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的偶像800字
内容简介:初识她,是在一个细雨蒙蒙的下午。窗棂上沾着斑驳的雨痕,极浅极淡的阳光仿佛是被雨水稀释,轻飘飘地漫进书... 如果觉得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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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的偶像
初识她,是在一个细雨蒙蒙的下午。窗棂上沾着斑驳的雨痕,极浅极淡的阳光仿佛是被雨水稀释,轻飘飘地漫进书房。远处屋顶停憩着几声清亮的鸣叫,对门人家的帘子悠悠地荡。我独倚一架墨香,岁月难得无忧。
惭愧是从他人的书里识得先生。那时刚读完《围城》,淡黄的书页上尚有指尖斟酌的痕迹和呼吸的余温。慵懒的倦意萦绕在身畔,我支起左臂托住头,抬手划过和暖的空气,轻轻翻过一页。
阳光蹁跹,却独独停在她的名字上。“杨绛,杨绛。”我将目光投去,快而轻地念道。意犹未尽地,又将这和着奇妙尘缘的阳光,一并缓而细地咀嚼了。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么?”人多用它来形容爱情,我若用它来描述这个下午迷蒙雨雾掩映里的一次心灵的邂逅,大约也不算改了作者的本意罢?
莫说我本末倒置,这附录的有趣程度若也能计入文学价值的评判里去,对于彼时懵懵懂懂不明正文主旨的我来说,实算是一篇佳作了。寥寥二十几页,看似平淡无波的文风,却让我屡次捧腹而惊扰了停驻的寸寸光影。读到先生自告奋勇给丈夫充那白居易的“老妪”,光下细尘也仿佛随着我嘴角的笑意而悠然荡漾出圈圈涟漪。细细回味,却又品出先生自嘲下幽幽清茶般的谦和坦诚。
读得愈多,脑海里那幅画像便多添一笔。一头银丝整齐地梳在脑后,或许还梳成发髻;两弯残月般柔和而稀疏的眉;一双蕴着万顷秋水的眸;慈祥平静的唇里却含无限哲言。百折千回,我仿佛走在重重迷雾中,又或是物影难辨的玻璃迷宫。可每走一步,时间的钟声每响一声,我便清晰分明地走近她。身畔华灯虹霓堆砌的喧嚣围墙被静水流深的月华渗透,分离,破碎成无数的拼图碎片,被清风吹散,流水掩埋。坚定地,我走着脚下一方方青石铺就的小路,走向先生从容淡泊的心境,走向那坚硬而柔软的内心。
叩击声响,先生也在她的路上走,她去会她的阿圆和钟书。而我,只愿随着先生灵魂不灭的光,不缓不急地往文字的净土走。
第二篇:我的偶像
在荧屏前,常常从我眼前划过许多多姿多彩而又多艺的人,他们集优点于一身,似乎身上有着绽放不完的`色彩。这,就是偶像。然而,我的偶像却是一位再平常不过的家庭妇女——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三十多岁了,原本年轻漂亮的脸,不知为何悄悄爬上了皱纹;原本乌黑亮丽的秀发,不知何时夹杂了几根银丝;原本白嫩的纤纤细手,也不知为何变得粗糙暗沉。
我想,是因为她为了我们这个家操劳过度导致的吧。
记忆中,妈妈总是那么的善良。令我难忘的,也就属那年冬天了。窗外下起了鹅毛大雪,天气也是格外的冷。寒风无情地光临着大地,让人们不禁打颤。
我窝在被窝里实在是不想起来,可仍被妈妈的“狮吼功”硬叫起来吃饭。恰吃的正欢,门外突然响起敲门声。我不愿去开门,毕竟谁都不想去吹冷风吧。于是我装作没听见的样子,继续吃着热腾腾的饭菜。妈妈见状,只无奈一笑,便起身去开了门。没想到门外竟站着一个老头子:他少得可怜的头发湿搭在脑门上,忧郁空洞的眼神直叫人磕碜,枯瘦暗黄的脸也好似大病初愈般。他身着破旧的薄袄,脚上却穿着一双草布鞋。我不禁哆嗦了一下,没再看他,只继续扒着饭。可妈妈却满面和善地把他请到家来。他沾了泥的鞋,踩得地面脏兮兮的,我皱起眉头,抬起来看向妈妈时,却见妈妈仍旧面不改色,心想:诶?妈妈平时不最爱干净的吗?怎么能容忍一个陌生人踩脏地板呢?突如其来的询问声让我一下子回了神,妈妈示意让我给他盛饭。我无语的翻了个白眼,暗骂一句:“叫花子。”然后便极不情愿地起身去厨房盛饭了。只见,那个老人拿着筷子一颤一抖的,饭菜也扒的到处都是……我实在看不顺眼,索性直接摔门而去了。
