方那般自然纯澈。他还特意留了时间让我们说说自己的想法。当我考虑应该说什么的时候,老师点名了。我站起来说:“我只是想到了我以前看到过的一句话,爱情,因为超越而变得崇高和圣洁,又因为崇高和圣洁而有了分量。”说完我自己也想笑,要是写作文,我一定跑题了。可是老师说了一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看来赵轩同学对爱情有更深一层的认识。”全班哗然。他们发笑的原因与我不同。
我当时是在想那句话没错,不过那句话的主语并不是“爱情”啊,那是写《罗马假日》的男女主演的真挚友谊的。爱情可能是崇高和圣洁的,可是它超越了什么?时间?我想原句的意思是“友谊”超越了“爱情”,那爱情超越的到底是什么呢?这是个秘密,到现在语文老师也不知道。文字是很奇妙的东西,也是很玄虚的东西。有些文字读来精炼又经典,有些洋洋洒洒写了好多,也能读出另一种感觉。我想有些作品,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是什么意思。例如汪国真的《热爱生命》,前面的意思显而易见,却又似乎与题目无关;结尾“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虽然呼应题目又与主题不符,而且这一句诗的理解也可以有很多种。
那么他想表达的究竟是什么?我只是一千个哈姆雷特中的一个而已。我也是在对这首诗有了一种“习以为常”的感觉之后,某天突然疑惑起来的。有些东西我们现在不知道,也不急于知道。甚至等我们老去、离开,也没机会知道。等待也许是一种美丽的感觉,让自己有所期待,不至于完全沉沦、麻木。即便没有结果,途中也会有所收获。生命之中,有太多无法终结的念想,最终随我们到另一个世界。
或许也会有轮回吧!
【三】:另一个课堂
那天是周末,我在家中正看着电视,无意间看到了一场拳击比赛,它给我上了精彩的一课。
这是一场亚洲人和欧洲人的对决,那个欧洲人个子很高,肌肉凹凸分明,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强壮,而那个亚洲人则显得十分弱小,仿佛是觉得那位欧洲选手随便给他一拳便可以解决一样。我从拳击比赛一开始就觉得那位欧洲选手一定会赢得比赛。
刚一开始,那位欧洲选手拳势凶猛,势不可挡,打得那位亚洲选手连连躲闪,没有机会进攻,但是渐渐地那位欧洲选手的拳势弱了些,而那位亚洲选手还可谓是精力充沛。完全有机会还击,可是他还在等。攻击时也只是几个刺拳的轻击,在试探那位欧洲选手。此时那位欧洲选手便显出有些放松的状态。他打出一记长拳后,收拳的动作稍稍慢了些。而那位亚洲选手却趁机直冲上去,一记重拳打在那位欧洲选手的面门上,又是一记勾拳打在了他的腹部。瞬间,那位欧洲选手显得有些发晕。接着,亚洲选手又乘胜追击,几记重拳打在了欧洲选手的面门与小腹。刚才那个还如蝼蚁般弱小的亚洲选手一下子犹如下山猛虎,片刻间便击倒了那位强壮的欧洲选手,赢得了最终的胜利,拿到了金腰带。
我看了这场比赛,心中不免深有感触:那位亚洲选手以退为进,在别人强势时暂居于弱势,当别人露出破绽时再用尽全力击溃对手。
我想这不仅仅在拳击比赛中适用,也在乒乓球比赛中适用。不久前我就把从另一个“课堂”中所学到计策的运用到与球友阿昊的切磋中。昊哥的球来势凶猛,如果我拼命蛮干,必定不是其对手,只能学习那位亚洲选手的特点:避其锋芒!我接他的球时并不用力,只是挡球。抽了五六板后,昊哥的体力没有一开始那么强势了。每次回防都比原来慢了数倍。我便开始反击,一会儿调左边长线,一会儿调右边短球,把他的巨力化开数十秒后,他就会破绽百出,我抓住机会,猛地一板抽去,一下子赢了一个球。一局十一个球,我依仗着这种避其锋芒的办法,成功以碾压式击败了昊哥。
生活是一本大百科全书,我要努力去发现。另一个课堂上,我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让我受用终生。
【四】:课堂“血案”
“第一题,选A,嗯,第二题,选D,第三题呢,选C”
语文课上,很有“先生”风度的老师似乎被自己的课堂陶醉了,自顾自地滔滔不绝地校对着练习,而同学们却无不低头,闭眼,冥想,默叹。
我熟练地向同桌使了个眼色,他会意地看了看手表,然后推了推坐在前面的几位睡友。经过长期训练的他们从堆积如山的书本里慢慢地抬起头来,不用正面看就知道他们此时一定是睡眼惺忪,头发蓬乱,脸上还印着几处耀眼的条状红斑。我们都知道快要下课了。
忽然,一个神秘的小黑影打破了教室的宁静。
“那是什么?”刚刚还无精打采的睡友们顿时精神抖擞。
“是一只黄蜂!”