直到那轻轻的关门声再次响起,我才出来,此时妈妈却板着脸,坐在餐桌上。蓦地,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女儿啊,人都是有尊严的,像刚才那位老人一样也是有尊严的,你不能这样践踏他的尊严,知道吗?”说罢,妈妈轻叹一口气。我无言,却把这话深深地牢记于心。
我的偶像——妈妈,您是伟大的,无私的。尽管你没有那些歌星、演员有着光鲜亮丽的外表,但,您内心的光鲜亮丽却是无人能及的。
第三篇:星新一,我的偶像
也许是因为懒惰的关系,我更钟情于篇幅短的文字,而最爱微型小说,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第二点——出人意料的结局。
闭上眼,试想一个平静的冬夜,在温暖的小屋里两位老人谈论着准备考大学的孩子。忽然,一个强盗绑住了他们,上楼搜寻财物,却摔了下来。老人高兴地说:“是我们的孩子!他打倒了强盗!”赶来的警察抓住了他,强盗骂骂咧咧地说哪有人复习不开灯的。然而,一通电话揭露了真相:他们的孩子早去世了,强盗是因为楼梯年久失修摔下来的。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吃惊,但仔细一想,却又发现文中处处埋下了伏笔:一对老人怎么会有这么年轻的孩子?既然要复习又为什么黑灯瞎火的?这个结尾合情合理,可真是神来一笔。
写出这篇小说的作者,就是我的偶像星新一。他以写微型小说着名,写出的作品有“新版一千零一夜”的美称。不过,我佩服的不仅是文章的构思巧妙,更多的还是他在作品中揭露的社会现象,读完后不仅是一笑了之,更是引人深思。下面我就简单讲讲另外一个故事:
一对年轻男女相撞造成失忆,在等恢复记忆的药起效时,他们互相倾慕。可当他们恢复记忆时才发现,对方竟是自己厌倦的伴侣!他们又开始争吵、追打,在拐角处又一次相撞,失忆。
你说,该让他们再恢复记忆吗?比起上一篇,这篇故事更像是童话,但它也揭露了一个事实:最喜欢的往往是最厌恶的。这也是上一篇所没有的。
刚开始,你只会看到事物的优点,慢慢熟悉后才发现它居然有这么多缺点!如果不能理性地看待这些,就会造成不好的后果。
我爱星新一的作品,但我更爱的是他的精神:小说不是“天书”,不如让它通俗易懂、生动有趣,交给读者品味。
的确,好酒是用来喝的而非观赏,写作不是卖弄学术而是为了自己的心!无论是干什么,出发点都不应该是显摆自己,而应该是向大家展示自己。若没这份精神,也许就没有许多令人敬佩的科学家、艺术家……
当然,我的偶像远不止这一个。无论是写出温暖童话的汤汤;画出纯净故事的宫崎骏或是将幻想与现实融为一体的安房直子,都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实际上,会用眼睛发现、用手创造的人,都是我该敬仰的偶像。
第四篇:“她”是我的偶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而每个人的偶像都不一样,有的人的偶像是汪苏泷,有的人的偶像是那英,还有的人的偶像是戚薇┄┄。而我的偶像偏偏是一个打扫马路的环卫工人。
大家听到我的偶像是一个环卫工人,肯定会大吃一惊,你们肯定会想,我的偶像怎么会是一个清扫马路的环卫工人,环卫工人那么脏,我怎么会崇拜她?其实,在我的心里,环卫工人永远都是我的偶像,她们默默无闻,她们无私奉献,她们毫无怨言,她们任劳任怨,在环卫工人的心里,永远都只有一种想法:幸苦我一个,干净千万家。不管是寒冬酷暑,她们依然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在寒冬的时候,脚冻麻了,跺跺脚取暖,手冻僵了,哈口气暖暖。在酷暑的时候,40多度的高温天气下,她们依然挥着扫帚,在马路上东奔西扫。这是一种多么让人敬佩的行为啊!