我们所有人惊奇的眼神随着这只可怕的黄蜂飞动,它飞向右边,我们就像多米诺骨牌似的倒向左边。几个胆大的男同学想拿书本去扔它,却被一群胆小的女同学揪了回来。还好,那家伙左飞右蹿好像累了,潇洒地画了个圆圈后停在了日光灯上。“呼”所有人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不一会儿,我忽然听到耳边漾出一个声音:“别动!曾小贤!它在你身上!”(一行弹幕飘过:难道作者的真名叫做曾小贤?)
我的心弦紧绷,如同上紧了的发条。我已经感觉到一颗一颗汗珠从我的额头滑下,至空中自由损落,最终摔在地上,支离破碎。似乎很久,有人说:“它飞起来了。”我悬在嗓子眼上的心才终于放下。
“咦?它哪儿去了?”我们左顾右盼,发现它在老师的讲台上“降落”,老师刚想说“来,这道题。。。”,却只见那只黄蜂飞向了老师,竟站在老师的脸上不动了。我们原以为老师会用脸上的皱纹把它给挤死,却不然。老师也有些不知所措,他感觉到有很多双眼睛在看着他,就尽力地显得更镇静些。我们全体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那小家伙似乎被我们吓坏了,诚惶诚恐地在空中乱晃,忽然“啪”的一声它不见了!
这时下课铃也响了,老师摇摇头便走了。教室顿时变得混乱起来,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奔腾!
“咦?在那里,在那里!”突然有人指着教室的角落里嚷道。只见那只小黄蜂痛苦地挣扎着,翅膀挣得老大,却始终飞不起来。
我们望望头顶上的大风扇,又望望那只可怜的小黄蜂原来“血案”是这样发生的。
我们沉默了。一股绵绵的忧虑,像漫漫大雾笼罩着我们。
初二:欧阳灵汐
【五】:这里也是课堂
在我们班级,几乎所有男生在体育方面的兴趣爱好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打篮球。尽管是在初三那样应该是相当繁忙的时期,男生还是只要有体育课,就会去打篮球,所以,我们总是聚集在那个宽阔的篮球场上。我们几个闲来无聊也会去看看男生打球。从预备开始,一直到初三,四个年头,他们打球却从不会变,他们往往五人一队或是人少时三人一队,从大前锋到控球后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他们从不逾越。每次比赛他们都会现决定分队,然后决定自己的位置,像是控球后卫一般会将自己的球传给别人,让擅长得分的小前锋或是大前锋去进球。我想,他们只有在篮球比赛中认清自己的位置,再加上配合默契,才会取胜。这是他们给我上的第一课。
在我的记忆里,男生很少在他们之间发生剧烈的争吵或是决裂之类的,就算有,他们也还会在体育课上一起去打球,开始我还不能明白他们感情好的原因,直到看到他们打球,我才或许会明白一些。因为他们在打球时,不论对手是谁,或是队友是谁,他们唯一做的就是帮助自己的队伍,去战胜对手,他们不会去想自己的队友是不是和自己发生了争执。我想,因为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所以他们之间不会有隔阂。这是他们给我上的第二课。
我记得有一次,班上一个男同学脚骨折,所以不能去参与到篮球的比赛中。那个时候,几个和他一起打球的男生就会留在教室中陪他,还会约定等脚伤好了就一起去篮球场打球。再后来,等他再使用拐杖方便行走时,男生会带他去篮球场。虽然他不能参与到比赛,但在旁观看比赛也会是他的心情大好。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友情,这种不离不弃,打篮球的人应有的精神。这是他们给我上的第三节课。
篮球场对我而言,也是个课堂,在这里打球的每个人都是老师,我在这个课堂中学到了不亚于真正课堂中学到的知识。认清自己的位置,才能给成功找到道路;信念相同且坚持整个团队的共同目标,才会有前进的动力;与自己的伙伴不离不弃,才会得到团结,得到成功。
其实在篮球场上,我可不只上了这三节课,所以,在这个课堂上我还应该学习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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