“她”是我的偶像,当天蒙蒙亮时,她骑着三轮车,拿着扫帚,来到马路上,把马路打扫的一成不染。当天已经亮时,“她”回到家里,给我做好了早饭,叫我起床。当中午来临时,“她”又做好午饭,自己都没来得及吃,就又去扫马路了。等“她”回来,已经是下午了,“她”又忙着做下午饭。就这样,“她”的一天过去了。“她”是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是一个环卫工人,我永远爱我的妈妈,她伟大、无私、勤劳、朴实、善良、和蔼、可亲、可敬,最重要的是,她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环卫工人,又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母亲。她为她的职业而感到骄傲,虽然不是坐在办公室里,但是她最大的快乐就是可以给别人带来快乐、幸福。我的妈妈,我心目中偶像,我最敬佩的人,我最爱的人,我为我的偶像而感到的骄傲。我的偶像,是世界上最纯洁的人,最美的人,是给全世界人民带来干净、舒适环境的人。
母亲,女儿永远爱你,你永远都是女儿的好妈妈,您为女儿付出的心血、汗水、精力、青春、金钱、时间,女儿一定会以优异的成绩去回报您,女儿一定不会辜负了您,女儿会努力学习,等我长大了,赚到的第一笔钱,女儿一定会给你买一件像样的衣服,等女儿赚到更多钱,女儿一定会让你住在高楼大厦里,谢谢您,我的母亲,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就是我的妈妈,一个平凡而伟大的女人。
初二:马景霄
第五篇:我的偶像——科比
上世纪80年代,意大利的一座豪宅中,一个贴着魔术师真人海报的房间里,一个小男孩盯着小胳膊里抱着的生日礼物篮球,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一个偌大的足球场,草皮很棒,一帮小孩在草地上奔着,脚下灵活的摆弄着那个足球,那姿势仿佛是未来的球王。在球场的另一侧,一块水泥地,一个破木板篮球框,一个黑人男孩在场上和自己的影子进行行云流水般的斗牛,他一次又一次的投篮,上篮和假动作,仿佛与他单挑的不是他自己的影子,而是乔丹,魔术师这些篮球名宿,他的名字,就是科比·布莱恩特。
这就是科比的童年,当科比小时候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时候,他身边的白人同学总是说:“就你还想进NBA?回家睡觉去吧!”大部分的篮球巨星都出自平民区,所以,有人说科比很幸运,他不用担心回家没有面包吃,但是,请你别忘了,科比那扎实的基本功是吃出来的吗?
1996年,科比放弃参加大学,去了NBA选秀,那时,科比是绝对热门的状元人选。但是,他没有得到很高的顺位,那时艾佛森是一名控卫,科比是得分后卫,76人不需要科比,即使科比在与76人的主力斯坦德克迈惹的单挑中,把他十足的修理了一顿,可76人的管理层似乎不愿意冒这个险,它们最终选择了艾佛森。而科比,在13顺位被黄蜂选取,随后被交易到湖人,而科比没有穿着黄蜂球衣打过一场球,由此可见,NBA所有球队都不愿要一个17岁的少年来冒险。湖人不一样,由于奥尼尔要来,他们有时间来培养这个桀骜不驯的家伙。
其实,关于科比一致的赞美声是他的篮球精神很像乔丹,一样的争强好胜,不屈不挠,一样的勤奋不倦,将篮球视为生命;他的后仰,他防守的步伐,还有他的绝杀,和乔丹如出一辙,还有不要忘了科比手中也有总冠军戒指
我喜欢科比,喜欢他的坚强,喜欢他的不服输,更喜欢他的后仰。也许你可以找出100条1000条不喜欢科比的理由,但我还是喜欢科比。
如今,科比是一个在联盟里征战了17年的老将了,他手中握有5个总冠军戒指,岁月不饶人,他总有倒下的一天,但请你记住,科比陪伴了一代人成长,或许你现在喜欢詹姆斯,杜兰特这些篮球界的新星,当请别忘了,那些年,科比给我们的感动
初一:cp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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